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眉目 - 锦秀田园 - 果无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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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眉目

究竟是什么事让老李头当时连酒舍不得给周老头喝一口,反而愿意破费二十几个铜板。他能如此大方,证明手里头的钱还不少。但是,衙役在周老头家找了个遍,并没有找到钱财之物。

不光狐小媚,卫子瑜也疑惑了。

但是好歹让案件有了个方向。

卫子瑜让人将老李头家里外重新搜了个遍,同样一无所获。最后破天荒的他问狐小媚:“你如何看?”

狐小媚面上一脸郁闷,就因为她在卫子瑜审问的时候提点了周成器一下,卫子瑜到老李头家来的时候,便将她捎上了。虽然她心里挺高兴,但怎么也不能表现出来,不然一定让卫子瑜瞧出她是故意的。

这个时代当朝为官的大多是男子,但也有女官,往小地方说,当女捕头的也有。她现在还没有确定自己将来走什么路,但能和卫子瑜这样的人拉上关系还是不错的。

对整个案件,狐小媚还是基本了解,她心中有自己的想法,一是老李头的死因;二是凶手的动机。只要找到凶手的动机就能知道他是如何行凶的。

两件事,找到老李头的死因似乎要更容易一些。狐小媚怀疑是服用了某种令人昏迷或者致幻的药物,所以,才让老李头临死前没有多余的挣扎。

想到这儿,她忽然眼前一亮:“老李头平日是要抽烟的。”

这话立刻提醒了卫子瑜,也怪他一时疏忽大意,只觉得这是个小案件,却遗漏了这么大个线索。老李头的烟杆没有找到,屋子内外没有一丝抽烟的痕迹。所以,卫子瑜下意识认为老李头没有抽烟的嗜好,便没有找唐大明确认。谁能想到一个小村子里案件,凶手会如此心细如发。

这样看来,老李头很有可能是通过抽烟将药物吸进去的。

当即,卫子瑜立刻派人到处搜索,东西没有在屋内。那便是被人丢了出去。田地里不可能,因为乡民干活很容易就被发现,因此。最大的可能便是被丢在了山上。

他派了几人沿着山路搜寻,唐大明也组织了一些乡民帮着寻找。

一个时辰过后,老李头的烟杆果然在山上找到了。衙役小心的将烟杆装好,里是否有其它药物。得拿回去检查。

接下来要找的另一样东西便是钱财。

老李头既然都打算弃农田不要,那家里肯定还有其它的财物。

不过。屋子内外,包括院内院外,连门口那两棵树都被掘地三尺,仍然一无所获。众人一时想不到老李头能将钱藏到什么地方去。

对于窝藏脏物,狐小媚在现代没少见,各种方式花样。层出不穷,但是古代乡下人除了自己家里。埋在地下,又没有亲人,就再无其它地方了。而且,这东西一般不可能藏得太远。

卫子瑜又让人将屋子里的东西全部搬出来,将两间屋子每寸地方都仔细看过,只要发现土有被动过的地方,马上令人挖开。连几个棚也没放过,不过,仍然没有找到想要找的东西。

狐小媚觉得如果老李头没将财物放在家里,那一定在外面,也不会太远,无论他放在什么地方,但那个地方必定是属于他自己的地盘才行。

她将自己这个想法告诉了卫子瑜,卫子瑜看了她半响,终于想到了一点。

他带着将院墙外的泥巴统统刨开,发现没有,站在院门口看着那两棵被拔起的树半响,突然匆匆去了老李头的菜地,发现有一块角落的土果然要少些,他马上让人从那处开始挖,皇天不负有心,在离地下两尺的地方,终于发现一块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几块碎银子,加起来有二十来两的样子,还有一只晶莹剔透,成色上佳,十分漂亮的翡翠耳环,那耳环乃上品翡翠做的,不仅质地好,而且做工十分精致,被人精细的雕成牡丹的样子,再翻过来一看,有一面上面刻着一个字,非常小,不细心是发现不了的。

光看这质地做工就知道这耳环不是一般人的。

老李头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众人面露惊讶。可谁也不敢问。

卫子瑜看着手中的耳环,不知道在想什么,皱着眉头,阴寒着一张俊脸,他眉于间隐忍着怒气,周身散发着凌冽的气势。

这还是众人第一次看这个年轻的卫大人如此生气!

