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三套攻战计(5)
第12章第三套攻战计(5)
2.以小易大。即用小的代价,换取大的收获,即撒下诱饵钓金鳌之意。自己付出的是一点鱼饵,但钓上来的却是金鳌,也就是所得到的是更好的、更多的。以小引大与以小易大的主要区别在于:以小引大中小的引出大的来之后,小的并不一定就损失了,大的小的可以共得,就像常建的诗引出赵嘏的诗,但常建的诗仍依然存在,常建既可得到赵嘏的诗,又可同时收回自己的诗。以小易大则不同了,它是用小的换取大的,大的收取之后,小的就已付出了,一般无法收回。就像钓鱼,鱼钓上来之后,饵肯定已被吞食了。这是“吃小亏,占大便宜”。
3.以小抵大。用小的东西来抵敌人大的东西,使小的东西与大的东西同归于尽。我们抛出了砖,引诱敌人抛出玉,然后用我们的砖,砸他的玉。我们损失的是砖,而敌人损失的却是玉。以小抵大与以小引大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是用小的引来大的,后者是用小的引走大的。
对抛砖引玉之计可采取如下防范对策:
1.不要愚而不知变,在与敌人作战时,如果将领愚钝而不知机动权变,就会被人诱骗。所以一切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在兵法中叫做“践墨随敌”。所谓践墨随敌,就是说作战的方向、方针、策略等都要根据敌情的变化而变化。只有随机应变,才能防止误入圈套。
2.不要贪图小利。顺手牵羊之计主张小利必得,小隙必乘,但其只是在敌人无力控制的范围内适用。如果在敌人防守严密、控制有力的区域内,见到微利或微隙,则要研究其是否诱饵,因为敌人在有能力保护自己利益的情况下,绝不会无缘无故地将其送与别人。所以在取利之前要分析利弊得失。如果“贪利而不知害”,则很容易中敌埋伏。
3.不要受人蛊惑。易受暗示和从众心理,是抛砖引玉的心理基础。别人暗示以利,你则去取;别人都去做的事,你也跟着去做,很少有不上当的。所以我们遇事要有自己的主见,认为该做的事,别人止不了;认为不该做的事别人也劝不成。不要受人蛊惑,防止别人用砖引走了我们的玉。
4.要投石问路。凡遇有“疑似之迹”,要仔细审察,在行动之前要投石问路,在确保没有什么大问题时才走过去。当发现敌人抛出的是引玉之砖时,要立即放弃,及时转身回去并护好自己的“玉”。
第十八计擒贼擒王
原文注译
[原文]
摧其坚,夺其魁1,以解2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穷也3。
[注释]
1夺:抢夺、抓获。魁:第一、大,此处指首领、主帅。2解:瓦解。体,躯体、整体、全军。3龙战于野,其道穷也:语出《易·坤·上六象辞》。坤,卦卦是坤上坤下,为纯阴之象。上六爻是本卦的最终爻,为纯阴发展到极盛阶段之象。坤卦上六爻的爻辞是:“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龙,本为乾卦(纯阳之卦)的象征物,为什么作为纯阴之象的坤卦,其上六爻却以原本属纯阳之象的“龙”为象征物呢?按照朱熹《周易本义》的解释是:“阴盛之极,至与阳争。”《易·文言》在阐释坤卦上六爻辞时则说:“阴疑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按照《周易》物极必反的矛盾转化思想,上六爻表示纯阴已发展到极盛,故必然向阳转化。虽然此时尚处于转化前夕,但却已急于以阳自比,以龙自称了。故有“龙战于野,其道穷也”之说。野,郊野。道,道路;道穷,无路可走。群龙战于郊野,相互杀伤,血渍斑斑,以至陷入穷途末路。本计引用此语,其意当为:贼王被擒,群贼无首,其战必败。
