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忧啊 - 老公不是人 - 天远大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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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忧啊

日子过的很快,一个月时间不知不觉就溜走了。

大红说:“差不多要去飞鸟族了。”

“恩,我给你准备东西,明天就去吧。”简初晴说。

依协商好的条件,他会再一次背上了两袋红薯过去的。

简初晴依是给他又准备了不少咸菜,反正家里有的是,拿些出去送人情,也可以让大红在那边过的舒服一些。这一次他是要在那边多呆几天的。

“希望这次真的成功。”大红很是期待。

孩子们不知道爹妈是在干什么,一心就想着要出去玩,还缠着大红说:“爹爹又出去,带我们一起去吧。”

说话间就准备使出看家本领撒娇又耍无赖了。

“他是去办正经事的,等有空时再说。”简初晴连忙劝阻道。

要是带上她们六人,光大红一个人当驮运夫,那可不得累死啊。跑那么远的路,还得带上食物等行礼,除非是专门出去玩,不用带多少东西,专门驮人还有可能。

就上次带她们去竹林那边,也是因为近,并且只带了一些要去栽种的红薯藤,一点儿食水而已。不然,背一堆东西,再多驮六个人,大红也得累个半死。

别看小朋友们个子小,但架不住人多啊。五个人,加起来的体重比简初晴一个大人还重一些呢。而且随着时光的流逝,她们还是在慢慢长大,变重的。只不过简初晴天天与她们呆在一起,察觉不到而已。

再说了,他是去办正经事的,带着老婆孩子,这么多人,去了飞鸟族那边,人家还得给他们一大家子安排单独的住房才好,不然,谁家也没有这么多空房间安置他们啊。再说了,吃饭也很难搞,这么多人吃的又多,吃白食,怕别人请不起还怕吓坏别人。

玉米娃娃们的饭量是日渐增长的。像她们这么小的飞鸟族幼童,是真正的幼儿,吃饭还得大人喂,都是吃混着肉糜的稀粥,一小碗就饱了,他们的牙齿还咬不动整块的肉,饭量也小。

而玉米娃娃们的饭量都快超过简初晴了,而有她们还特爱吃肉。烤鸡,她们现在一个人一顿就能吃大半只了。

每次做烤鸡,简初晴都是直接一只鸡分成两半,让她们自己拿着啃的,别说是咬肉了,孩子们连骨头都能咬动。

半只鸡,她们一会儿就啃完了,还要再加一碗粥,吃不少其他的菜,才管饱呢。

也只有吃土豆焖鸡块时,简初晴才会把鸡肉斩成块,一次还要斩四只鸡才够一家人吃。五个孩子得吃两只半,剩下的一只半,大红一个人还不够吃,还得分一点给她。

好在简初晴的饮食习惯与其他人不同,不喜欢光吃肉,一顿也吃不了太多的肉,一般也就吃个翅膀或者腿就行了,不然,光一顿饭,一家人吃四只鸡还不够。

现在又正是蔬菜丰富的时候,餐桌上的菜也多,不管是炒黄瓜,凉拌黄瓜,炒茄子,红烧鱼,炒鸡蛋,炒红薯梗,西红柿蛋汤,她都爱吃。每样都吃一些,也让她没那么肚子光来吃肉了。

但就算是餐桌的菜十分丰盛,孩子们依旧以鸡肉为主打菜式,每人简初晴都得做一顿大肉给大家吃,不是午餐就是晚餐,因为大红也一样的吃法。另外一顿正餐,她就会减少肉量,比如多做些鱼,多做些土豆红薯。

否则,按照一顿要吃四只鸡,一天要吃十只八只这个吃法来算,也太可怕了。再加上大家还要吃鸡蛋,大红一出去就是捡一篓子的蛋回来。简初晴还担心,他们一家人会把野鸡都吃绝种。

好在,方圆数百里,也就他们一家人而已。他们可以随便吃,养得起。

大红还笑话她:“你这就叫杞人忧天。你是不知道咱们家占了多大一块地方,方圆数百里,够养活一个城池的人了。就咱们家七口,就算每人每天要吃十只鸡,也不会把野鸡吃绝种的。野鸡的繁殖能力强的很,何况咱们自己家不是还养鸡呢?”

