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公共场合
『这个不构成犯罪吧?』
『这是刑法232条的故意杀人罪吗?』
『不对吧,是李四自己去的野生动物园,又不是张三把他绑过去的,凭什么说张三犯罪啊?』
『肯定不构成犯罪。我是律师,犯不犯罪我一看就知道了。』
这条弹幕一出来。
下面马上有网友,用同样格式的句子回复他,还专门@了这个网友。
『我是电工,哪里漏电了我一摸就知道。』
『我是厨师,客人想吃什么菜我一问就知道了。』
『我杀了十年的鱼,鱼多重,我一称就知道了。』
『……』
弹幕吵吵嚷嚷了半天。
也没吵出个最后的结果来。
薛深一直没说话。
但即便如此,还是让直播间里的网友,很快把目光聚焦到了他身上。
薛深懒懒地伸手拢住一个哈欠,骨子里的随性让人忍不住去看他,但是眉眼间又有着在法庭上进进出出,和公检法等体制内的人打交道所独有的一身正气。这个人,无论是放在什么场合,都让人难以忽视,是天生的发光体。
“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薛深给这个案例做了定性,刚刚打哈欠的时候窝在椅子里跟没骨头似的,但下结论讲案例时,把本就笔挺的脊梁挺得更加笔直,态度严谨且认真。
『故意杀人?』
『这怎么可能?』
『可是张三什么也没做啊,他只是跟李四说了几句话,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杀人行为,又没递刀,又没开枪的,凭什么说张三就构成犯罪,而且是故意杀人罪了?』
『这个公平吧。』
薛深坐在椅子上,又说:“张三确实没有实质性的杀人举动,但,他在明知道野生动物园附近有数量巨大的狮子老虎猎豹等猛兽时,还极力劝导李四去动物园附近背书。”
“从客观上讲,如果没有张三的劝导,李四不会去动物园,张三的大力劝导和李四去动物园有必然联系。而李四身处猛兽的重重包围中,死亡的概率极高,并非小概率突发事件。因此,我们认定张三的劝导行为与李四的死亡有着刑法学意义上的相当性因果关系。”
“从主观上讲,张三和李四是情敌,在认识要素上,张三已经认识到了李四可能死亡的高度危险性。在意志要素上,张三有想要让李四死亡的犯罪意图。因此我们认定张三对李四的死亡,存在杀人的故意。”
“因此,张三构成故意杀人罪。”
薛深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