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三十七章和弦【第一次见他的M】
第37章第三十七章和弦【第一次见他的m】
季蕴心把第四支飞镖稳稳地甩进最外圈,终于还是没忍住笑出了声——“元学谦啊元学谦,我太喜欢你了。”
就在两分钟以前,元学谦顶着一张无比真诚的脸问他:传瑞哥,你觉得我师父到底在生什么气?
“小元,你看,如果一个小朋友,他虽然是他父母的亲生骨肉,却从小由爷爷带大,你觉得他是跟爷爷关系更亲近,还是更亲近他的父亲?”
季蕴心一边说着,一边瞄着第五支镖针甩进靶的最外圈。五支飞镖整整齐齐地排列成弧形,每支的间距几乎相同,漂亮得好似贴着靶按上去的似的。
元学谦答道:“那肯定是更亲近带他长大的人。”
季蕴心本是懒散地斜躺在椅子上,此刻直起身子坐起来,招招手:“过来。”
元学谦走的离他近了一些,季蕴心把镖针塞进他手里,单手拢着他,握住元学谦的手指,一边调整他的姿势,一边说道:“每个玩飞镖的人都有自己的握镖方法,这事没有定型、没有好坏,用五指握镖不一定就比三指更稳。”
季蕴心调好了姿势,握住元学谦的手捏紧了飞镖:“眼睛看前面。”
前面,就是飞镖的靶盘。
季蕴心盯着靶心仔细瞄了瞄,握着元学谦的手拉出了一个漂亮的弧线,猛地把飞镖往前甩,当飞镖甩到制高点的那一刻,元学谦自然而然地松开了手。
嗖——!
镖针像箭一般稳稳插进靶心。
“很好,”季蕴心说道,他松开元学谦的手,看着少年正色道,“人世间的所有感情都是如此。所以有些问题,我没法回答你,也不该由我来回答你。”
元学谦望了望插入靶心的飞镖,又把眼神收回来投向季蕴心:“传瑞哥的意思是——如果我事事都请教你,将来会对你比对我师父更亲近。”
不是将来,是现在已经,刚才那根飞镖就是最好的证明。
只有当一个人充分信任另一个人的时候,才能完全甘愿被引领,在最合适的时机掷镖。
季蕴心却一脸坏笑:“不,我只是想占一下钟坎渊的便宜。”
毕竟在这个比喻里,元学谦是那个孩子,钟坎渊是父亲,而季蕴心——是父亲的父亲。
“噗。”
元学谦也笑了。
原来,是一个伦理梗。
他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
不知为什么,他在季蕴心面前总是能轻易地放松下来,在那个人面前却总是绷得很紧。
“传瑞哥,那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
元学谦问道。
季蕴心扬了扬眉毛,示意他说下去。
元学谦道:“我想见卢卡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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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元学谦第二次见卢卡,也是他第一次看到卢卡的脸。
此时此刻,在北庐的一家私人咖啡馆包间里,卢卡坐在元学谦的对面,小银勺子轻轻搅着一杯焦糖玛奇朵。卢卡的手指白皙细长,比女人的还要好看,他食指和拇指捏着小银勺的柄,轻轻打着转;他支着手臂,唯有手腕在转动,那银勺把奶泡拉花给搅匀,从始至终不曾碰过杯壁。
卢卡长得可以用“漂亮”来形容,可元学谦的眼神,只不自觉地就流连在少年的指尖。
优秀的奴隶身上有一种魔力,会吸引每一个把目光掠过他的调教师;你很难形容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传瑞把它概括为“同类的吸引”——一群人站在那儿,优秀的调教师眼睛一扫,便能分辨出他们之中哪一个有s或者m的天性,调教师甚至能进一步轻易分辨出哪一个能交出全部的信任、完全臣服,而哪一个不能。猎手,都有捕猎的本能,他们渴望着把猎物压在身下,掌控着能轻易撕开猎物咽喉的力量,却只是俯下身子,在锁骨轻轻嗅闻。
卢卡就有这样的魔力,他足以操控着调教师的目光,像操控着聚光灯,打在他任意的举手投足之间;可偏偏,他的操控是无意识的,他不曾试图控制,却收获了这个结果。
卢卡擡起眼睛,对元学谦友好地笑了笑,元学谦这才略带不好意思地收回目光。
季蕴心就坐在卢卡的旁边。季蕴心的行动很迅速,在元学谦提出要求以后,他迅速征得了卢卡的同意,然后把人约出来见面。
“你和钟坎渊……”元学谦斟酌着开口,“你们之间……能跟我说说吗?”
