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清晨,得意打着呵欠伸了个懒腰,揉揉洗漱完毕依旧惺忪的睡眼,准备下楼找点东西,填填肚子。
大约时间还早,店里没有几个人,小二难得清闲,倚在柜台边,手里捻着颗花生米,有说有笑地跟账房聊天,打了看到得意从楼上下来,连忙走过来招呼。
“客官您醒了?昨晚住的可还好。”
得意道:“还不错,你们着有早餐么?”说着,寻了个桌子坐了下来。
“有的,这是菜单,您看看想吃些什么。”
点了几样清淡的,把菜谱交还小二的时候,突然瞥见糕点一栏的下面,印有桂花糕几个字。
“哎,等一下,再来一份桂花糕吧。”
“好咧,您稍等。”小二给得意沏了杯清茶,转身走去厨房,通知厨子去了。
留下得意一个人百无聊赖。
索性用蘸了茶水,在木头桌面上画着玩。
葱白的手指不疾不徐地划来划去,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两个小小的火柴人,一大一小,手牵在一起。
审视片刻,总觉得缺点什么,得意眼珠转了转,突然眼前一亮,指端又在茶杯里泡了泡。在大的火柴人旁边画了个房子,房子旁边里面歪歪扭扭地写上:烛雾峰。
写完之后,收回手,得意趴在桌子上,下巴枕到手臂上,对着自己的作品看来看去,越来越满意。
师姐,你等着,我一定会找出真像,把你带回烛雾峰的!
然后像以前一样,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一起。
得意这边沉浸在对未来生活美好的憧憬里不能自拔,那边楼梯口急急忙忙奔下一个女人来,边走边嚷嚷:“不好啦,死人啦!死人啦!”
得意闻声看过去,是一个面容秀丽的姑娘,大约20来岁,但是衣衫却不怎么工整,只着一件里衣,头发蓬乱,一副刚睡醒的样子,大概是被吓坏了,苍白如纸的脸上满是慌乱,一步一歪,跌跌撞撞,差点从楼梯上滚下来。
听到喊声,店小二也从厨房掀开帘子,快步走出来,扶住将要摔倒的女子的胳膊,把她拉起来,道:“客官看着面生啊,当心别摔了,哪里死人了?哪间房?!”
明明是在他店里死的人,他却像个没事儿似的,不但不慌不忙,还出言安慰受到惊吓的客人,如此临危不惧,得意看在眼里,默默给他比了个赞。
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客栈。
“不,不关我的事啊!不是我!我今天早上一睡醒,就看到他的身子躺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头,头不见了啊!不关我事啊...”女子慌慌张张道。
小二安慰她:“您是昨个儿天字八号房的客官带回来的女子吧,没事儿,别担心,您坐在这里喝口热茶压压惊,我上去看看。”
得意挑了挑眉,心道;就这么放她在这里,万一真的是她,岂不是要跑了?
不过显然她是多虑了,店小二走出两步,探回个身子:“您啊,也别太着急了,本店的跑堂已经去通知花大娘了,她是你们老板,总归会向着您,一会儿官差来了,您实话实说就行了。”
女子哆嗦着胳膊,捧起茶杯喝了一口。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两个活计抬着一个担架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得意看了一眼,惊讶的发现,正是昨天的那个络腮胡大汉,脑袋从脖子处断裂,正堪堪拼在上面,经过那名女子身边时,女子躲避不急,吓的尖叫了一声。
得意吸吸鼻子,捂着胃部,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是总觉得有点反胃。
环顾四周,除了被吓到的女子,大家伙该吃吃该喝喝,甚至一个站起来的也没有。
入耳的除了客人说说笑笑的声音,碗筷碰撞的声音,最清楚的,便是不远处那名女子呜呜的哭声了。
没多久,店小二端着托盘来到得意桌前,将菜一一摆下。
“客官别介意,这种事我们这里时长发生,从一开始大家惊慌失措慌手慌脚,到现在,都已经习惯了,您也知道青山门名声大,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死的那位客官,江湖人称江上虎,您大概听说过,好女色,恃强凌弱,糟蹋了不知道都少个姑娘,落地这么个下场,也算是因果报应。”
“......”话是这么说,但是总觉得你们是黑店怎么办。
店小二看了一眼得意,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绽出个大大的笑:“您啊,该吃吃该喝喝,这世道如今不太平,别太当一回事儿,过会儿情月阁的老妈妈,哦,就是老鸨头,她要过来,官兵也会来,您要是喜欢清净,就出去走走,或着出门逛逛。”
意思是,一会儿这里会很吵,想看热闹就留下,不想看请自觉回避。
得意扯了扯嘴角:“好的,谢谢提醒。”
店小二去忙其他事情了,看着眼前的小菜与粥,实在没什么胃口,便跟店家要了个纸袋,将桂花糕打包,拿着出门去了。
热闹什么的,不看也罢,况且,比起屋里的热闹,得意更倾向于集市的热闹。
得意漫无目的地走着,同样的街市,热闹也与当年一般模样,只不过上次是结伴而行,现在只有她自己,形单影只。
雪白的桂花糕咬在嘴里,甜丝丝的。
熙熙攘攘的人群,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街边琳琅满目的小摊子。
得意突然觉得,也许出现在这里,还不如待在客栈里来得好。最起码,不会像现在一般,有种全天下只有她自己没有伙伴儿一样的错觉。
拐过一个路口,手里的剑突然嗡地一声震动了一下,幅度很少,不握在手里根本察觉不到。
有人在跟踪她。
能被她的剑察觉到,说明这人的修为,在她之下。
得意眯了眯眼,脚下步子不停,慢吞吞地边看边走,在经过一个卖斗笠的摊子时,拿起一只挡在眼前,借着假意问价的空隙,隔着编制的缝隙往后看了几眼。
大约离她二十步左右的卖簪子步摇的摊子旁,有个身着白衣,头戴斗笠的男子,正拿拿着一只簪子。
乍一看像在看,实际上,眼神空洞,心不在焉,得意估摸着,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手里拿的是什么。
莫名眼熟,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本着来着皆是客的原则,得意勾了勾唇角,准备放下斗笠,将人引到无人处,好生询问一翻,刚要还给摊主,却一撇眼,打量了几眼手中的东西,突然觉得挺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