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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第1042章申城动荡

申城市的某个五星级大酒店中,正在举行一个酒会,这场酒会是由青义远洋物流公司发起的。

郑青一身西装站在晚会的二楼,他身边站着一个当红的一线女明星叫冰冰,不过这个冰冰的明星虽然很是红,在观众群体当中口碑到不是很好,也没什么拿得出的作品,完全就是靠着炒作炒起来的一个明星。

一朝从奴解放翻身,成功的人都喜欢标榜一个品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说,这样的女性在演艺圈里一抓一大把,只要花点钱就能上,郑青真看不上眼。

可是找不到好的,郑青只能勉为其难,要说再不济,这种场合表衬一下身份都还是可以的,虽然会被认为是一个暴发户,可谁在意呢?

郑青真正喜欢的还是李火儿这样的明星,尤其是李火儿的另外一层身份,她曾经是他老大陆风的女人,将以前的嫂子搞上床,正是郑青最喜欢干的事情。

可惜李火儿这妞实在是不太好搞,就算郑青联系到了天辉集团的周辉成,这个孙子也同意让他给李火儿开.苞,可那天郑青派人去虏李火儿,几个说是什么特种兵部队出来的,走前拍着胸脯保证完成任务的家伙,七八个人让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妈给撂倒了,还搭上了两条人命,这夜之后,李火儿忽然之间就像是失踪了一样。

这让郑青恨的厉害,他想去找许三的婆娘泻火,想不到这个烈货还他吗的咬舌自尽了。

想到这里,郑青有点心虚。

他害怕陆风回到申城,自己曾经拥有的后来失去,现在又回到了自己手里的东西,会再次失去!

郑青在陆风出现之前,一直是青义帮的老大,后来被陆风收服,哪里又是心甘情愿的呢?!

他觉得陆风去京城完全是找死,轩家在京城的势力的捏死陆风,跟捏死一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更何况,自己的叛变让陆风没有任何来自申城的支持,在郑青看来,陆风这次十死无生!

半年前,郑青宣布夺权的那天,许三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还敢当着他的面反抗,被郑青联合三德道人打得跟个猪头一样制住了,郑青还不解恨,和他的兄弟,当着许三的面,将他老婆给办了。

郑青记得许三这个家伙当时恨不得吃了他的眼神,郑青就喜欢这种眼神,许三看得愈恨,郑青就愈是起劲。

而这个帮派的新晋大佬,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郑青感觉就快爽翻了过去了。

可惜这个娘们被关起来后,还是自己结果了自己。

郑青真他娘的想不通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不就是被男人侮辱吗?跟许三之前你他娘还不就是一个窑姐?还立贞洁牌坊?现在人命就有那么不值钱?

许三婆娘死得那个晚上,许三被拷在一个暖气管道上。

这个家伙居然从暖气上卸下了一个暖气片,愣是活生生的将自己的手给锯断!

好在的是,许三逃跑,被一个弟兄即时发现,当场就给抓住了。

郑青来到现场之后,许三已经被带下去了,郑青在关押许三的房间里,看到那个坑坑洼洼的断手,还有那一把又旧又钝的暖气片,郑青只觉得脊梁骨都在冒冷汗。

等郑青看到许三的时候,这个曾经的二把手躺在地上已经进气多,出气少,可眼中还和垂死的孤狼一样,狠狠地盯着郑青。

当天,许三就让郑青给拉到他的私人斗狗场去喂狗了,许三在被狗分尸之前,还高声大喊,“风哥会为我报仇的……”

在场的弟兄听到这个声音,无不为之胆寒。

想到这些,郑青的心情并不美好,这半年来他虽然没有陆风的消息,但总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盯着他,尤其是这些日子,郑青感觉到愈发的不安,不仅仅是因为刺刀还没有被抓到!

而是,他感觉那个年轻人没有死,就等着他犯错,然后将他杀死。

……

朱珠是个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女孩二十岁,是青义帮的一个马仔。

朱珠从初中开始就开始在道上混了,十五岁的时候就和她男朋友一起出来混了。

后来朱珠和她的男朋友都加入到了青义帮中,算是在道上生涯里面步入到了一条正轨上。

可是出来混的,哪里没有个三长两短?

一次朱珠和她男朋友在酒吧里面喝酒,当天夜里十二点,新近冒出来的天南帮的人拿着过来找事。

朱珠和她男朋友拿青义帮的钱,自然得替青义帮做事。

当时这个酒吧的场子里面有七八个人,天南帮的人来了二十几个,朱珠打电话叫人,他们人少,双拳难敌四手,且战且退,但没想到,他们刚逃出酒吧外面,天南帮有人已经堵住了退路,他们被人堵在了一条死胡同里。

几个弟兄当机立断,踩着肩膀上墙,朱珠的男朋友眼看那帮人追来了,知道如果大家都上墙的话,没那么多时间,必然都得被堵住,所以二话不说去断后,朱珠趁着这会功夫,被人强拉上了墙头。

而她的男朋友,头被砍得已经让人不忍看了。

朱珠抱着她男朋友的身子,就和平常他们二人亲热的那样,说,“你看你,被砍得连你他妈都不认识了。不都说好的吗?哥们义气都是王八蛋,有事两条腿先跑路再说,你他妈怎么那么傻?”

这天过后,朱珠就死心塌地的开始混了,她想要报仇!

在申城这片地带,也就青义能威慑天南,如果朱珠离开青义,朱珠实在不知道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给自己男朋友报仇。

其实,如果不是青义内乱,天南那群人怎么可能有机会崛起!

在今后的日子里,朱珠就和一个男孩一样,哪里闹事,朱珠必然就会赶到地方。

几次冲突下来,朱珠发现自己的力量很单薄,她太过苗条纤了的,朱珠用不惯男孩子用的大砍刀,那种砍刀重量大,朱珠用起来很不顺手,所以每次砍架朱珠至少要挂两次彩。

后来朱珠在吃烤串的时候,嫌羊腿剁得不够块,亲自拿两把菜刀将羊腿剁得稀巴烂,至此,朱珠就爱上了菜刀这样的武器。

逢有砍架,朱珠必然左右手各拿菜刀上阵,打起来也不顾死活,为此朱珠还得到了一个“菜刀女”的称号。

在这段时间里,朱珠也认清了男朋友生前的所谓那帮“兄弟”。

这帮人在朱珠男朋友死后,就跟一个苍蝇一样围绕在朱珠旁边,朱珠哪能不知道这帮牲畜的心里?

无非就是想要上自己。

朱珠当然不愿意了,一次在喝酒的时候,有个兄弟借着酒劲和兄弟们的起哄,向朱珠表白,朱珠半开玩笑的说,“老娘把你当兄弟,你到要上老娘?给我滚。”

一帮人哈哈大笑,那个向朱珠表白的兄弟,当朱珠的话是一个玩笑话。

一场酒席联合了他的几个兄弟,拼命得向朱珠灌酒,朱珠来者不拒,中途去了趟厕所后,回来后,很快就喝醉不省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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