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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新代步工具

老头卖了半天,也没有卖出去一只小狗崽,没办法,一是土狗不值钱,二是他的要价太高,一张口就是一千块,连一个还价的都没有。

好容易来了一个还价的,老头又岂能让他轻易离开,只不过五十块钱一只远远低于他的心理预期,这个价钱真的接受不鸟啊!

老头这一次没有撒谎,这几只小狗崽真是他家的猎犬生的,只不过他家的猎犬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进山打猎了,没办法,一是老头的年纪大了,二是没了猎枪,老头也不敢到大青山里嚣张。

“小伙子,你再看看,它们真的不是一般的土狗,真是我家的猎犬下的崽,瞧,多结实,好好养,长大后都是好猎犬啊!”

林凡本来不想被人当成冤大头,可是听老头一忽悠,再仔细一看,还真别说,老头的几只狗崽个顶个的精神,确实和普通的土狗不一样,说不定还真是什么猎犬生的。

至于什么是猎犬,林凡这人没养过狗,根本就不懂,只知道是能帮助主人打猎的犬。

其实,土狗养好了就能帮助主人打猎,除了不值钱之外,华夏的土狗绝对是世界上最好的狗之一,看家、打猎、救护样样都行,而且还非常好养活,只不过数量太多,所以不值钱。

就像华夏人一样,是世界上最好的人种,不仅聪明,而且勤劳,最讲究礼义廉耻,只不过因为数量太多,所以才不像某些人种那么“珍贵”。

能几千年屹立不倒的民族,说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一点儿都不为过,这就叫事实胜于雄辩,吹得再牛逼,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接受考验,也算不上优秀。

当然,林凡现在只是想养只狗而已,还上升不到民族气节的高度,只不过他养狗是要帮助自己看家护院,甚至是在农场空间里干农活的,要的就是皮实,好养活,而不是准备把狗当儿子养,甚至是当祖宗侍候,所以根本就不考虑那些娇贵的宠物狗。

“就五十块,多一块钱我也不要。”

林凡本来以为自己不懂行情,即便老头答应五十块钱一只,他也不准备要了,可是听老头一忽悠,觉得五十块钱就五十块钱吧,吃一顿自助餐的价钱,就是被人宰了也就这么一回。

“一百块钱,不能再少了!”

“一百块钱两只,要卖我就买,不卖就算了。”

林凡真的有些不耐烦了,他现在的事情还多着呢,哪有功夫和一个卖狗的老头磨唧。

“行,就这吧,老头我亏死了!”见林凡真的准备走,不是在故意演戏,老头只得咬牙切齿地答应了下来,让林凡自己挑。

林凡根本就不懂养狗,就算他的观察力强,也不知道该怎么挑,干脆把手一伸,看看哪只狗崽往跟前凑合得快,他就要哪一只。

很快,林凡就挑好了狗崽,一只黑色一只黄色,林凡刚一伸出手,这两只狗崽就凑了过来,林凡很高兴,说明它们和自己有缘。

给了老头一百块钱,在一众围观者看傻逼的眼神中,林凡离开了靠山镇,徒步走上了通往清泉村的山路。

不是林凡小气,舍不得租一辆摩托车,是他另有代步工具,等到了没人的地方,林凡钻进了路旁的一片小树林,闪身进了农场空间。

等林凡再出现的时候,两只小狗崽已经不见了,和林凡同时出现的竟然是一辆山地车!

有了农场空间这个超大型的储物空间,林凡怎么会不好好利用,有事儿没事儿都在琢磨怎么更高效地利用农场空间。

山地车就是林凡在经历了香山事件之后特意在新城买的,省得像在香山一样,最后还要靠死皮赖脸地抢人家小姑娘的自行车赶路。

有了把人家江小洋的“妹妹”折腾散架的苦痛教训,这次林凡来了一个大出血,狠狠咬了咬牙,竟然买了一辆一万出头的山地车!

这还是林凡买的最贵的一辆车,比他的电动三轮车都贵,据那个无良老板说,这辆自行车的时速可达两百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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