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体弱多病的楚少
第218章体弱多病的楚少 食盒刚一打开,食物的香气就四散开来,余笙早上就吃了两个包子,中午又折腾了这么一遭,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她抿了抿唇问:“那我就尝一小口?”
楚河拆开一双筷子递给她,“过来坐。”
余笙从善如流的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
沈记的菜不但闻起来香,而且摆盘精致,很有卖相。拿起筷子尝一口,她觉得自己此刻就像是周星驰电影《食神》里因为吃了好吃的撒尿牛丸,披上丝巾在海边纵情奔跑的李兆基。
“好吃吗?”
余笙点头如撞鼓,真是太好吃了,难怪那些愿意为了吃这一家的私房菜排好几个月的队。
奶油杏鲍菇,金针菇肥牛,松仁菠菜,每一样都让余笙吃到停不下筷子。
楚河帮她把粥盛好,“喝口粥。”
余笙拿起来尝了一口,顿时眼中大放异彩,“这个也太好吃了吧。”
楚河轻笑出声,这样的余笙,他真的是好多年没见到了。
“我家的佣人张妈,曾经师从沈老爷子,做菜和这个一样好吃。”
余笙把嘴里的鱼片粥吞下肚,惊讶道:“你在家每天吃这么好吃的东西,为什么还能这么瘦?而且我看这些菜清爽可口,一点都不油腻,你的胃怎么还那么差劲?”
楚河无力的笑了笑:“不怕你笑话,前些年一直忙于工作,一年到头都没在家吃过几顿饭。”
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总是要牺牲一些东西来换取的,例如身体健康,例如和家人、爱人相伴的时光。
余笙眼中划过一丝同情,“你工作忙,杨小姐工作也忙,你们两个一定很少有时间见面吧?她知道你这么体弱多病吗?你这次住院告诉她了没有?她肯定特别心疼你。”
楚河不解的看向余笙,“杨小姐?哪个杨小姐?”
余笙气恼的把筷子拍到桌上,“当然是你女朋友杨茵茵啦,我刷微博看到她好像去比利时拍电影去了,要好久才能回来。我知道大明星不能公开恋情,可是你们两个被媒体拍到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咱们这么熟了,你不用藏着掖着。”
楚河脸上腾起笑意,“我们熟吗?”
余笙心虚的说:“不……不熟吗?咱们一个桌子上吃了好几顿饭了,应……应该还挺熟的吧。”
楚河来了兴致,故意想逗逗她,于是说:“咱们不但在一张桌子上吃过饭,还在一张床上睡过觉,的确已经很熟了。”
“你别乱说!”余笙直接用手捂住楚河的嘴巴,神色紧张的说:“我可不想被杨茵茵的脑残粉打死,拜托您说话注意点成吗?咱们虽然同床共枕了,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不是吗?”
楚河握住余笙的手腕,把她的手挪开,脸上笑容更深。
“听余小姐的意思,我们什么都没发生,你还有点失望?”
余笙瞪圆了眼睛,连连摆手,“不失望,不失望,我怎么可能会失望呢?呵呵呵。”
楚河看她这副心虚的模样很是满意,她夹了块杏鲍菇放进余笙碗里,煞有介事的说:“刚才余小姐我说体弱多病,好像对我的身体有什么误会。我只是胃不太好,其他的身体机能都很健康,余小姐不妨一试。”
余笙拿筷子的手一抖,呵呵干笑了两声,用纸巾擦了擦嘴,“对不起,我要吃到了,得先走了。谢谢你请我吃这么好吃的饭。”
楚河凉飕飕看了眼正把包往自己身上背的余笙,哑着嗓子问:“那你晚上还来吗?”
因为忙于工作,余笙已经好久没照顾多多了,今天礼拜五,她本来答应了多多晚上带她去商场门口坐旋转木马,做大人的不该食言,可是她又觉得楚河这人挺可怜的。
网上曾流行一个孤独指数,孤独第一级:一个人去逛超市;孤独第二级:一个人去快餐厅;孤独第三级:一个人去咖啡厅;孤独第四级:一个人去看电影;孤独第五级:一个人吃火锅;孤独第六级:一个人去ktv;孤独第七级:一个人去看海;孤独第八级:一个人去游乐园;孤独第九级:一个人搬家;孤独第十级:一个人住院。
楚河这人外表看上去挺光鲜亮丽的,还有个人人艳羡的女友,没想到却是孤独之王,太可怜了。
见余笙愣神,楚河又说:“余小姐,你今晚会过来的吧?”
余笙回过神,只见楚河迷离的小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她抿了抿唇说:“好,我晚上过来,不过可能会有点晚。”
楚河点头道:“我等你。”
无论多晚,只要你来。
余笙抬腕看了眼时间,马上快迟到了,都怪刚才吃饭耽误了太多时间,没办法,只能夺命狂奔。
还好医院离公司不算太远,余笙紧赶慢赶,总算赶在一点二十九分进了毅坤大楼。
她回到总经办时,万静正在座位上用指甲刀磨指甲,见余笙跑的满头是汗,冷笑道:“一点三十二分,余小姐你迟到咯。”
万静的声音很大,整个办公室都听得见,她显然是故意让余笙难堪。
余笙把包放进柜子里,一边挂上工作牌一边回嘴道:“是啊,已经到工作时间了,可是万小姐你的工作就是磨指甲吗?”
前方有同事噗嗤一声笑出来,却假装镇定的继续忙碌着。万静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最终哼了一声,也打开电脑屏幕开始工作。
余笙正在整理一份合同,钟意走进来,对她道:“余小姐,总经理有客人来了,我要打印资料,麻烦你去给客人倒一杯咖啡。”
“好的。”余笙忙起身去茶水间煮了两杯咖啡,一杯拿铁,一杯意式浓缩。
她走进总经理办公室时,莫乾坤正和客人坐在沙发上谈天。
余笙把那杯意式浓缩放到莫乾坤面前,然后将那些搁在客人面前的茶几上,正准备退出去,只听那客人说:“这位小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似乎有些眼熟。”
余笙这才抬起头来看莫乾坤的客人,这是个很年轻的男人,深棕色头发,高挺的鼻梁,笑起来很温和,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余笙想起来了,她曾在上次的酒会上见过这个男人,这男人当时似乎喝多了酒,硬拉着余笙说认识她,还亲昵的喊她余小笙,让余笙厌恶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