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自序: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
第3章自序: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 写下这本书第一行字的时候,我坐在北京五道口一家咖啡店的二楼。也许是因为外面在下雨,所以店里暖气开得很足,客人却不多。这里是韩国人聚集地,满耳听到的交谈声全是韩语和英语,因为听不懂,我也就不觉得嘈杂,更无须戴上耳机。
我的位置靠着窗户,可以看到远处高耸入云的大楼和人潮汹涌的地铁站。我时而看看窗外,时而对着电脑敲下几句话,灵感也是断断续续的,让人欲罢不能,却又无法尽兴。
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叫住在附近的朋友一起过来聊聊的时候,身后来了一桌客人。听声音是一对情侣,我没有回头看,因为他们是用汉语交流,说什么我都听得明白。
先是一阵子翻书的声音,让我觉得很亲切。他们聊着最近的天气和供暖问题,我猜想他们多半是在附近读书的大学生,跟我一样因为公寓还没有供暖,所以到咖啡店打发时光来了。
我不想过多地听他们的交谈,那样很不礼貌。可就在我戴上耳机要打开音乐播放器的时候,男生说的一句话吸引了我,他问女生:“你知道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是什么吗?”
“讨厌,你想说你说,我可不在公共场合说这个。”
“你说说看嘛,未必是你想的那样。”
“难道还有别的答案?”
“先说你的答案嘛!”
“肯定是‘我爱你’啊。哼,你就是想让我说出这三个字!”
“错了,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是你的名字。”
像是融化了心里的一扇冰封已久的大门,突然之间,我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关于爱情,关于名字,关于投身写作的初衷。
那时候我还在念书,因为沉迷于摇滚乐和象棋,学习成绩一团糟,家人却死活不同意我退学。
我的旁边坐着一个女生,她有一个上了锁的日记本,课余时间,总是看到她在上面写写画画。我跟她关系还算好,但她从来不让我看她写了什么。
我那时候一心想退学去乐队玩摇滚,做一个酷炫乐手,所以对身边人的小秘密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不像现在,因为要写很多很多的故事,一听到有与众不同的东西,我就总忍不住要竖着耳朵听一听,很让人害臊。
后来我还没有退学,她却因为身体原因被迫休学了,临走时她送了一些学习资料给我,连同日记本也夹在那一摞资料里。
我向她表示感谢,因为她的资料很全,送了我之后,我就不用买了。而那个日记本,刚拿到手的时候我也没当回事,直接放进抽屉里就跟同学去打篮球了。
现在我已经想不起跟我同桌的那个女生的模样了,但那个日记本,却一直藏在我的脑海深处,挥之不去。
那个日记本是蓝色的,需要用一把非常细小的银色钥匙才能打开,当然用蛮力的话这样的小锁也能被硬生生扯下来。我第一次打开它的时候,是在一节政治课上,因为听不进老师的话,我就在抽屉里乱翻,本想翻那本没看完的武侠小说,结果却先翻到了她留给我的日记本。
打开我就愣住了——上面写满了我和她的名字,每一页都是。
在本子的最后一页,还有一行小字:想你的时候,我就写写我们的名字,看着我们的名字在一起了,就像我们在一起了一样。
我满脸通红,吓了一跳,抬头去看,幸好老师和同学都没注意到我。我把日记本塞进学习资料里,放学之后带回了家。
晚上我又拿出来看了一遍,然后就准备烧掉。
生命中第一次发现被人喜欢,我的感觉是莫名的惊奇与害怕。
我是个胆子非常非常小的人,小时候身体过于虚弱,遇到一点点惊吓,就会精神恍惚魂不附体,妈妈就要请人来给我“叫魂”。那些可怕的“叫魂”的人会把我的名字写在纸上让我吃下去,然后再让妈妈不断在我耳边呼唤我的名字。
被“叫魂”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周围人的一举一动,但我却无法动弹,睁不开眼,说不了话,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压在了床上一般。
长大后我身体结实了,这种事情就没有了,但“叫魂”还是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心理创伤。比如很怕别人写我的名字,很怕别人叫我的名字。
后来选择从事写作这一行,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可以用笔名在幕后写。迄今为止都很少有人知道我的真名叫什么,在日常交往的朋友圈里大家也都用笔名称呼我。
