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陵城古墓 - 罪恶孤星 - 鸿蒙玄使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玄幻魔法 > 罪恶孤星 >

第三百零六章陵城古墓

到了少尊境层面,便再无力斗士一说。  力斗士,走练体一道,即便怎么拼命的练,到了十二级还继续不停的练,在少尊境眼里,那也是个假的。

以少尊境所持元能品质之高,将身躯改善之强大,这种层面,炼体之人永远也达不到。

孤星的七级力斗士之技,也就只是相抗灵士境的元能强度。

待他达到十二级力斗士,虽说少尊境之下无敌,但那也是极限了。即使他突破了少尊境,力斗士之技亦再无用处。

而必墩必黑的雷力士之技,则不一样。

待他俩突破少尊境,便具备新层面的一级雷力士之技,在同修为级别之内,只要对手不具备如雷力士此类特殊之技,皆无法与之相抗。可以说,同级之内,战力无敌。

特别是雷力,更是各战斗技中的最强之力。要知道,雷力,乃毁灭之力,霸道无比!

不过,幸好孤星还具备风力士之技。

此技,虽非直接的战斗力技,但关乎速度,试想,一旦有了足够快的速度,哪怕没有对方的杀伤力强大,至少闪避与逃命不成问题。

孤星身怀力斗士之技,那是因为他的身躯,曾被植入魔种,借助一定的魔性,将身躯得以强化,如同练体形成的效果。

而他身怀风力士之技,就有些看不太明白,到底是何缘由?

另外,赤雷曾对他说过,他的神魂中,有雷之意,相当于雷力感悟的萌芽,若修雷力士之技,成功率较之常人更高。

不过,此事怕是早就被孤星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那简单的脑海中,可没时时刻刻装下这么多东西,不受到特别的刺激,处于特殊的情景之下,他通常很难想起过去的一些细节。

傍晚时分。

四驾八骏大马车,驶出白府,继而,从南门出了郡城,往陵城方向而去。

陵城,位于边城与郡城直线上的东边,三城之间,形成一个三角形。边城正处于郡城的西南方向,而陵城,处于郡城的正南方向,边城的东北方向。从郡城到陵城的距离,约为到边城距离的一半。

边城得名于最边缘一城,陵城,则得名于有座古墓。

据说,这座古墓已经存在五万年。今时,乃天主五世公元一六年,意思为,自这一任天主上位,已有了五万零一十六年。

此古墓,在天主上位那一时间段出现。

陵城,在那之后得名。

正因有了这座古墓,陵城成了西南郡的寻宝之地。而宝物,来自于古墓地带,由此可见,葬于古墓中的人,绝非平凡之辈。

历来,陵城时而会冒出些珍稀品,尤其是风石、雷石,出土最多。

不过,亦有十分奇怪之处!

曾有至尊强者带队,在古墓地域搜寻了足足半年,却是一无所获。然而,冷不丁的时候,又有平民在古墓地域,捡到了风石、雷石。这简直,是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玩笑。

再者,古墓地域亦非完全没有危险。

首先,最大的威胁,便是来自于寻宝者之间的争斗、黑手。

其次,则是古墓中有时有、有时又没有的瘴气,谁也不知它什么时候会出现,且这是一种要命的瘴气,尊境强者也曾被埋葬过。

数日后。

郡城方向来的四驾大马车,从北靠近陵城,绕经西门,奔向距离陵城南门百里之外的古墓地域。

从方位上来看,古墓地域处于陵城西南边,经此可去边城,路程跟从陵城到郡城差不多。

正因如此,第一辆马车上,有位古墓地域的常客,正是白花姐姐。

之前,她尚在边城的时候,便十分关注古墓地域的动态,一旦打听到有何宝物面世,则想尽一切办法插一脚。

九个多月前。

也就是孤星被卖入白家庄差不多的时间段,白花得知古墓地域有雷石出现,于是去了一趟,之中,没能成功获得雷石,不过,却意外捡了两个怪胎。

这两个怪胎,连名字也没有,一个瘦高黑黑,一个胖墩白白,两人之间,互称‘黑子’、‘墩子’,之后,两人成了白花旗下的必字号成员——必墩、必黑。

这一趟,没获得雷石,但收了两个持雷力士之技的怪少年,白花也挺满意的。

五个多月前。

白花顺利突破到少尊境初入,同时,她又得到了古墓地域的动态消息,于是,又去了一趟。

这一趟,她神出鬼没,慧眼识珠,当别人都盯着一件圣器时,她从那位意外捡到圣器、却很快交出去保命的平民家中,搜到了一双毫不起眼的拳套。

此拳套,在她初见之时,沾满了泥巴,如一双挖土用的黄色手套,丢在角落无人问津,估计那位平民,还真将它戴着挖土。

而白花,则是感受到了它的非凡,捡走,带回家,好好清洗一番,却发现,乃是一双透明拳套。

此物,由亿年蚕丝所制,乃天地奇物,白花命名为‘可爱护套’,如今,这双‘可爱护套’,戴在了她心中的可爱之人手上。

此人,正是此刻大马车中,被她拥在怀抱,闭目养神的孤星弟弟。

孤星弟弟戴在‘可爱护套’的双手,则是被另一个女人亲昵的捂着。

她,正是白柔姐姐。

还别说,并非人人有白花的眼光,可以识得此透明拳套乃天地奇物所制,比如正捂着它的白柔,同样是个少尊境高人,却半点没有发觉它的珍奇,权当白花给孤星定做了一双‘可爱护套’,漂亮的装饰品。

至今,白花并未告之白柔。

而听过白花姐姐介绍的孤星,怕是早忘了天地奇物这茬。

他已习惯了时时刻刻戴着这双透明的拳套,此物,又薄又舒适,戴久了之后,仿佛与手掌手指融为一体,很容易让人忘记它的存在。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