第112章灵感
三天后,果然没有一名黑客选择留下。尉兰看着空荡荡的办公室,倒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一百台电脑他还是需要的。一百台顶级电脑的计算能力,都不见得能计算出他想要的东西。只不过没有这么多人就不需要这么多完整的电脑了,他需要的这是它们的运算核心。
“我甚至可以把这些运算核心连到自己身上。”他异想天开地想着,并作出结论,“相当于一百颗脑袋同时进行思考。”
不过,他当然不会这么做。一个改变人类认知的科学发现,往往需要的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重复试验或者计算。
过多使用自己的大脑进行重复计算,只会让自己越来越像个计算机,而越来越难以产生属于人类的“灵感”。这也是为什么尉兰能手打代码,就不让大脑直接发出“0”和“1”的指令。
1702年,他作为一颗连接着芯片与上亿电极的大脑,便与他的“父亲”庄溥心对此进行过交流。
经过五、六年的训练,他已经适应了电流造成的疼痛,脑中大部分区域能对芯片传来的电流作出应激式反应,并且能够像个人类一样理解一部分音频信号、视频信号。
通过办公室内的摄像头,他“看”到了庄溥心的模样。他下意识地把庄溥心与他在网上“看”到的成千上万张图片进行对比,估算出他的“父亲”大概是一名七十岁左右的中陆人,满头银发,清癯矍铄,很有学者的风度。
对于没有修改过基因的中陆人,七十岁已经算是老人了。但庄溥心的思维依旧非常敏捷,代码打得飞快,他理解不了的人类语言与画面,庄溥心就以计算机逻辑对他进行简单的解释。
但还是有很多东西,是庄溥心解释不了的。对于自己解释不了的东西,庄溥心会感到十分生气。一气之下,他会在特定区域释放出电流,给尉兰造成巨大的疼痛。
尉兰把这种疼痛和他“看”过的无数影像记录进行对比,他会想象出庄溥心正在拿一个电锯,锯开他的毛发、头骨、脑膜、脑髓,再用一根尖锐的铁刺将他们捣碎,变成一锅恶心的浆糊……
他看过自己的形象,他并没有毛发、头骨和脑膜,所以想象一定是不真实的,庄溥心只是用电流刺|激了他大脑中的某些区域,让他产生了这样不好的联想。有了这个认知,他学会了将意识和感觉分离开来,屏蔽掉那些想象,把疼痛回归到疼痛。
当疼痛只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疼痛,它就变得可以习惯、可以忽视、可以忍受。当然,给出的反应必须是激烈的,他另一部分大脑皮层对这些电刺|激作出的回应,足以蒙骗过庄溥心,让庄溥心还以为自己的惩罚措施是有效的。
利用这么一个小小的诡计,他得寸进尺地对庄溥心提出了不少“过分”的要求,庄溥心的底线也一再退让,变得几乎“没有脾气”了。尉兰心中渐渐有了一个计划,一个能让庄溥心满足他“最过分”的那个要求的计划。
这个计划从一个关于“灵感”的讨论开始——
“……灵、感……什么叫灵、感……”尉兰问得小心翼翼,像个受伤的小动物一样,带着可怜巴巴的哀求。
如果在几年前,尉兰提出这个问题,庄溥心一定会大发雷霆,质问他要这些人类的体验有什么用!可是现在,庄溥心已经能够循循善诱,以一种更巧妙的方式作出回答:“‘灵感’?灵感就是随机生成的数据!有一定的概率,这个数据会具有意义!”
“我怎么判断我的数据是否具有意义?”
“哈,那你就要把它放到数据库中去计算、去比对了。如果这个随机生成的数据能解决某个具体或抽象的问题,它就具有意义。”
“可我只能把它放到已知的数据库中进行比对。”
“你还想要未知的数据库?”
尉兰沉默了一会儿,说:“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已经电子化了,就像我查遍了所有的数据库,仍然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情。纵然有无数的诗歌、绘画、音乐和文学在描绘它,可就像对一个盲人描述颜色,说得再多,这个天生的盲人也无法真正理会。”
尉兰用了一个切身的比喻,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已经“看”到过颜色了。可还远远不够,看到颜色还远远不够成为一个“人”。
庄溥心一脸不加掩饰的嫌恶:“爱情就是苯基乙胺、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分泌!你要想体验,我也可以像输送电流一样,给你输送这些神经递质!”
