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荷兰英国对专制政体的攻击 - 人类简史:从远古到二十一世纪 - 海斯 穆恩 韦兰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24章荷兰英国对专制政体的攻击

第24章荷兰英国对专制政体的攻击

封建制度的发展是因为严守秩序的政府已经失败;民主政体的发展则因为君主专制政体过于成功。君主政体是牺牲了封建制度而建起来的,起初君主政体(在中世纪)是受限的,遭到封建制残余、时常的选举、种种特许状与议会的限制;可是在15世纪至17世纪的时候,中世纪对君主政体的各种限制差不多都被推翻或者忘记了,专制政体已经变得很强大。之后又转向一个相当古老的对君主政体的束缚——反抗。最终引发了长时间的流血争斗,有些地方获得了自由,还有一些地方在一段时期之内丧失了自由。

荷兰与英国是早期进攻专制政体,而且取得胜利的两个著名国家。

一、荷兰的起义

荷兰省与其他尼德兰北部各省的居民被称作荷兰人。40多年以来,他们同强大的西班牙展开斗争,最终取得独立,给世界做出一个英雄主义的著名表率。他们革命是由于他们的国王,皇帝查理五世,特别是他的儿子西班牙的菲利普二世是专制的、残暴的。更准确地说,荷兰人革命的原因有以下四点。

革命的原因(1)财政方面:繁重的赋税。(2)政治方面:尼德兰的权力过于集中在国王手里,特别是菲利普二世;剥夺了城市与贵族以往的很多特权。(3)宗教方面:菲利普二世力争让全部尼德兰人都信仰天主教,因此采用了异端裁判所。(4)个人方面:民众讨厌菲利普这个人。许多荷兰人与一些尼德兰人爱戴查理五世,由于他是在他们中间出生与长大的,而菲利普二世是在西班牙出生与接受教养的;他说西班牙语,而且从1559年之后就没去过尼德兰。

斗争的性质双方都迈向了极端。革命初期,有些激进的尼德兰人冲入天主教教堂,毁坏了神坛,摧毁了圣像,还做了一些不必要的暴行。在1556年,暴行达至顶点,他们捣毁了安特卫普华丽的大教堂。还有一方面,被菲利普委派前去统治尼德兰的阿尔瓦公爵,用重税摧毁了差不多所有企业,还处死了上千人。约在同时,荷兰人开始自海上引入一些士兵,帮他们反抗天主教徒与西班牙人。

莱顿的堤在这场长时间的战斗中,于1574年发生了一起英勇悲壮的事件。它非常能够说明情况。莱顿城陷入饥荒中——所有的猫与老鼠全被吃尽了。西班牙士兵包围了这个城市。于是荷兰人捣毁堤坝引入海水。海水毁掉了长势非常好的庄稼,可是也逐走了西班牙士兵。借着涨潮,荷兰舰队驶进来了,给处于饥荒之中的莱顿送来了粮食。

西班牙的暴行在1576年,在尼德兰的西班牙军队由于没粮没饷,发生哗变,还抢掠了安特卫普与一些城市。这场野蛮行径在史上称作“西班牙的暴行”。

紧随“西班牙的暴行”以后,南方与北方所有17个省的代表聚集在一起,还答应会在起义中站到一起,直至国王废除异端裁判所,恢复他们以往的自由为止。可是3年之后(1579年),南方各省又决定同国王讲和。

分裂的原因南方各省和西班牙讲和存在很多原因:(1)南方人多数是瓦隆人——说法语,而北方人却说荷兰语;(2)南方人多数是天主教教徒,而荷兰人却是新教教徒(加尔文教教徒);(3)菲利普商定,如果南方各省认可他是统治者,就会授予他们差不多所有事务上的自治权。

可是北方革命还在继续。于1581年在海牙结成了北方7省的联盟,草拟了誓绝法案。这就是真实的荷兰独立宣言。

缄默者威廉荷兰革命的核心人物是奥伦治亲王威廉。他明智地从未泄露自己的所有计划,所以因“缄默者威廉”闻名。因为有军人一般的刚毅与政治家一般的手腕,他还被人称作“荷兰的华盛顿”。他好像被挫败了多次,可是每次失败以后,他便实行另一个迈向成功的步骤。他不仅用剑还用笔来进行斗争——他的著作《声辩》,是昔日所创作的反抗暴政的最有力的辩词之一。威廉于1584年被一个雇用的刺客杀死了,可是他的儿子莫里斯与一些荷兰领导人继承了他的事业。

