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第269章
这个叫恩梦的女孩,她完全遗传了他父亲的白发。
他的父亲虽然也算得上英俊高大,却脸面方正刚毅,丝毫没有初临那样出尘的气质。
蓝斯诺暗自感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并非每一个灵族人都像初临和亚卿那样,美得无法无天。
让蓝斯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你们灵族人的冰箱里还存了这么多血?”
女孩突然逼近蓝斯诺,她唇角蹿出两颗森白的獠牙,双眸也变得艳红可怖,被白发映衬,越显得诡艳。“因为我是灵族人,也是血族人!乞丐,既然你吃饱了,应该可以离开了吧?否则,我就拿你塞牙缝!”
蓝斯诺失笑打量着她极具攻击性的样子,没想到除了他和夜彤、心晴、释然,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灵族与血族的混血儿?!
蓝斯诺曾经给这样的混血儿取名为夹缝族类,而成员只有他们同胞四个,乍然遇到一个外人,心里倒是有几分惊喜。所以,他宽容地没有亮出自己的獠牙对她显摆。
“恩梦,不得无礼!”
恩梦的父亲走过来,在蓝斯诺面前恭谨地单膝跪下。
刚才,他就已经注意到蓝斯诺右手中指上的蓝色宝石戒指,是灵族皇族的信物,而左手上则是血族王子的红宝石戒指。
恩梦仍有些生气,却不懂爸爸为何会跪拜这个乞丐。“爸爸,你为什么要给他下跪?他不过是个乞丐,还害我们的房子被毁。”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是灵族初言公主的儿子,也是血族的王子,蓝斯诺.莱切斯特。”
恩梦突然暴怒气急,“也就是说,是他的父亲差点娶了妈妈?!”
“是的。”
蓝斯诺暗觉不妙,从她的话、冰箱的血和她混血儿的身份,不难猜出,她的母亲是一位吸血鬼,而且,他能嗅出她血液的气息,她的母亲是拥有精纯之血的吸血鬼。
就蓝斯诺所知,父亲在娶母后之前,先是差点和戈斯琳结婚,接着便是另一个女人——莉达.史密斯。
而且,当他在摇篮中的时候,莉达不止一次的想要杀了他……
自从母后嫁给了父王,这些年莉达一直没有去过皇宫,而且也一直安分守己。很明显,这个叫恩梦的小女孩就是莉达与这个灵族男人的孩子。
尽管蓝斯诺已经心如明镜,却镇静的没有开口说一个字,他只对恩梦的父亲说,“我该离开了,感谢你们的蛋糕。”他不想和莉达碰面,那个女人如果见到他,难保不会再次杀他。
他从自己衣装的左肩扯下上面的红宝石蝙蝠徽章,拉住恩梦的手,给她放在手心上,“这个东西,买下你的生日蛋糕,也足够赔偿你们损毁的窗子和家具,而且顺便做你的生日礼物。”
恩梦见他全然没了刚才的痞子气,也不禁生出几分好感,“谢谢。”
一个白影从窗外飞进来,冷风清雅而过,赫然立于眼前的正是亚卿。“王子,我来晚了。”
“不,你来的正是时候。”蓝斯诺走到他身边,“我们走吧。”
亚卿看了眼恩梦父女,没有惊讶,只是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转身便和蓝斯诺要走。
恩梦的父亲却突然开口,“亚卿,煌长老还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