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选来选去,我谈了个最丑的 - 皇城丹阁之人生如戏 - 皇城丹阁的朱一旦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6章选来选去,我谈了个最丑的

我谈恋爱了,称他为:平。我们是那天相识的,有一天晚上,好像是8月15吧,挺热闹的那天。那天我们学校附近的公园,有喷泉,每周六日晚上好像都有喷泉。那天晚上出校门的校友特别多,成群结队的。去那个公园逛的校友特别多,我和朋友也是出了学校,准备去逛逛附近的公园。路上遇到了几个男生,来跟我们搭讪,说是我们校友,想和我们认识认识。聊了一路我们就认识了,其中一个男生长相特别丑,长的贼眉鼠眼的,但是感觉人还不错,这个人后来也成为了我的男朋友平。平的心机特别多,为人处世心机特别多,我属于没啥心眼还挺单纯的人。认识他之后,他对我是穷追不舍,天天请我吃饭。在一起吃了几个月的饭,有感情了,感觉他人还不错,就谈了。其实也怪我爸,每月就给我300元生活费,根本不够我花,我还要买衣服还要吃饭根本不够。没谈恋爱的时候,我一买衣服,后半月经常买一箱泡面,天天吃泡面,我都快变成泡面了。这个平,和他谈恋爱以后才知道,他以前是我们学校的,后来他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他之前在我们学校是个混混,他认识的人也都是在学校里比较牛b的数一数二的混混。他认识我们学校03届老大,他也认识04届老大,他们也都挺给平面子。那时候的学校老大,就是比较会打架,且认识打架的人比较多的人,而且大家还都知道他。我是一个特别喜欢被人保护的人,不说别的,跟平在一起确实比较有安全感,因为确实没人敢欺负我。而平虽然长的不好看,对我的舍友们倒是挺大方,经常给我舍友买吃的。所以我舍友也挺赞成我和他谈。平知道我喜欢吃阿尔卑斯棒棒糖,每天放学都会给我买几个让我吃个够,天天买,天天吃。周而复始的,我对阿尔卑斯棒棒糖吃的腻味的,好久都不想吃这个糖。这就是为什么社团部部长娄,说我在学校里黑白通吃了。打架的人我也认识,学生会人我也认识,确实黑白通吃。平,跟他在一起完全就是他对我还不错,且还能每天请我吃饭。我对他说不上喜欢,属于日久生情那种,和他在一起有安全感,没有特别喜欢的感觉。我们这一谈,谈到了毕业。毕业后没多久,我们就分手了。在此之前,我和他同居了,他是我第一个男人,我曾经想过和他结婚,毕竟他是我第一个男人。说真的他不配,就他的长相,还有他的不专情,配不上和我在一起一生一世。为什么这么说,别看他长的丑,他还特别花心。他的qq里面还有好多他的前女友,而且他们还经常联系,都是被我偶然发现的。他虽然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却不是他第一个女人,他在我之前有和很多女人在一起睡过。只不过她们都不是处女,有可能他跟我在一起时间那么长,可能就是我比较单纯,且还是个处女。在我毕业后,我曾经去平他爸工作的地方实习。平他爸是做包工头的,他也是包工头,跟着他爸干。有一次他爸包了一段高速公路,我就去实习资料员。这也算是我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吧,是无薪资的。工地的地址在驻马店,新驿高速上。真可怜,真不想在这种地方。鸟不生蛋,了无人烟的,去个网吧也要跑10几里路,上个厕所也要跑2里路,没办法啊,不能跟男人们比啊。在说说吃的吧,天天在那吃的都是大锅饭,天天都是冬瓜,白菜,豆腐掺着炒,要是说吃一天两天可以忍受,吃时间长了,整天看到咸菜也是好东西。再说说好的地方吧,高速周边都是农村,种地的,种甘蔗的特别多,这里空气清新,喜鹊也特别多,甘蔗又甜又便宜。这儿的工地一共有6个,其中有一个离汝南很近,汝南可是著名的“梁祝”之乡啊,还有南海阐侍,不过我观察这里也没什么特别的。在这个工地待的时间对我来说已经够长了,有3个月吧。在这倒霉事可多,估计是老板在开始工地的时候没有放炮吧,这也是迷信的说法。怎么个倒霉法吧,工地上工人老闹事,还有个工人出了车祸,差点给撞死,现在才体会到在外打工有多困难,尤其是干工地。在工地上,做资料员。资料倒是没写多少,就是太累,我多么盼望能有台电脑啊,至少没那么无聊。整天写字真累,越写字,字写的越差。那个年代没有智能手机,只有普通手机,也只能打打电话,玩玩简单的手机游戏,贪吃蛇啊什么游戏。在那里那段时间,我的皮肤都是干皮,风吹日晒的。有一天,我和平吵架了,我说我想走,我不想在这个地方了,太无聊了。吵着吵着他竟然动手打我,他拿他的手掐我的脖子,掐的我喘不过气,我说:你有本事你掐死我,然后他掐了好久才松手。好,我记住你了,其实那天我很绝望,他从来没对我动过手,我对他真的失望透顶。打女人的男人不可要!所以我决定逃离这个地方。我拿着手机,行李都不要了,跑到高速公路上,那段高速公路还没通车。我要走出这段高速公路,我要回家,我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我想回家。大晚上11点多,我走在没有尽头的高速公路上,一直走啊走走啊走,忘记了害怕。走了很远的时候,谁知道平追过来了,劝我回去,他说这样走几个小时也走不出去。我说我不管,我感觉我那时候的状态有点疯了似的,我大声说,走不出去我也要走。他说好!你不回去我就陪着你一起走,谁成想,走着走着竟然看到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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