“无敌舰队”1588年,西班牙的菲利普派出强大的“无敌舰队”进攻英国的原因之一,就是由于伊丽莎白女王曾经帮过荷兰人。舰队的失败不仅救了英国,还救了荷兰;因为从此之后,西班牙的海上权力再也不如以往那么强大了。

无敌的荷兰人在战争中,荷兰的舰队与商业发展起来——荷兰变富裕了。在西班牙士兵摧毁荷兰城市,危害土地的水自堤坝缺口冲进来的时候,荷兰船只正在东印度抢掠葡萄牙的殖民地。北方7省联合组建的荷兰共和国,成立了一个巨大的殖民帝国。在欧亚间从事海上转运贸易的,要数荷兰船只最多。

休战与和平在1609年,签署了停战协议,可是西班牙却从未停止努力征服荷兰,直到1648年30年战争终结,签署了著名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才正式认可荷兰共和国的独立。尼德兰南方各省的比利时还臣服于西班牙,直到1713年再落入奥地利的手里。

荷兰革命的结果自由的取得,并未立刻给予荷兰民主,甚至连充分的宗教宽容都没获得,可是他们的革命是对君权神授说的首次攻击。他们建立了一个联省共和国,资产阶级在国内非常具有影响力。他们的总统被称作“执政者”,议会被称作“三级会议”。在18世纪时期,执政者的职位变成了世袭,事实上,荷兰变成了一个君主立宪国。

二、清教徒的起义

都铎王朝与斯图亚特王朝自1485年至1603年统治英国的都铎王朝的国王们不仅有权力还有智慧——他们掌控议会,操纵教会,经管商业,全部随心所欲,并且他们非常聪明,不谈论这些。他们留有法律的形式,可实际上是由他们统治。他们属于专制君王,属于成功的专制君王。继承王位的斯图亚特家族要比都铎家族提出的要求更多,可事实上行使的权力却很少。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想既在行动上也在言论上都做专制君王,可是他们却不聪明——他们的言论毁了自己。当然,除了他们不睿智的言论以外,还存在其他造成失败的原因。

斯图亚特王朝失败的原因(1)尽管斯图亚特家族是都铎家族的血亲,可是他们是苏格兰人,所以算是外国人。英格兰斯图亚特家族的首位国王是詹姆斯一世,他曾经是苏格兰的国王。他也是苏格兰玛丽女王的儿子,玛丽于1587年被伊丽莎白女王处决了。在詹姆斯一世的统治之下,苏格兰与英格兰的王室联合在一起,并持续至今,但是许多英格兰人对斯图亚特家族存在偏见,因为他们来自苏格兰。

(2)自1603年至1625年在位的詹姆斯一世,和自1625年至1649年在位的查理一世都想当专制君主,因而高谈神授王权论。尽管很多人认同这些主张,但其他人却感到震惊,并予以反对。

(3)英格兰人嫌恶斯图亚特家族还有宗教方面的原因。詹姆斯一世与查理一世都是很狂热的安立甘教徒。大多数苏格兰人是长老会的信徒,安立甘教并不盛行。在英格兰,安立甘教也没有受到所有人欢迎。有些英格兰人是天主教徒。但给斯图亚特各王造成最大麻烦的是清教徒。

清教徒最初是安立甘教教会的会员,其中有的人一直留在安立甘教教会,有的则脱离出去了。他们都愿意在教会中实施革新。所有清教徒都敌对詹姆斯一世与查理一世,因为他们既要当国王又要掌管教会,要让所有人都屈服在王族的权力与信仰之下。

(4)经济方面的不满也造成了对斯图亚特各王的反抗。詹姆斯一世与查理一世未经议会允许便征收新税,尤其是对商人、船主与一些中等阶级市民。他们中的许多人是清教徒,因而也仇视国王。

(5)斯图亚特王朝倒台主要是政治方面的原因。詹姆斯一世与查理一世长时间不经议会同意,独断专行,即便议会时而举行,他们还是不顾议会反对,坚持依照自己的意志办事。下议院的多半议员仍然是清教徒,他们肯定是不会被驯服的。

权利请愿书经历了四年的争执,在1628年,议会敦促国王签订了一份列举议会权利的文件。这便是权利请愿书,它不仅仅是第二个“大宪章”。所以查理决定不再举行议会,独立处理国事。他不顾议会而实施专制统治长达11年之久。英国人表面上服从了,但他们心里是反对的。但苏格兰长老会的信徒们却勇敢地拿起了武器。在恐慌之下,查理在1640年举行了议会。