卢卡眨了眨眼睛。
元学谦敏感地立刻补充道:“如果你觉得不方便的话,就不用了。”
卢卡摇摇头:“没关系,你是先生的弟子。我的一切对于先生来说都是透明的。”
在见面之前,季蕴心和他说过元学谦和钟坎渊的关系。
卢卡勾了勾嘴角,他开口第一句便是——“先生是我的一切。”
“我小时候吃得就少,一直比同龄人更瘦弱,同龄的男孩子们都喜欢欺负我。他们有一个小团体,会给我取各种难听的绰号、当着全班的面嘲笑我,会往我的课桌里塞死青蛙和臭虫,会在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时抽走我的椅子、让我出丑。我经常丢作业,有一次数学作业,我明明记得带来学校,却怎么也找不到,数学老师很生气,把我叫到讲台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狠狠抽了一顿教鞭。那天回到家里,我却难以抑制地去回想那顿鞭子,我感到一种隐秘的兴奋,那是我第一次发现,我与别人‘不同’。”
“有一天放学,我被隔壁学校的高年级学生拦住抢我的钱,他们发现抢得不够,就要打我,有一个男孩子冲出来保护了我;而那个人,就是平日里领头欺负我的那个男孩子。忽然我就发现,我喜欢他,不是对兄弟的喜欢,而是对情人的喜欢——我喜欢男人。后来他每次见我,仍是永无止境地欺负我,我却抑制不住地想要亲近他,像个跟屁虫一样整日跟在他身后。他走到哪儿,我就跟哪儿;他不喜欢写作业,所有的作业扔给我帮他写;他逃课去玩,也是我帮他编的理由,帮他作的伪证。初中,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断了联系。”
“再后来,过了很久以后我们再见面,他告诉我,当年他其实喜欢我,只是不懂怎么去爱一个人;可惜,那时候他身边已经有了别人,我们再已回不去了,”卢卡的眼神虚幻起来,连同他栗色的瞳仁都显得虚无缥缈,“我很难过,我一次又一次地沉溺在濒死的痛楚里。我会在浴缸里放满了水,把整个身子滑进水里。我小时候差点在家门口的湖里被淹死,因此落下心理阴影,很怕水,也不会游泳。可我太沉迷窒息的缺氧感——浑身淹没在满池的水里,在我最深的噩梦里沉浮,把自己一次次压在恐惧的边缘挣扎。”
“我经常尝试自杀,可我从未真的想死。我家里有一整套不同款式的刀具,感到难过的时候,就会用刀口隔开自己的皮肤。我是模特,身上显露的部位不能留伤痕,所以我每次都很小心,只会划开那些看不到的皮肉。鲜血和疼痛,是最美好的鸦片。我失眠得厉害,晚上根本睡不着,可是只要我身上带伤,就能很快入睡。后来慢慢地,像一个睡前仪式,我每晚必须添一道新的伤痕。”
“我很幸运,先生是我入圈以来正式认的第一位主人。他是我的依靠,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我已经很久没有拿小刀划开自己的手臂。我想,我不需要了,我有先生。”
他描述的关系是那样美好,泛着蓝调的忧郁的美,以至于让人完全忘了他描述里的那个人,就是钟坎渊。
“其实我想知道——”元学谦听得很认真,待到卢卡说完了才开口,“一个人,为什么会甘愿地把自己托付给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