就是刘衙役看着那只耳环也不敢上前打扰卫子瑜。

好一会儿,卫子瑜将耳环收好,同样留着一个衙役,拿着老李头的那只烟斗,带着其它人匆匆离开了狐家村。

卫子瑜一走,众人算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案子究竟是破还是没有破,但看卫子瑜的表情不难猜出他已经发现重大线索。

老李头无亲无故,死了身后事只有唐大明帮着办,村里人合伙凑了点银子请了道士。

吃过响午,那道士就来了,唐大明带着几人帮着简单的布置了灵堂,道士吹吹打打一阵。又选好日子,狐家村的人集体帮着把老李头下葬,虽然生前不讨人喜,但总归人已经死了。

尘归尘,土归土,一切尘缘了。

老李头的身后事料理好,没过几日,衙门就给唐大明传来消息,杀死老李头的凶手跟狐家村人没有关系,凶手另有其人。让唐大明等人也不要管此事,这事就由衙门一力处理。

前阵子进了贼,现在又闹出人命,衙门的人少不得叮嘱唐大明要让村子里人注意安全,夜里记得关紧门窗户。众人都在猜测凶手到底是何方神圣。

来来去去过了半个月,而此时也已进入深冬。

每日清晨起来都有厚重的晨雾,幸好狐小媚有先见之明,让卫三娘将以前破旧的衣裳一块一块缝在一起,做成衣模样的夹衣。然后将夹衣夹在做好的衣裳里面,一件衣裳夹两件夹层,这样比平常的衣裳要厚一些。

饶是这样,清晨起来的时候她还得在面上加一件棉褂子,整个人裹的严严实实,干起活来自然笨手笨脚。这让狐小媚十分郁闷。

她想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羽绒服,如果这个时代有一件这样的衣裳哪还会像现在这样穿得跟个棕子似的。羽绒。也就是鸭绒。用鹅绒也可以代替。御寒能力十分好,不仅比棉袄薄,还更暖和。

可是上哪去找这么多的鸭绒?只能花银子去收购了。乡下普通百姓人家谁家能经常杀鸭宰鹅的?只有大富人家顿顿鸡鸭鱼肉。

到时候收购来的鸭绒用不完,就让卫三娘做成夹衣拿去卖,这好东西只要传开了,铁定买的人很多。

普通人家冬天穿的都是棉袄。富贵人家有大氅可以用,但大氅虽然暖和。脚下却捂不严实,要灌风,如果穿上羽绒服,哪还会怕冬日里在外站久冻着。

狐小媚越想越觉得这主意很好。

于是晚上吃饭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狐大友等人。

一家子全都吃惊的看着她。

狐篱香更是伸手摸了摸她脑门:“老二。你脑子没烧呀!”

这时代哪有羽绒服这种东西,狐小媚也不怪几人会是这种反应,她当即拿家禽作起比较:“……咱们穿得再厚冬日在外面站久了也是手脚冰冷。非得进屋烤烤火才能缓缓,你们谁瞧见鸭或鹅怕冷还要去烤火的?”

嗨。这么一想,果真是的!

几人不得不点头承认,家禽确实不怕寒冷,特别是那鸭和鹅,冬日里还能下河游水。夜里躲在棚里就歇了,不用东西垫,不拿稻草盖,咳咳,畜生睡觉本来也不需要盖东西的。这样,也不曾听过鸭鹅有受风寒的死的。可见这鸭绒鹅绒确实能御寒。

像这种东西用途当今世上没几人能想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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