长期议会长期关闭的议会终于召开,人们在恼怒中聚集在一起,清教徒更是特别气愤。他们下定决心,即便国王勒令解散,他们也不打算回家,他们要将整个局面掌控在自己手中。一年又一年,这次议会极其漫长,因为有些议题需要持续讨论。由于这次议会延续的时间非常长,以至于被人们称作“长期议会”。它几乎整整拖了20年(1640—1660)。其间爆发了一场战争,国王被杀死,英国落到了一位独裁者的铁腕统治下。

内战自1642年至1649年,英国爆发了内战与革命。国王和他的党羽被称为“骑士党”,起初他们占据优势;但最终却是“圆颅党”赢得全胜,“圆颅党”是国王的敌人,由于留着清教徒“剪短的”发型而得名。最终,只剩国王查理最顽强的敌人还留在议会中。1649年,他们把国王处决了,并声称不再设立国王:他们宣布英国成为共和国,或者称为共和政治。

一个军事独裁者革命通常以军事独裁而宣告结束。这次清教徒起义的结果也是如此。获胜军队的主帅奥利弗·克伦威尔手握大权。他发言的时候引用圣经,而他所说的话便是法律。也许他相信自己与以前的斯图亚特国王一样已彻底拥有了“神授王权”。自1653年至1658年,克伦威尔有了“护国主”的头衔。从此,英国出现了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当苏格兰人与爱尔兰人起来反抗的时候,克伦威尔进行了残酷的镇压。他的个人独裁统治获得了成功,因为他既是一个干练的政治家,还是出色的军事家,统领着一支无法抗拒的军队。

共和国的崩溃1658年,奥利弗·克伦威尔去世之后,他的儿子理查德变成了“护国主”。理查德是一个32岁的青年,很善良,可是缺少他父亲的雄心与才干。他没有能力掌控那些蛮横的将领、想做新的政治试验的共和党人、渴望复辟斯图亚特王朝的保王党人,和想将长老会教义奉为至上的信徒。理查德·克伦威尔很清楚自己的无能,便明智地自行退位了。

三、英国的王朝复辟

君主制的复辟英国一度变成了军事独裁者的牺牲品。但一位将军下令推选一个新的议会,而这个新议会却准备复辟君主制。他们请来不幸的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斯图亚特回英国当王。那时候的查理30岁,曾经长时间逃亡在外,他非常高兴回来,在1660年被封为查理二世。

复辟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制似乎毁掉了清教徒革命的成果。共和国与护国主制突然结束了。英国人用焰火与鸣钟欢迎查理二世的归来,再次回到了旧式生活。安立甘教又被奉为国教,不信仰它的人则遭到了残害。

凡是反抗安立甘教会的所有新教派别都是不信奉英国国教的人。安立甘教教会属于英国的国家教会,是依法创建、用赋税来维持的教会,不信奉英国国教的人包括浸礼会信徒、长老会信徒、贵格会信徒等大部分清教徒。

查理二世与詹姆斯二世复辟王朝的斯图亚特王查理二世(1660—1685)和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1685—1688),和他的父亲查理一世与祖父詹姆斯一世一样欲图专制。两个人都相信自己是凭“神授王权”来统治英国,他们要高于议会。但和早期的斯图亚特各王不一样,复辟王朝的斯图亚特各王不仅讨厌加尔文教还讨厌安立甘教,可却支持天主教教会。他们梦想着利用专制政体让英国再度信仰天主教。

增长的梦幻查理二世为人睿智、懈怠而圆滑。他并未夸赞自己的专制政治,直至临终才表明自己信仰天主教。詹姆斯二世则过于严肃,可是不够圆滑。他公开声称自己是天主教教徒,当众宣布自己有权利“赦免”一切违反议会法律的臣民。他的做法立刻惹怒了大部分英国人。不信奉英国国教的人对他漠视议会与偏爱天主教教徒相当恼怒。安立甘教教徒害怕国教的地位会受到一位天主教专制君王的威胁。的确,天主教信仰与专制政治的结合,使詹姆斯二世的处境要比昔日所有英王都更为艰难。

破灭的梦幻詹姆斯二世的直接继承者是两个新教教徒女儿玛丽与安妮,英国人暂时容忍着他的统治,期盼在继承者的统治下,形势会变好。但詹姆斯二世的第二任妻子是天主教教徒,她在1688年生下了一个儿子,情况完全改变。所有英国新教教徒都知道按照王室继承法,这个儿子将取代女儿继承王位。他会是一个天主教教徒,而且十有八九会沿袭他父亲的“神授王权”的主张。不久,安立甘教教徒便联合不信奉英国国教的人,恳请詹姆斯的女儿玛丽与她的丈夫奥伦治的威廉(荷兰统治者)来英国承继王位。所以威廉与玛丽统率一支军队登陆英国,未遭抵抗就进入伦敦。

