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睡三竿大通思传闻卖糕点偶遇怪公子
张大通今天起得很晚,因为今天有重要且精彩的花榜大赛,将会非常的热闹。
至于为什么那么热闹的一天还要起得那么晚,因为他知道今天的重头戏会在晚上。
如果起得太早了,到那个时候难免会有些困倦,而如果因为太困了以至错过了那些红姑娘们精彩的演出,岂不是太亏了?
他是普通人家,平日里哪舍得花钱请姑娘唱曲儿,还过不过日子了?
张大通的婆娘今天起得很早,因为她要忙着做些糕点,不只为自己家吃,也是为售卖。
张大通早已经托人在市坊司的徐主事儿那儿打点过了,得了一块颇好的摊位,因而不用急着赶去占位子。
那摊位是专门为花魁大赛临时划定的,花魁大赛的观众人山人海,那么多人总要有的吃有的喝才行。
张大通盘算了一下,觉得今天应该能进项不少的银子。
看了看已经快要爬过墙头的日头,张大通一咕噜爬起了床,洗了把脸,又吃了些子东西,便帮着自家婆娘一同收拾摊车,然后汇入向城西湖岸边的人群。
城西湖岸边是城中最宽敞的地方,是大赛举办的场地。
“今年的花榜魁首会是谁呢?”望着街上越来越多的人,张大通不由自主的想,却突然想起了最近听到的一些传闻,尤其是其中关于一位红姑娘的一些传闻。
第一个传闻说前些日子那有名的浣花坊之所以被人砸了,是因为那浣花坊的红姑娘桃夭夭得罪了一位了不得的大家族的公子哥。
至于为何得罪了那位公子哥,便要说到另一些传闻。
有人说那公子哥是崔家大少爷,就是那个传说中得了脏病找不到姑娘的人,他之所以砸桃夭夭姑娘的院子是因为他找桃夭夭姑娘去唱曲儿,结果桃夭夭姑娘害怕他的脏病会传染就没敢去,故而惹恼了他。
也有人说是一位公子哥仗势欺人,半夜要强抢桃夭夭姑娘去侍寝,桃夭夭姑娘坚守清白誓死不从进而惹恼了他,他便一怒之下率领手下恶奴把浣花坊给砸了。
但传的最多的一个传闻却说这里面其实牵涉到了一桩隐秘:
说是那桃夭夭姑娘原本是某个老实本分的生意人家的闺女,后来她家因为在生意上不小心损害了某个吃独食的大家族的利益,便被这个大家族仗着势大污蔑造反,一家人都被迫害死了,只有她一个几岁大的可怜伶仃的小姑娘被一个好心的奴仆藏了起来,活下了命。
再后来,那奴仆也病死了,小姑娘一个人端着破碗穿着烂衣,一路讨饭讨到了栖凤城,最后被浣花坊好心的收养,当成未来的苗子来培养。
天幸这小姑娘天资聪慧,训练又刻苦,这才慢慢变成了栖凤城有名的红姑娘。
而这次砸了她院子的就是那个当年迫害她一家的那个家族,原因是他们偶然发现了她的身份,想要斩草除根。
幸好这位桃夭夭姑娘认识了本城的少城主,少城主又最英明神武,最会怜香惜玉,这才英雄救美救下了她的满院子人的性命。
但听说那个家族强大到并不怎么怕少城主,还威胁她说,这次花榜大会绝对不会让她夺魁。
按理来说这个传闻最经不起推敲,也最经不起考证,可问题是人性惯于猎奇,惯于相信那些吸引人注意的东西要胜过相信真相。
因此这条传闻传的最多但也传的最为隐秘,之所以隐秘,是因为里面毕竟涉及到了少城主,毕竟涉及到了平头老百姓惹不起的“某个”大家族。
而也恰恰因为隐秘,传说的也就更广,也就更加有鼻子有眼,也就更容易使人相信。
“多可怜的姑娘啊,”张大通边推着摊车便想道,“说起来桃夭夭姑娘也是我们生意人家的身世啊,天可怜的,那么小就讨饭讨到了栖凤城。这次无论如何都要支持桃夭夭姑娘,就算她可能因为那些恶人的关系最后当不了魁首,我也一定会好好给她喝彩。”
