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葱花蛋饼&红烧排骨 - 半勺糖 - 阿玄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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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葱花蛋饼&红烧排骨

任阔起了个大早,却没有做复杂的早餐。从冰箱里取了三个鸡蛋和一把小葱,准备做几张葱花蛋饼。

葱花蛋饼,曾一度是任阔最喜欢吃的食物之一。记忆里第一次吃葱花蛋饼是妈妈做的。那时候,她还小,胃口也小,吃不了几口就饱了。却又贪嘴,硬生生给自己吃撑了,躺在床上哼哼唧唧。妈妈又是帮她揉肚子,又是给她吃健胃消食片,过了好一阵才缓过来。

后来再吃葱花蛋饼,就是奶奶做的了。奶奶做的蛋饼比妈妈做的厚一些。奶奶原本是不会做的,可任阔想吃,她不得已只能现学现做。

任阔搅着量杯里的蛋液,不禁想起小时候的事。

她第一次做葱花蛋饼应该是小学二年级。她跟同学因为一点小事吵架,同学骂她是没爹没娘的野孩子。她捡起桌上的大字典照着同学的头砸过去,没料到字典的硬角恰好撞到了同学的额头,顿时就冒出了血。

有人跑去叫来了老师,老师说要叫家长。她慌得从学校跑了出去,在外面晃到天黑才敢回家。可回到家里,爷爷奶奶却满世界找她去了。她饿得难受,就学着奶奶的样子做葱花蛋饼。

鸡蛋打了好几个,面粉撒了一地,切葱花时还将指甲切去了一半。但那次的葱花蛋饼还是失败了。焦了一整面不说,蛋饼里还疙疙瘩瘩,咬开来就是一口面粉。后来还是奶奶回来,重新给她做的。<

任阔想着过去的事,脸上不禁浮现出笑意。二十几年就这么过去了。她长大了,已经十分擅长做葱花蛋饼。她知道要先打好鸡蛋再加面粉,这样再搅拌才不容易留下面粉疙瘩;也知道烙蛋饼要全程小火,才不容易烧焦;还知道平底锅最好盖上锅盖,这样做出来的蛋饼才更松软。

打成酸奶状的面糊已经倒进平底锅里。任阔握着锅柄,将锅倾斜,转了一圈,面糊就薄薄地铺满了锅底。锅盖一扣,很快就上了气。隔上一会儿,再开盖翻面。再等一会儿,一张蛋饼就可以出锅了。

摊到最后一张蛋饼的时候,任阔从冰箱里拿出新买的鲜奶。倒了满满两杯,又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微波炉提醒加热完成时,蛋饼也刚好出锅。

蛋饼在出锅的时候已经折叠成三角状,整整齐齐摆在藤编的篮子里。

任阔端了篮子和牛奶,在餐桌上摆好。又回身到厨房,将一袋榨菜倒进小碟子里,也拿到了餐桌上。

看一眼时间,才八点十分多一点。任阔知道,还没到祝晋南起床的时间。

任阔知道今天是她起得早,早饭做得又快,才没能匹配上祝晋南起床的时间。她在餐椅上坐了一会儿,一时拿不准要不要去敲祝晋南的门。

今天早起是有缘由的。昨晚为菜单发愁的时候,她无意中在网上看到有人说,附近的市场每天都有早市,不仅价格合算,还有周围的村民卖自家产的蔬菜,都是当天一大早采摘的。任阔很想去看看,又担心出门晚了,错过早市时间。这才起了大早。

等了一会儿,祝晋南还没出来。她站起身来,从餐厅走到客厅,在祝晋南的房门口踱来踱去。十分钟过去了,祝晋南仍旧没有出来的意思。

任阔的手有几次就要敲在祝晋南的房门上,却硬生生被自己拦下来。祝晋南已经连续几天加班到深夜了,她怎么好意思提前叫他起床?