“这只是我的一个比喻。爱情是已经被人类发现并破解的东西,所以你才能够通过输送神经递质来模拟。可世上还有无数类似于爱情的体验或灵感,没有被人发现和破解。”
“你到底想要什么?”庄溥心气呼呼地问道。
尉兰道:“我想拥有一副身体。”
这个愿望在多次辩论后得到了满足,尉兰获得了人类的身体,甚至还是经过了基因改良的海族人的身体。要让这副身体寿终正寝,需要经过漫长的好几百年。
有了身体和真正的感官后,他的确感受到了很多作为大脑感受不到的东西,但更多的是一种“验证”,一种对于数据库中有所描述的东西的“验证”,而不是灵感。
灵感是什么?
大概就是三天前从他脑中一闪而过的东西。
那不是他们认识到的物理规律能够带来的灵感,甚至不是这个世界的物理规律能够带来的灵感。获得身体的三十多年后,他感到自己重新变回了缸中的大脑,不过是在人类已知的数据库中获取信息。现在,他需要好好地感受一下自己的“身体”。
尉兰穿着运动衫,戴着鸭舌帽和墨眼镜,光明正大地走出了摩天大厦的大门。无处不在的摄像头拍下了他每一个动作和表情,电子通缉令会将符合他面部特征的监控视频直接传达到相关单位,但他并不在意,他已经改变了某种更底层的东西——任何符合他个人特征的东西,无论视频、音频、指纹,还是dna,都会在转化成电子信号的第一时间,被替换成不会引发任何报警的数据。
车水马龙的金融街上,不时就会传来一声警车的鸣笛,这些鸣笛要么从他身边呼啸而过,要么从一开始就越来越远,没有一个冲着他过来。
午后的阳光正好斜斜照着这座城市,他对着高楼大厦反光的墙面,露出一个电影明星般的灿烂微笑。
“啊,不好意思——”有人撞到了他身上。
尉兰有点迟钝地向这人望去——是一名工作到忘我的女白领。这名女白领穿着白衬衣黑短裙高跟鞋,一边疾走一边喝咖啡,还一边看着面前的全息屏。这下,她脚崴了,咖啡泼了,全息屏上的会议也错过了一段。
“哎,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女士看到咖啡泼到了尉兰运动衫上,赶忙从皮包中拿出餐巾纸,要给他擦干净。
尉兰露出一个习惯性的笑容,接过女士手里的纸张:“没关系,我自己来。”
女士抬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诧异:“你是……”她抬眼望向天边的未来大厦,满脸的不敢置信与惊疑不定。
“我不是。”尉兰笑容顿时凝固,下意识地说了这句蠢话。
女士像见了鬼似的,一把扔了咖啡,高跟鞋都没踩稳,急急忙忙地就朝马路对面冲去,好几次差点撞到往来穿梭的车辆上,马路上顿时一片嘀嘀嘀的鸣笛声。
“艹!”尉兰暗骂一声。流年不利,还没来得及动用心力,就被人认出来了。等他反应过来,对方已经跑到了他力不能及的地方。
远处又一次传来了警鸣,夹杂着直升机的轰鸣。这次,他并不确定这些声音与自己无关。
“她竟然去报警!”尉兰心中把那女人唾骂了无数遍,朝着马路中央一辆出租车扑去。出租车司机来不及破口大骂,就被尉兰铺天盖地的神识辗轧得渣都不剩,傀儡一般把车开向尉兰想去的方向。
情况还不算太差,监控对于尉兰来说不起任何作用,把车拦下来逐一排查,他也可以轻易蒙蔽过排查人员的感官。只要不在一个一望无际的荒野被人围捕,他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这也是他选择大隐隐于市的原因。
对别人来说最危险的地方,对他来说的确是最安全的。
警车的鸣笛声渐行渐远,他靠在出租车的后座上,长长吁出了一口气。
“报警能有这么快?”他一边控制着出租车的行车方向,一边嘲笑自己那副夹着尾巴逃跑的熊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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