他自己就是老实本分的小生意人,最见不得店家缺斤少两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平日又见多了那些欺骗客人的同行,本就有气,因而一听到传闻说那桃夭夭姑娘家原就是老实本分的人家便自然的多带上了几分同情。
来到自家摊位前时,整片巨大的湖岸广场已经人潮渐成,越来越热闹,旁边的几个摊位已经早早摆好。
张大通一边和自家婆娘准备着支起摊位,一边向着前方看去。
三江交汇处灌出的巨大湖泊波平浪静的躺着,一个高出水面约三尺的巨大木制平台静静的耸立在离湖岸十多丈远的湖水中,木台上早已架设好舞台并评委座区,一盏盏巨大的红灯笼与一条条缤纷的彩幅早已高高挂起,只等天暗后撑起一片红粉色火热的光明。
数十号仆役正在台上忙碌着,做着最后的准备。
湖湾处巨大的湖岸广场上此时早已搭建好了八座巨大的彩楼,那是为栖凤城的显要富贾和他们的妻妾子女们专门建造的观戏台,票价贵到普通人不敢想象的地步。
彩楼之外的大片空地则是大批普通百姓们的立足之处,也是最为热闹的地方,此时早已经是人潮涌动。商贩游人,大人小孩,男女穷达...多的数都数不过来。
“店家,请给我来一份糕点。”一道明朗的声音突然唤住了刚刚支好摊位的张大通。
张大通赶忙回过神来,见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正站在他面前一脸笑意的看着他。
这青年眉目俊朗清逸,身材匀称有型,举止温雅而不高凌,看上去颇有一番临风的韵质。只是这人看上去虽有翩翩公子的气度,却穿着一身布料明显不算上佳的粗蓝布衣服,颇有些怪异。
张大通知道这种布料其实并不贵重,但胜在结实,一般都是中户人家最爱的,但他却不敢因此乱将眼前的年轻人当作一般小哥儿。
“这位公子请稍后,这就给你做上。”张大通不再乱猜,赶忙回道。
“公子可算是来着了,我这糕点的手艺是我婆娘家祖上传下来的,用料足,手艺稳。不黏不腻还不涩口,您肯定吃一口想两口,吃两口想三口...来,您尝尝看。”张大通从婆娘那儿接过糕点,自己又添加调制了佐料后端了出来,不冷不热正可下口。
“哈哈哈,那可正好,我这人就爱吃这些小吃食,比什么都要美味。”那蓝衣青年公子笑道。
随即拿起筷子就这么站着吃了一块,当即赞道:“唔,店家你果然没骗我,又软又嫩,香甜可口。”
“哈哈,我就知道公子会喜欢。”张大通很喜欢眼前这年轻人爽直又温和的劲头,笑着问道:“公子也是来看那花魁大赛的吧,那可得早早的站个好位子啊。你瞧那边,带凳子带椅子的都一大堆,还有那铺块毯巾干脆坐在地上的,晚了可就没好位置了。”
蓝衣青年公子笑着说道不急,便又吃下了一口糕点,慢慢的嚼咽着,似乎是在品味糕点中的材料。
张大通一听他说不急便知道眼前这年轻人很可能是彩楼中有座的人,因而也就更加殷勤的笑问道:“公子可曾吃出其中的材料?”
“我猜猜啊,”那公子闻言笑着道,随即慢慢品味着,开口道:“有红豆沙,有葡萄,有李子干,还有...对了,还有青芦!”
“公子还知道青芦?”张大通惊讶道。
这青芦是一种野菜,用来做面点糕点非常不错却少有人知。
“那当然,我爱吃小吃可不是骗你的,我曾经吃过一种青芦做的汤团,和你这糕点一般美味。”那青年公子笑道。
正说间,一个一身锦缎黄袍的大胖子走了过来,一把拉住那蓝衣青年的手臂道:“哎哟,我的洛兄,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慢吞吞的吃糕点,快走快走!那边还要再最后排演一次,你快去瞧瞧。”
“好好,马上就走,你来尝尝这糕点,味道真不错。”那蓝衣青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