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刑事上诉状
第51章刑事上诉状
一、刑事上诉状的概念
刑事上诉状是指刑事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做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裁判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而制作的文书。
刑事上诉状既是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一审裁判而行使上诉权的重要标志和体现,又是上一级法院受理二审刑事案件的重要根据。
二、刑事上诉状的法律依据
刑事上诉人提起上诉并提交上诉状的法律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三、刑事上诉状的写作及范例
刑事上诉状的结构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1.标题
应居中写明“刑事上诉状”字样。
2.当事人基本情况
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上诉的,只需写清上诉人的基本情况即可,公诉机关和一审法院均不是被上诉人。如果是自诉案件当事人上诉的,应分别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并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后边用括号标明各自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自诉人还是被告人)。
3.案由
一般应当写成“上诉人因xx一案,于年月日收到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二)正文
这是上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
1.上诉请求
上诉请求是上诉人提起上诉所希望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请求不外乎两种:一是认为原审程序合法但是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包括案件的定性)两方面或某一方面存在错误,则请求可写为“依法撤销原裁判并改判”或“依法撤销原判并重新判决”;二是认为原审程序方面违反了法律规定,不论事实认定和实体法律适用方面有无错误,都只能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发还重判”,因为二审法院在审理中是无法直接纠正一审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2.上诉理由
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判决的不当之处,论证和反驳其观点和认定的错误,或不构成犯罪,或虽犯罪但定性不准,或程序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或量刑不当。总之,是哪方面问题就从哪方面着手说明、阐述,以支持上诉请求。
(三)尾部
尾部要依次写全下列内容:
1.致送的法院名称
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此致”和“xx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名)”;另一种写成“此致”和“xx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名)转呈xx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