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石城印记,别样风景
“哈哈,我回了你消息,见你没有回音,我就猜到你是在睡觉!我聪明吧。”
“哈哈,这就可以看出你聪明了?”
“哼,那不然呢!”
“行,承认你聪明啦!哎我腰杆都座痛了,屁股现在都是麻木的!”
“嘿嘿,你老啦,身体不行了!”
“你才老了,你来座这么长时间也是一样的。”
做自己喜欢的事,总是能让人心情愉悦,就像此刻的雷讳,有了他在意的人陪他聊天,他再也不觉得路途无趣,窗外的风景现在也变得格外迷人,云彩见他似乎能够模模糊糊的看出任爽的身影。
汽车已经驶入石城境内,石城为何会被称为石城,最直观的解释就是这座城里肯定是很多石头,其实倒也是说得没错,除了沿石城绿河的一带有几十亩相对平坦的土地外,这座城市剩余的就是大山,而且很多山上都没有植被,各色的石头裸露在外面;还有一种说法就是石城里的人都十分的实诚,朴实无华,这一点雷讳倒也是听认同的,这座城市的发展相对落后,经济越是不发达的地方,越能感受到当地人的淳朴,没有大城市里的那一份勾心斗角。
但有一句说一句,这里的人喝酒是真的厉害,白天的生活倒是没什么特别,但一到夜晚,你可从晚餐到娱乐、再到夜宵,石城本身不大,只要你在外溜达就随时可能被拉到酒桌上去,他们就是这么热情好客,雷讳时常第二天醒来,都不知道自己昨晚为什么会被拉去喝酒。雷讳这人呢?对酒的自制力确实不强,自己还有那么一点酒瘾,时不时又想喝点酒,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要别人喊他,他都不会拒绝,特别是在他分手后的这大半年内,只要有人喊他喝酒,他都从不拒绝,或许酒醉之后,那一阶段他的心情是最放松的、也是最放纵自己的时候;但也正因为如此,在三个月前,他发现了自己患了痛风,因为在喝酒的第二天醒来,发现脚不能着地,而且疼痛欲裂,仿若针刺一般,当他知道自己患了痛风,又是痛苦、又是无奈,生活给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你严格自律,就会拥有健康积极的生活状态,你肆意放纵,各种痛苦也会接踵而来。也是就从那以后,雷讳开运动、开始保养身体,但他的性子免不了是得喝酒,只是他只能选择喝白酒。
石城城区面积也就1平方公里,经常开玩笑说,打出租车绕城一圈,表都不会跳。石城倒也是有一些景区,但从城区出发都需要2-3个小时,再远点的得要4个小时,倒不是距离有多远,只是因为全都是山路,雷讳对这些景区没啥兴趣,作为山里长大的孩子,他对这些已经感觉不足为奇了,所以一个地方也没有去过。但不乏本地或者外地人去过这些景区后,回来和雷讳分享,总是感觉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倒也是能勾起雷讳一些去游玩的欲望,但想想路程,最终都还是选择了放弃,倒不如早点回家睡觉。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哦,这都快中午了!”
“哈哈,我还在铺头翁着的。”
“不是给你说了,醒了就起来吃早饭嘛!”
“哎呀,不想动,再说你肯也没有吃早饭,好意思说我!”
“我那是没办法嘛,我平时都是按时吃饭”雷讳虽然这样说着,但是他的生活也没什么规律,经常性的加班,让他的饭点也没个准。
“切,我等下午饭把早饭一起吃了,一样的。”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等你哪一天胃疼了就知道了。”雷讳啊!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就没想过自己吗?说别人倒是一套一套的。
“跟我爸妈一样啰嗦,晓得了。你还有多久到哦“
雷讳看看窗外,已是到了石城内,“已经进城了,还有十分钟就到了”
“什么破地方哦,这么久。”
“哈哈,深山老林”
“小心变成野人!”
车子放慢了速度,马上就要到车站了。石城的车站总是给人一种外出务工的感觉,或许是因为,这里出行的交通方式只有汽车,所以总是人满为患。雷讳废了好一般力气,才挤出车站,站在路边,晃动着腰,从背包旁拿出一支烟点着,叼在嘴里,双手撑开,头像天空,像是在对这一路告别,总算是到了。时间已是12点了。
“总算是到了,屁股活了!”
“哈哈,我都吃饭了”
“我也准备去吃碗面”
“中午不吃米饭吗?你下午不会饿吗?”
“这里有一家牛肉面,很好吃,你要不要来吃嘛,我请你!”
“我怕是疯了,走这么远,去吃一碗面”
“不懂得美食的诱惑”
“我爸做饭挺好吃的, 不稀罕”
“切,不吃算了”
雷讳顺着街道,一边走着,一边低头看着手机,朝着那家面馆走去,雷讳说得那家面馆倒也是奇怪,就是在石城菜市场路口,没有招牌,但是生意就是好,老板煮的面也的确是好吃,每位来这里得食客,他们碗里都只是剩一点点佐料得残渣,这就足以说明有多好吃了。
“老板,3两牛肉面,多汤!”雷讳轻车熟路的说着,一看就是个老食客,这一幕倒是和任爽带他去吃面试,任爽的那一副作态。
“好的”这些生意红火的老板,记忆总是不错,只要你把需求一说,他们都是能够熟记,从不会出错。
不一会儿,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就放在了雷讳面前,雷讳拿出手机,拍个照,发给了任爽。
“看,这碗面,是不是很有食欲”雷讳像是在炫耀一般。
“切,对不起,刚吃过,并不觉得好好吃”任爽的话,到让人感觉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嘿嘿,我先吃面了,饿惨了”
“嗯,我也去收拾下,然后出门,去店里帮忙了!”
雷讳大口大口的吃着,说实话,雷讳虽然是个糙人,但是美味他还是能够品味出来,牛骨经过一夜熬煮,汤汁中夹杂着浓厚的牛肉的鲜香,配上爽口的葱花,店里的面条,从不会配青菜,可能是也是老板的经验,让汤汁喝下去更为淳厚,雷讳端起碗,一口汤汁咽下,简直是人间美味。接下来的动作就可想而知了,夹起面条,快送的往嘴里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