[译文]
击溃敌人的主力,抓获其首领,便可互解其全军。好比群龙无首,战于郊野,必然陷于穷途末路。
按语注译
[按语]
攻胜则利不胜取1。取小2遗大,卒之利3、将之累4、帅之害5、功之亏6也。全胜而不摧坚擒王,是纵虎归山也。擒王之法,不可图辨旌旗7,而当察阵中之首动8。昔张巡与尹子琦战9,直冲敌营,至子奇麾下10,营中大乱,斩贼将五十余人,杀士卒五千余人。巡欲射子琦而不识,剡稿为矢。中者喜,谓巡矢尽,走白子奇,乃得其状,使霁云射之,中其左目,几获之。子琦乃收军退还。
[注释]
1攻胜:进攻取得了胜利。利:利益、其利益在于。不胜取:不乘着胜利去掠取过多的敌方装备、资财等战利品。2取小:贪取小利。遗大:遗忘了战争的大局。3卒之利:士卒可得到物质小利。4将之累:对为将的来说,是增加了拖累、包袱。5帅之害:给统帅造成危害。6功之亏:亏损了战功、丢掉建立战功的机会。7图辨旌旗:旌旗,指挥旗。全句意为:只看敌军的指挥旗在什么方位。8首动:这里是指首先发号施令之处。9张巡:(709—757年)唐开元间进士。安史之乱时,以真源县(今河南鹿邑县东)令的身份起兵守雍丘(今河南杞县),抵抗安禄山军。757年移守睢阳(今河南商丘),与太守许远共同作战,在内无粮草,外无援兵的情况下坚守数月不屈。睢阳失守后遇害。尹子琦:安禄山部将。10麾:古代用以指挥军队的旗帜。麾下:主帅的指麾之下。此处指敌军的中军帐。剡:削、刮。稿:谷类植物的茎秆。剡秸为矢:削秸秆做箭用。白:禀吉。状:形状、相貌。霁云:南霁云,唐天宝末年抵抗安禄山叛军的名将。安禄山反,随钜野尉张诏起兵,提拔为将。后从张巡守睢阳,曾射中叛将尹子琦左目。城中断粮,引精骑三十,突破围敌万余人,往贺兰进明处求援。贺兰进明拒不发兵,再突围返睢阳,后城破被俘,誓死不降,被杀。几:几乎。
[译文]
打了胜仗,不急于乘胜掠取敌方的装备、资财,这样对我方才会比较有利。贪取小利而遗忘了战争的大局,其结果,只能是让士卒得些小利,给为将的背上包袱,对主师造成危害,以至前功尽弃。取得了全面胜利,却不致力于摧垮敌军的中坚,捉拿敌军的主帅,那将等于放虎归山。捉拿敌军主帅的方法,不能只看敌军的指挥旗在何处,而应仔细观察敌军军营中的行动首先是从哪里发出的指令。昔日张巡与尹子琦打仗,张巡直冲敌军阵营,杀到尹子琦的指挥旗下,敌营顿时大乱,被张巡军斩将五十余人,杀死敌军士兵五千余人。张巡想要射死敌主将尹子琦,但却又不认识他。于是张巡便命令部下削秸秆做箭,被射中的敌军发现后很高兴,以为张巡军的箭已射尽了,便跑去禀告尹子琦。张巡抓住这个机会看清了尹子琦的面貌,立即叫部将南霁云用箭射他。南霁云一箭射中了尹子琦的左眼,几乎抓获了他。这样,尹子琦才被迫收兵退回去了。
传世典故
擒贼擒王。擒:抓,提拿。王:为首的;头领。抓贼要先抓住贼中的首恶分子,比喻做事先要抓住关键,要先抓住或处治主要人物。军事上指首先歼灭敌人的主力或主要的指挥人员,借此影响并动摇敌人的全军,使敌军遭到彻底失败。
该语出自唐代诗人杜甫的《前出塞》一诗。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立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民间有“打蛇要打七寸”的说法,也是这个意思。蛇无头不行,打了蛇头,这条蛇也就完了。此计用于军事,是指打垮敌军主力,擒拿敌军首领,使敌军彻底瓦解的谋略。擒贼擒王,就是捕杀敌军首领或者摧毁敌人的首脑机关,敌方陷于混乱,便于彻底击溃之。指挥员不能满足于小的胜利,要通观全局,扩大战果,以得全胜。如果错过时机,放走了敌军主力和敌方首领,就好比放虎归山,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