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不认识 - 本能狩猎 - 六卷厕纸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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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不认识

“林知,你等下放学以后把教室打扫了再走。”

班主任是个很胖的中年男人,有很严重的近视,戴着眼镜还要眯起眼睛看东西。

“知道了,郑老师。”

郑老师看向林知,将手中的书卷成一个桶,走到他桌前,敲了敲桌子,“林知,跟老师说话的时候要抬起头来看着老师,你这样子很不尊重别人。”

班里传出窸窸窣窣的谈话声吗,林知怔了几秒,随后站起身,低声道:“对不起,郑老师。”

“啧,别这么紧张,又没说你什么,坐下坐下。”

他挥了挥手上的卷子,随后背过身向讲台走去,边走边说:“你们马上就要高考了,都给我心思放在学习上,和学习无关的事情呢,尽量收敛一点,别让我发现。”他顿了顿,用手扶了扶眼镜,“尤其是有些同学,不要仗着自己成绩好,就可以为所欲为,不是逃课,就是恋爱!”

说到‘恋爱’这两个字,他猛地将手里的书砸向讲台,讲台上的粉笔盒受力落地,粉笔稀稀拉拉的撒了一地。

“我警告你们啊,尤其是个别人!别让我发现第二次,听到没有!”郑老师说完,他的视线有意无意的在林知身上扫过。

“听到了——”

郑老师对班里零零散散的回答显然是很不满意,他厉声道:“没吃饭啊!声音呢?”

林知眼看着他喷出的口水顺着一个完美的抛物线落在了第一排的男生头上。

“听到了!”回答他的是整齐划一但又死气沉沉的声音。

下午六点半,钟声响起。

现在虽然是高二,但已经可以自愿选择上不上晚自习了,高三的统一在自己的教室上课,高二的集中在图书馆的大阅览室,但不乏有些懒得动的学生直接在教室上自习。毕竟巡查的老师十点才会来,看到他们在教室也是睁一眼闭一只眼。

但今天不一样,今天是周五,林知早早收拾好书包,准备打扫班里的卫生。

他先去公共区域打了一桶水,一会好方便涮拖把。

“哎,林知,六点半了,还不走啊?”沈明朝他抬了抬下巴,他坐在林知的桌子上,不怀好意地揶揄道:“怎么,要等你男朋友?哎对了……我记得……是三班那个胡椒味的alpha吧?没想到你长得白白净净的,还挺重口味啊?”

沈明为首的三两个男生同时发出了压抑又戏谑的笑声,林知眼皮都没抬,冷冷的开口:“你们没事了就赶紧离开教室,我要打扫卫生。”

“打扫卫生?哈哈哈哈哈……”沈明笑完,才开口道:“老郑也是真心疼你!每周都让你打扫……”他上下打量了一圈林知,低声道:“要不要哥哥帮你啊?这么重,搬得动嘛……”他边说着边用食指轻轻抬了抬水桶的把手。

林知没说什么,他重重地放下水桶,里面的水因为惯性撒出来一点,正好溅到沈明裤子上。

“怎么?帮你还不乐意啊?”沈明阴沉着脸,跳下桌子,弯下腰凑到林知脸前,“装什么啊?好学生?”

他直起身子,对着身后的几个男生发号施令,“帮帮他。”

话音刚落,几个人手疾眼快,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堆垃圾,洋洋洒洒地扔到了林知的书桌上,腐烂的果皮迅速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除了林知以外的几个人都下意识捂起了鼻子。

“别给脸不要,老子给过你好脸了。”沈明手插在口袋里,居高临下地看着林知,“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老子追你这么久,搞半天耍我呢?”

过了几秒,林知微微抬起眼皮,视线不冷不热地落在沈明身上,“你理解错了。我从来没有接受过你的追求,我早就拒绝过了。”他看着沈明脸上逐渐失控的表情,毫无波澜地继续开口说道:“我从来没有接受过,是你三番五次的对我进行骚扰,沈明同学,我想你应该明白,单方面骚扰和追求的区别。”

“你他妈……”沈明恼羞成怒,猛地上前攥住林知的衣领。

一股力道迫使他抬起头,直直撞上对方的视线。但不知道为什么,即便如此,林知的那双眼睛里依然没有丝毫波澜,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与他毫不相干。

也许是林知的那张脸太过具有冲击力,沈明一个愣神,林知的拳头下一秒便结结实实的落在他的左脸。

沈明吃痛被打的偏过头去,双手下意识松开,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林知手里的那一桶水稳稳当当浇在了他的身上。

“牛哥!牛哥!”沈明的代号是二牛,他还有个哥哥,是高三的,叫大牛。

沈明和他哥沈清是双胞胎,但沈明打架留了一级,这学期才托关系调到林知的班里,他爸沈建设是当地有名的地头蛇,两兄弟在学校也是目中无人。

如果不是沈明留级,他根本不会认识除了上课就是在外面打工的林知。

“我说过了,你这是骚扰。另外,如果下次再让我知道你去老师那里造谣,就不是一拳头这么简单了。”

林知说完,面无表情地重新提起水桶,看都没看一眼就往外走,只剩下全身湿透的沈明在教室怒吼道:“林知!你给我等着,我要告诉我哥!!”

因为沈明的纠缠,林知费了点时间才将教室打扫干净,走的时候已经七点半了,他看了一眼手机,距离饭店上班还有半小时,从学校过去正好半小时,肯定是没时间吃饭了。而且这个点,食堂的剩菜也都被倒进泔水桶了,根本不会给他留什么捡漏的可能性。

他沉默着收拾好书包,从兜里摸出来一个一块硬币,边等车边在脑子里复习今天语文课上学的古诗。

“来了。”

饭店老板是个不苟言笑的中年男人,听同事说他之前是做贴身保镖的。

“嗯。”林知点点头,放好了书包,穿上围裙走进后厨,水池里和地上的水盆里都有沾满油污的碗。

林知一般会边洗碗边用手机听英语听力,还为此专门买了个耳机,耳机线不够长,所以洗碗的时候只能把手机放在一边的小板凳上。

“林知,你后面忙完了到前面来传菜。”林知正在低着头认真洗碗,老板忽然掀开门帘,他看了看盆里和水池里还堆着的脏碗,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今天人多,实在忙不过来,给你算成奖金。”

林知点点头,“好,我收拾一下就来。”

“动作麻利点。”

洗完碗收拾完,差不多用了二十分钟。林知在围裙上擦了擦冻得近乎失去知觉的手,指尖通红,像要滴血。

西城没有秋天,一场雨过去温度骤降十几度,洗碗的地方是在后面的院子里,冷风一吹牙都打颤。

一走到室内,他的双手逐渐回暖,知觉恢复的瞬间,指尖却传来肿痛,伴随着不可名状的痒。但这时候反而不能用手抓,这会的手指就跟东北的冻梨一样,外面看似完好,里面早已溃烂。

“诶?小知?我正要找你呢……”

迎面走过来说话的是原本负责传菜的女生,脸圆圆的,名字也叫小圆。

“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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