“咱们家养的鸡,也只能给你们打牙祭。真要吃自己家养的鸡,就算每天只吃三只鸡,咱们明年也要养一千只才能勉强对付。”简初晴笑道。

养一千只鸡是个什么概念啊,那都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养鸡场了呢。

光是鸡圈,就得盖得比简宅还得大,最重要的是,拿来喂鸡的庄稼得多少斤啊。那就不是喂点红薯藤和菜叶能解决的了,还得加喂粮食,比如玉米麦子等,就算一天只喂十斤粮食,一年下来也得3650斤,这比他们一家人吃的口粮还多。

再者,散养一千只鸡,恐怕这一千只鸡,能把附近的野草都吃光呢。到时候不够吃的,它们就会入侵庄稼地了。

最重要的是,养的鸡太多,要是鸡生病了,就麻烦大了。鸡瘟,禽流感什么的,不止可以让鸡死绝,甚至有可能把人都传染上,一个不小心,大家都玩完了。

大红反驳道:“外面有吃不完的野鸡,你还想养一千只鸡啊,没这个必要。养个百来只就足够了,就如你所说的,家鸡也是用来给大家打牙祭的,再就是多下点蛋吃。免得我经常要去捡蛋,你还担心我们把野鸡蛋吃光了,没足够的蛋孵野鸡了。”

其实,他最担心的是养鸡太多,增加劳动量,别的不说,光是捡鸡蛋,都得捡好久呢。他要是考虑到鸡要吃那么多的粮食,还会更加反对。

不过简初晴也没想过要养一千只鸡,她又不开养鸡场,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我只是说你们吃鸡吃的太多了。现在蔬菜这么多,你们就不能多吃点菜啊。光要吃烤鸡。”

“吃肉可能是我们的天性吧。你不能压制我们不让我们吃啊。孩子们还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就该吃的好,不吃不饱可不行啊。”大红狡辩道。

按理说,玉米娃娃是植物出身,吃什么肉啊,甚至连菜也不该吃,吃泥巴喝水饮空气就好了啊。但是人家就爱吃肉。大红是一只鸟,爱吃肉还能说的过去。

简初晴也是纳闷了,不过转念一想,要不是有她在,给大家想着方的做饭,估计这老妖爹带着五个小妖女儿,真要把这方圆数百里的野鸡都吃光了。现在大家伙不止吃鸡,还吃那么多的蔬菜,土豆,红薯和玉米粥啊。这些食物加起来,也该抵消了一半的肉食吧。

“行吧,你们爱吃就吃吧。反正现在有的吃。这要搁现代,我们家真的只有自己开养鸡场才够吃,而且这养鸡场的规模还得大于一千只。”

“那咱们俩就只能去深山老林里养鸡养孩子们了。”大红笑道。

“是啊。养鸡场,养猪场也都开在乡下比较偏远的地方。因为太臭,还影响环境。咱俩就养了两头猪,你都嫌弃呢。”简初晴也说。

现代,要不是因为人们都爱吃肉吃蛋,估计这些养殖场都不给办了呢。

因为实在太臭了,并且真的很污染周围的环境。养殖场想真正达到环境安全卫生,就得花大价钱搞,但是如果花了这个钱,老板就挣不到什么钱了。

所以,很多人偷偷躲在哪个没什么人的角落里养,而且也不敢养太多。还经常换地方,怕被人查到。

末世来临之前,她就记得,老家乡下,都好多年没有养猪场了,吃的肉都是从外面运来的。养鸡场也少,而且都是小规模,三五百只的。用鱼网圈起来养,圈一块地,又或者是在果园里圈起来养。

大红连忙说:“你说我嫌弃养猪臭,那天天去收拾猪圈的都是我呢,你还想再多养几头猪,我真怕到时候会被臭死。”

简初晴瞥了他一眼,说:“你不在家里,难道我就没收拾过猪圈吗?”她只不过是收拾的少而已,可不能说一次也没有。

结果,大红一点儿也不感激,还一个劲的交待道:“哎,下次我不在家,你也别收拾了。安全第一。”他还怕这猪,野性难驯,搞伤简初晴呢。

简初晴倒是不以为然,“没事的。它们还是比较温顺的。毕竟是打小养起的,又认得我这个主人。”

要是她不去收拾,选大红回来,真的要被臭死的。而且这两头猪也习惯了干净,太脏,它们自己也受不了。

“反正你要小心。野猪真是杀伤力极大的家伙。”大红只得再次强调。

那野猪表面上看是温顺了,但是它们天性就很凶,并且向来没遇上过束缚,它们多少还是有些野性的。他就是有些担心,才会特意把猪挪到离家更远的地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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