四、“光荣革命”

逃走的国王国王詹姆斯没进行抵抗便逃跑了,因为他的士兵都抛弃了他。这是一次无须流血的革命。仅在苏格兰与爱尔兰进行了真刀实枪的战斗,詹姆斯二世的拥护者不久便被击败了。1689年,未经过国王准许就召开的议会废掉了詹姆斯二世,认可威廉与玛丽的联合统治。

胜利的议会1688年至1689年发生的“和平”革命,通常被英国史学家描绘成“光荣革命”,它标志着专制政体在英国的最终失败与议会的胜利。从此英国真正变成了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采用各种办法,减少日后的国王与女王们实行斯图亚特王朝绝对“君权神授”理论的可能性。

权利法案1689年的议会为了保证胜利,通过了一项名为权利法案的重要法案。它公开宣布不列颠君主一定要是安立甘教教徒;日后所有国王或者女王都没有权力像詹姆斯二世与查理二世那么做,让法律暂时停止生效,或者使臣民违犯法律而无须受到惩罚。国王未经议会允许不得征税或者拥有军队。议会议员不可以因个人政治行动而被蛮横地囚禁,或者被剥夺发表主张的自由。囚犯一定要经由公正的陪审人员审理。

事实上,权利法案是一部限制王权与维护议会权利的宪法。它和大宪章(1215年)以及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是一致的。

其他重要法律其他几项重要法律可以看成是1688年英国革命的间接结果。宽容法(1689年)赋予新教每个不信奉英国国教的人自由信仰的权利,但不包括天主教徒。王位继承法(1701年)中规定,由于威廉与玛丽无子女,威廉去世之后,王位应该由詹姆斯二世的新教徒小女儿安妮继承,如果安妮去世以后没有子嗣,王位则应该由她的堂兄弟,一个德国新教徒的王侯,汉诺威的乔治来继承。最终,联合法(1707年)让苏格兰与英格兰组建成一个真正统一的王国(大不列颠),只存在一位君主与一个议会。我们记得,苏格兰和英格兰的王位是于1603年詹姆斯一世的时候合并的。

政党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英国产生了两个政党:辉格党与托利党。辉格党大体上包括在清教徒起义中拥护圆颅党事业的一些集团,也就是由几个清教徒贵族领导的不信奉英国国教的中等阶级。托利党代表的是骑士党分子,主要包括乡绅、贵族和信仰安立甘教并持保守政见的人。

随着议会在1688年“光荣革命”中的获胜,辉格党与托利党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开始在选举中轮流得胜,进而操纵议会,领导政府。如此“两党制”变成了英国政治中的惯例。

内阁的兴起后来英国政治出现的另一个特征“内阁制”,可以看成是17世纪英国革命的间接产物。斯图亚特各王有选择少部分政客(通常是贵族)充任顾问与助手的习惯。这个集团的成员负责管理政府若干个部门的工作,比如一个人负责财务,还有一个人指挥军事。他们还同国王一起开会商讨公共事宜。在查理二世的时候,这个小顾问团体被称作“密谋集团”,之后称作“内阁会议”或者“内阁”,因为他们是在一间小密室里开会。

内阁的发展在1688年之前,内阁由国王个人的宠臣构成。但清教徒起义以后,内阁从国王的私人会议变成议会的执行委员会。慢慢地形成了一种惯例,选取下议院多数党的领导人来充任内阁成员。

比如,国王威廉(1689—1702)在辉格党掌控了下议院的时候,便任命辉格党组建内阁;而当托利党取得了下议院的多数的时候,便由托利党替代他们。安妮女王(1702—1714)尽管宁可选择托利党,但在位的大多数时间,认为还是任命辉格党组建内阁更为明智些。在乔治一世时期(1714—1727),内阁制又向前发展了一步。由于乔治是德国人,不会讲英语,他命内阁遵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国事,这样他就连内阁会议也不必参加。如此,内阁的权力与重要性最终得到快速增加。

近代内阁如此,英国内阁出现了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国事由内阁指导;第二,内阁大臣几乎都是下议院议员。第三个特征是在18世纪时期形成的,由一位“首相”指导内阁。首位被公认为“首相”(相当于内阁主席的职位)的是罗伯特·沃波尔爵士,他是一位伟大的辉格党政治家,从1721年至1742年主持了乔治一世与乔治二世的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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