所以,看到日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我和她的名字的时候,我首先感到的是害怕,握着那个日记本,像握着一项恋爱的罪证,而我必须要快速销毁这项罪证。
但害怕过后,又有一丝喜悦的感觉在我心里跳跃。原来我也是会被人喜欢的?原来身边这个在我上课睡觉胳膊伸过界时就会用书本打醒我的女生,竟然喜欢我?可是仔细想想,害怕还是多过喜悦,所以我最终还是把日记本烧掉了。
虽然现在已经想不起那女生的样子了,但她的举动带给我的感觉势必要影响我一生。即便被我尘封了,但就像闻到一些味道就会想到童年一样,有些记忆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现出原形。
坐在我旁边的女生休学后,又陆续寄了两次东西给我。
一次是没有上锁的日记本,上面只写了我的名字,尾页上写的是:我们可能没法在一起了,但我还是会想你。
因为上一本日记本烧毁的时候有很大味道,被妈妈发现了骂了我一顿,所以这一本我就直接吃掉了——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页一页地。纸是软软的,墨是涩涩的,一开始还好,吃到最后没有口水了,我根本咽不下去,就只好嚼烂了吐掉。现在回想起来,喉咙里还有堵堵的感觉。
还有一次,她寄了一个大大的瓶子给我,里面装满了折得很精致的纸鹤。那时候我还没有听过关于纸鹤的传说——只要一天折一只纸鹤,折满一千天,就可以给喜欢的人带去好运。
那时候我只是觉得她有些烦,还没完没了。再说,要寄礼物也给我寄点“打口”唱片或者我喜欢看的书之类的啊,寄写满名字的日记本和装满纸鹤的瓶子这种危险品,只会让我苦恼,这哪儿是喜欢我啊,分明是给我添堵。
于是,我就把装纸鹤的瓶子丢进了学校厕所后面的小河里。丢了纸鹤没多久,我就去艺术学校学吉他了,再也没收到过她的礼物或者关于她的消息。
直到很多年后,我放弃了音乐梦想,开始写作了之后,有一次回家遇到早年的同学,聊到当年的事情,他说我的同桌后来又给我寄了一些信,因为我不在,同学们就拆开看,当众诵读耻笑她和我。
后来消息传到我同桌的耳朵里,本就病重的她,很快就去世了,死的时候还未满二十岁。同学们都觉得很愧疚,去参加她的葬礼的时候很多人都哭了。
而我听完同学的讲述,回到家也哭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朦胧,甚至已经忘记她的模样,可听到她去世了,我心里就像堵了块大石头,觉得很对不起她。
从那以后,我每每想到她,就会想到死亡、哭泣、名字等让人心情不好的存在。我写的爱情故事里,也大都是以悲伤为结局——创造一种美好的存在,然后再亲手残忍地毁掉这份美好。
又过了一些年后,我已经成了小有名气的作者,有了很多身处不同地方的读者。有一次,我又收到了一份关于名字的礼物。
那是一个北方的女生寄来的。她报考了三亚的大学,三亚有个天涯海角,那里有两块分别刻着“天涯”和“海角”的大石头。入学时那个北方的女生在海边抱着那块刻着“天涯”的大石头合了张影,然后她发照片给我看,还说:“我来这里读书,就是因为在这里可以经常看到你的名字。抱着这块刻着你笔名的大石头,就像把你抱在了怀里。”
收到这份礼物的时候,我已经彻底长大成熟,不怕别人跟我表白,不怕爸妈发现了追问我女孩的情况。但关于名字,仍旧是我的一块儿心病。虽然三亚那块大石头上刻的只是我笔名之一,但我还是有销毁它的冲动。我幻想有一天,海水漫上来,把那块大石头卷进海里去,幻想了很多年。
我不知道如何好好地接受一份爱,也不知道如何去跟人表达我的爱。我的爱情好像在萌芽状态就被扼杀了。
时至今日,我对爱情仍有抵触情绪。像得了一种无药可治的感情疾病,只要有人跟我表白,我的第一反应永远是拒绝或是躲得远远的装作没看到。
后来我发现把这种对爱的恐惧和矛盾写下来的时候,心里会好受一些,就好像我把恐惧写在了纸上,故事里的人就可以帮我承担这种恐惧了一样。
迄今为止我已经写了十多本书,但我对爱的恐惧依旧没有消减。但每当我想到爱情,就会想起很多历史上不幸的爱情故事,我始终觉得,每个人都只是孤独的个体,再相爱,也无法真正感同身受。
也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执念,我才写了这本书——关于闺蜜之间的爱与恨,其中也有类似留日记本给我的那种默默去爱的女同学,也有一生只爱一个人的执着男。
人生百变,最易变的不过人心,最难坚守的便是初衷。就像那句诗“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故事里众人的结局,都是拥有爱时不懂爱,领悟爱时人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