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第一百四十七章
洞房的时候本就已经是半夜三更又发生了那么多事,但小宝走到太平王府外,已经是天刚刚蒙亮,早起的百姓也是有的。
小宝浑然不觉自己一身嫁衣,头戴凤冠,坐在街上有什么奇怪的,只是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又觉得这个晚上过得实在是心累身累。
四周过路人那奇怪的眼神半分影响不到她,她觉得自己穿红嫁衣挺好看的,又不难看,再说了被人多看几眼,也没有少掉几块肉。
可是不得不说,京城的地界成分很复杂,小宝在江南半夜游街的时候,游到大白天的,未必能遇到一个地痞流氓,可是这京城不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温老爷子的影响。
流氓上班的时间都要赶个早,大公鸡才刚刚打了个啼,这摊子这卖菜的摊子还没来得及铺开,就有六七个游手好闲流氓拦住了小宝。
他们个个穿着简单,脸带淫笑,简直把自己是炮灰,流氓的架势写的明明白白的。
“哪里漂亮的小新娘子,新郎官去哪了?莫非是我们?嘿嘿嘿……”
“来来来,小娘子快与我们洞房花烛去……”
“看她那一身白嫩皮肉,玩完啦,还能卖个好价钱。”
这群人嚣张的说着,好像完全不觉得小宝有什么能力反抗一样。
小宝皱了皱眉,心情十分不好,又往四处张望瞧了一下,也没有多少百姓,就算有也不敢上前来惹这群地痞流氓。
心中竟然奇妙的自豪起来:果然还是我江南好,这京城是真真的不怎么样啊。
“小娘子在想什么?是不是还盼着有什么英雄来救你?哈哈哈,你就别想这么多了,哈哈哈……”
这些人也太烦了,小宝不想在这群流氓身上花太多时间功夫,当即便要拔出刀来把他们全部给杀光了。
刚才她四处看过了,没有漂亮的哥哥,没有漂亮的哥哥就不用给英雄救美的机会了,美人需要自救。
可就在他的手刚握住刀柄的时候,只见六支细针射来,分别击中了那六个流氓,那六个流氓当即便倒地没了声息。
小宝一顿,顺着细针射来的方向远远望去就见到一座好漂亮好漂亮的高楼,窗户上画着漂亮的画,屋檐角上雕着精致的花,楼阁四角更挂着鲜红的灯笼,牌匾上大大的写着“明月阁”。
懂行的小宝一看便知那是一座青楼,而且是很贵很贵的那种青楼。
她倒也没有急着跑过去,毕竟他现在没有什么心情找漂亮男人,更别说她一向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连人都没见到的话,谁知道是长得好看还是长得难看。
于是也只在原地站着,等着那人自己过来找。
她只站一会儿,一会儿过了她便跑了,如今她可不是会主动凑到男人跟前的小姑娘了。
毕竟再漂亮能漂亮过小狄和大魔头吗?气质再好能好过俏相公吗?再贱能见得过小贱人吗?
也就那一会儿,一部马车缓缓的从那座高楼之后驾驶到了小宝面前,这部马车十分豪华,执辔者有三,都是华衣锦服,神情庄穆,看起来都是不错的人才打手,可是此刻也只是个赶车的。
年如画一眼就知道他们个个是练家子,功夫绝对不凡,心中更是暗骂小宝不知是怎样的桃花运,走着走着,总能撞到有权有势的漂亮男人。
而且漂亮男人一点都不矜持。
小宝不说话,只是瞅着那马车,帘子似乎是想望穿那漂亮的帘子,看看里面到底是个什么人。
然后就像是回应小宝的期待一样,马车的帘子被一只修长白皙的手给掀开了,先是手,漂亮修长,有力,骨节分明的手。
然后便是袖子,看似随便低调,但却做工十分精良的袖子,便也知道他那一身衣服一定也很不一般。
然后便是脸,那是一张带着笑的俊美脸蛋,剑眉星目,面若冠玉,嘴角轻勾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笑意。
黑发束起,那高挑的马尾更带着几分少年人的洒脱不拘。
见到他的人都会觉得他一定是个出身高贵洒脱不拘的少年风流公子,至于他心中有何存在,又是个好人还是个坏人,许是不会想那么多的。
“我说过你穿嫁衣一定会很好看。”方应看看着小宝,缓声说道。
小宝一见他,先是一愣,并不是被惊艳了或者是别的情况,她只是一下子觉得面前这人有点熟悉,可暂时又想不起来是谁……等回忆了一秒半之后才想起来这是在江南的时候见过的那小子。
说起来的话,记得最清的就是,这人好像是被没用的小峰给吓跑了。
只不过这话是不该说的,对于漂亮的男人,小宝总会给几分面子,胆子小并不是对方的错,有张好脸就够了。
更何况他如今主动送上门来,又自带了一辆马车,当然是能够交好就交好了。
于是小宝也笑了起来,向前走了一步,头上的凤冠那摇晃的金饰就晃了一下,开心道:“方好看,你好像变得更好看了。”
等上了马车,小宝就没把自己当外人,舒舒服服的靠在软垫上,又拿起了旁边的美酒喝了一口,好像他和方一看是久别重逢的老情人,或者是好朋友,不是多年未见的匆匆而别的情人。
“我还以为你已然忘了我。”方应看好像很高兴小宝这种熟悉的态度,他用起这种熟悉的态度来也很自然。
“我才没有忘记你呢,我一直把你记得牢牢的,我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的纸扇上写的是什么字呢。”小宝得意的说着,好似真的把人家放在心上一样。“你当时纸上写着‘应看不看’。”
纵使不记得这个人了,但是某一些细节对应上了点还是要记在脑子里的,毕竟什么时候重逢了还可以拿出来说说。
对于西门吹雪那是真记住了,只是没名字,而对于方应看,那是年纪小,大了之后,时间太久了真给忘了,唯一记得的就是写着几个字。
记得那几个字不为别的,是因为女鬼姐姐称赞了一句,书法很好,而且这意思实在是奇怪,到底是应该看呢还是不该看的,亦或者只是因为暗合了他的名字呢?
没有人喜欢被人忘记,方应看脸上的笑深了几分,一开口就免不了带着过去的情感:“难为你还记得这么多年的事,不过,我也不输你。”
方应看撑着下巴,看着面前红嫁衣的小宝,思绪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多年前的江南夏日,回到了那个在坐在岸边赤脚戏水的姑娘身边。
那双玉足小巧玲珑,脚趾个个粉嫩可爱,叫人一见就心生怜爱。
那位姑娘杏眼明眸,俏丽动人,活泼可爱,叫人一见就心生欢喜。
“我不输于你,我也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方应看仿佛又见到了那个俏丽的小姑娘,见到他不慌不忙,反而笑得更开心,然后趁他不备,丢了一只绣花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