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漂亮的女同志麻烦也多
“是个角儿又怎样?告诉你!能跟识檐在一起一辈子的人是我,你这种下三路子的货色不配嫁给他!”
“唰——!”
熟悉的嘲讽传入耳中,林清棠骤然睁开眼。
视线里是招待所破破烂烂的墙根,泛黄的天花板挂着蜘蛛网,一盏没有灯罩的灯泡在头顶摇晃着。
她的手腕被粗糙的麻绳勒得生疼。
熟悉到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场景再次浮现在眼前,林清棠瞳孔骤缩。
温沁!
她居然重生了?!
重生回到了1973年,一切都还未开始的时候!
上辈子她傻傻的信任这个未婚夫的寡嫂,却被她骗来招待所卖给老男人,还被抢走了能够洗白上岸找个体面工作的介绍信和去往京城的船票!
等她千辛万苦舍了半条命找过去时,这对渣男贱女已经苟合在一起,连二胎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她恨,她不甘心!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
温沁高高在上的看着她,扬起的眉梢满是得意嘲讽。
“也不想想你是个什么东西!天天在演艺厅卖唱,怕都被大老板玩脏了,也好意思和识檐在一起?”
“也就是看你有钱,识檐在北京要读书,才忍了你这么些年!”
“现在识檐毕业了,国家给他分配了体面的工作,以后就是京城人,哪需要你这样一个卖唱的未婚妻?从今往后,你就跟他断绝关系吧!”
说着,得意又嫉妒的掐着林清棠的脸。
“狐媚子,等你去西北磋磨几年,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好看到哪去!”
林清棠跟温沁出生江南,都是水灵灵的姑娘,长得好看。
温沁人如其名,是温婉的类型。圆脸杏眼,长发乌黑,自从死了丈夫后日日穿着素白纱裙,胸口簪月季花,几分清冷模样。
林清棠相反,媚骨天成美艳大方。
她自幼生的一副好音色,唱歌比百灵鸟动听。
读完高中以后就在家乡的百老汇找了一份驻场歌手的工作,工资高又光鲜亮丽。每天穿得是旗袍,抹得是国外进口得高级彩妆,水乡里没哪个男人不喜欢林清棠。
女人都嫉妒林清棠,包括温沁。
可林清棠没想到,温沁能恶毒如此,她口口声声恭敬喊多年嫂子的人在今天要把她卖给一个二婚瘸腿的钻石王老五!还要跟她的未婚夫乱伦!
温沁笑容近乎扭曲,又恨恨剜了她几眼就要推门离开。
她转身,手才触到门把,忽然——
“砰——!”
温沁哼都没哼,软软瘫倒在门槛上。
在她身后,林清棠举着一个白底蓝边搪瓷花瓶,眼神冰冷至极。
手腕上的麻绳被她刚刚用头上的银簪割开了。
重来一次她怎么可能还犯蠢?自然要反抗!
林清棠蹲下身,迅速摸干净温沁身上的所有东西。
四百二十块钱,几张粮票,以及最重要的介绍信和船票!
生生压下心底的暴戾,她将温沁拖到床边,用那根麻绳将她捆得结结实实,又撕下一块床单塞进她嘴里。
林清棠可不是什么大善人,上一世被磋磨足足十年,她带着恨意逃难到京城,结果却落得最为凄惨的下场。
做完这一切,林清棠才闪身离开了招待所。
走出招待所大门时,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
街道上,穿着灰蓝工装的人们骑着自行车驶过,墙上的大字报被风吹得哗啦作响。供销社门口排着长队,几个小孩唱着马兰花开在路边跳皮筋。
林清棠深深吸了口气,竟有些眼眶发热。
七十年代初秋的空气里,有煤烟味,有尘土味,还有上辈子渴求至死的自由的味道。
就在这时,她看见一个穿着中山装、头发稀疏的中年男人朝着招待所走来。
她呼吸一滞,几乎将指尖掐进掌心才抑制住心底汹涌的恨意。
那张脸,她死都不会忘记。
两人擦肩而过时,男人瞥了她一眼,眼神浑浊。林清棠目不斜视,径直向前。
走出十几步后,她回头,看着男人走进招待所的背影,嘴角勾起一丝冰冷的弧度。
“礼尚往来,温沁嫂子。”
……
码头上人声鼎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