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陌生少年
于容淇是个药痴,平日里很少出去看诊,没有人上门之时,就躲在他的药房里研究各种各样的成药。
他想的是每次来人看诊,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得的一样的病症,可是他却得一个一个的诊脉,然后一个个的开药方,一个个的抓药,病人还要回去慢慢的熬药,这一碗汤药从抓到药到喝上,起码要等上个把时辰。
因此在某日,于容淇突发奇想,想着他自己平日里就喜欢捣鼓一些成品的药丸,既然有些病人的病诊和成因都一样,如果连体质和受药方面也相同的话,岂不是可以用同样的药。
那他就把药都制成药丸,好好的保存着,待到病人来看诊时,他只需要诊脉断病情,遇到与药丸对症的病情,就直接开药丸给病人用水送服即可。
所以自从他用上了这个办法之后,他家药铺里的病人虽然还是多,但他诊脉治病的效率高了许多,由此节省出了许多的时。
更重要的是,通过病人的口耳相传,得知于记药铺有这样的好东西,能够直接减少他们被病魔折腾的时间,而且病也好得快,大家便都涌过来看病了。
再者这药丸因为是大批量制造,所以比单个抓药熬药的成本少了许多,曾经很多因为怕药贵而看不起病的穷人,也开始能够买得起药,看得起病了。
这一举措的实施不得不说是一项极佳的成就,真正的造福百姓万民。
于容淇在短短的时间里做了这么多事,心里一直兴奋着,此时一看到曲清歌不等她说话,就迫不及待的把这一切的事情竹筒倒豆子一般说了出来。
曲清歌听他竟然真把这新鲜的事儿做成了,而且是提前完成,给他竖了一个大拇指,不由夸赞了他几句。
“这都得益于清歌你的提醒,要不是你上次跟我说那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想清楚了!”
之前在南诏的时候,曲清歌就嫌弃吃药苦,回到京城后,更是嫌弃上了一个台阶,当时她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他为什么不把所有的药都治成药丸,这样大家生了什么病,就吃什么药丸,又方便,又不苦……
曲清歌脸上微微一红,同时心里也是安慰一笑,其实曾经上辈子的于容淇也干了这么一件事儿。
她也正是因为知道于容淇上辈子的关于药丸的大批量制作,当时又太害怕那药的苦味儿了,便顺嘴说了,当时说得偶然,她也没真指望着于容淇能够做出来。
可他毕竟是于容淇,他做到了,这次更提前了。
她心里一虚,转念一想,这种事情是造福百姓,真正为黎民大众们谋福利的好事,她并不觉得她在外人面前泄漏有什么不好。
“咳咳!”
梁玦看两人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连忙咳嗽打断二人的谈话,轻轻握住曲清歌的手,示意她别忘了此来的真正目的。
他还好奇着了!
“小于,你还记得前两日替曲府老夫人诊脉的事吗?”曲清歌眨眨眼睛正经起来,刚刚一看到那波药丸的事,差点把要紧事儿给忘了。
“当然记得,我记性一向很好,她脾气又那么坏,我现在都还印象深刻!”于容淇满脸不悦,说实话,凭他的医术走出去,哪个不是对他恭恭敬敬的。
就连皇宫里的妃子请他看诊,也都是神医长神医短的。
“她的身体有没有什么问题?”曲清歌突然激动起来。
“问题?什么意思,你是说她有病,而我没有诊治出来?”于容淇狭长的双眼用力的扯了扯,他不敢相信,曲清歌会以这样的方式质疑他的医术。
“不对,是我没有说清楚,她的身体有没有什么天生的隐疾?”
说到隐疾二字,曲清歌咬得特别重。
梁玦猛地想起上次调查宿州刘家之事时线报上面查出的刘金凤的情况。
“没有,绝对没有!”于容淇十分肯定。
“当时我一把脉就看出来了,她根本就是在装病,她的身体除了没有休息好,没有任何问题,啧啧,你是不知道,她那身体底子比你还好,要再睡好了,那保证是吃嘛嘛香!”于容淇再度肯定。
“那就对了!”曲清歌突然一拍桌子,惊喜或者是惊吓的伸手扯梁玦。
“你还记得刘金凤的资料吗?”
梁玦点头,当初听曲清歌说起老刘氏的不对劲,他可是专门派人去调查过的。
刘银凤是什么都查不到,可是刘金凤的消息却不少。
“刘金凤身体患有先天性心疾,虽不致命,可是身子虚弱,需要长期服用一种固定的药方续命!”
梁玦过目不忘,将当时调查得来的消息一字不差的背了出来。
“对,可是现在的老夫人没有心疾,身体比我身体还好!”
“喂,这是什么鬼?”于容淇被面前夫妻二人给弄蒙了。
可曲清歌此时并没有心情理会他,只简单交待他一句:“这事儿你就忘了吧,假装我没有来问过!”然后与梁玦二人上了马车,不见了人影。
“什么……什么忘了,我记性好你又不是知道,怎么忘?”他朝着只能看到一点黑影的马车手卷成喇叭状大喊。
刚喊完,一个骑着矮脚马的少年突然停在他的药铺前,他在马上侧着头看着他,左看右看,就是不出声。
于容淇刚刚被曲清歌用完就甩,心情正不顺畅,白了他一眼:“看……看什么看,没看过美男子呀?”
只一眼他便愣住了,面前这人生得美也就不说了,关键他的浓眉大眼中,有些不同寻常。
他的眼眸是琥珀色的,眼窝深邃,鼻梁高挺,嘴唇弯着一个好看的弧度,他看了半晌,才隐约看出他在笑他。
他哼了一声,觉得自己实在是有些孩子气了,大概是在药房里呆久了,闷了,摇头失笑着转身上了台阶。
“你是……小于?”那少年翻身下马,声音清脆。
“我……你认识我?”于容淇声音九转十环。
“认识,认识,当然认识!”那少年嘻笑着跳起来。
于容淇不由转身,这回轮到他盯着少年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看了半晌,眼前少年除了长得好看,头发直接扎成马尾坠在脑后,身上穿着一袭边疆之人才会穿的虎皮大衣,这衣衫大得有些出奇,将他松松地裹着,让他浑身都透着一种小孩儿穿大人衣赏的错觉。
他晃晃头,盯着他水亮的大眼睛得出结论:“可是我不认识你!”
“没关系,咱们说说话儿就认识了!”少年像是听不懂他的拒绝似的,牵着马上前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