又踱了几步,她这才下定决心:我先吃了出门,留个字条给他。

任阔回到餐厅,夹起一张蛋饼大快朵颐。蛋饼松软、嫩滑,又带着葱花的香气。任阔忍不住要赞扬一下自己的厨艺,却又想起这几天以来,祝晋南的无动于衷,不由得又要叹气。

吃了两张蛋饼,喝完杯子里的牛奶。她将牛奶杯和用过的筷子放到厨房的水池里,才回到房间找一张便利贴,写上“我急着出门,所以先吃了早饭。请不要介意”,刚想这样贴在餐桌上,又觉得有所欠缺,遂补了一句:“你吃过早饭,不用管餐具,等我回来洗。”

便利贴贴好,她才拎起平日买菜用的帆布包出了门。

早市确实是有的,只是没有找到卖菜的村民。在早市逛了逛,只买了一些水果蔬菜,她便进了卖猪肉的大厅。昨晚提了一嘴吃排骨,虽然祝晋南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期待,但说过了就得做。任阔挑了两根色泽鲜亮、骨肉匀称的精肋排,又买了一斤里脊肉。之后转去蔬菜厅,正看到应季的芦笋。又挑了一些饱满的口蘑,顺手买了一块豆腐。今日的采购任务也就基本完成了。

任阔想,中午可以做红烧排骨,再配一道芦笋炒口蘑。

选这两道菜,任阔有自己道理。排骨是很少有人不喜欢的部位,红烧又是稍有难度但口味丰富的做法。有了排骨这样的大荤,便应该配一道解腻的素菜。芦笋应季,又是健身人群首选的刷油菜,配排骨刚刚好。

任阔回到家时,祝晋南早已上班去了。他倒是很听话,将早餐用过的餐具收进了厨房,放在水池里,用水泡上。

任阔将新买回来的大包小包暂且放在厨房的台面上,先将水池里的杯碗洗好,才开始分类放菜。

她并不是每天去市场的,所以每次去市场就会买够两三天的菜量。若是临时有需要,从线上下单也来得及。一开始,她还觉得不是每天买新鲜的菜,祝晋南会不会不高兴。但想到三公里的距离并不适合每天往返,便试探着问了问祝晋南。他倒是好说话,只回一句“没关系”,便没了言语。

任阔私下跟苏瑾巍说过这事,苏瑾巍说:“两三天买一次菜,很可以了。谁家能天天去菜市场买新鲜的?反正我妈冰箱里的肉能冻几个月,甚至一年。”

焯好水的排骨已经冲洗干净放在一旁。燃气灶开最小火,架上锅,锅里放少许花生油。几粒冰糖扔进锅里,在热油里开始鼓泡。

任阔前些日子才知道,与用水炒糖色比,用油炒糖色是一种高难度的操作。她第一次炒糖色就是用油。那时并不知道这种操作难度甚高,虽然失败了一两次,但总算是掌握了其中的要领。

她想,人果然总是无知者无畏。如果她一早就知道这种操作难度高,或许早就放弃了。

锅里的糖已经全部融化,糖泡越来越大,甚至微微冒了烟。她赶紧将锅提起,往一旁挪了挪,远离了灶上的火苗。等到烟消了,才又将锅移回去。

锅里的大泡已经消失得差不多,用铲子搅一搅能看出鲜亮的焦糖色,便将排骨下锅。热的糖油混合物一接触到排骨,就噼里啪啦活跃起来。

任阔手中的铲子在锅里一翻,翻上来的排骨已经染上了焦糖色。等到排骨都上了色,这时候便可加生抽、老抽、葱姜和八角,翻炒几下,加入热水。大火烧开,便可以扣上锅盖,改小火慢炖。

炖排骨的时候,任阔又将芦笋和口蘑收拾干净。芦笋炒口蘑做起来简单,几分钟就可出锅,等排骨出锅再做也不迟。

任阔将电脑搬到了餐厅里,等排骨的时候,可以继续梳理一下没写完的人物小传。

这几日听段欣欣夸赞了祝晋南那么多,还没来得及总结归纳。祝晋南是不是段欣欣说的那样好,她不急着求证。反正小说里的男主角总要满足大家对男性的美好期待,那便将段欣欣口中的溢美之词全部加诸于“庄宇帆”身上又何妨?

只是写了几行,她又觉得这种想法不可靠。一个全身优点的人实在是假得厉害,像浮在半空中的云,虚无缥缈。

任阔望着电脑屏幕,陷入深思。

“庄宇帆”的人设还没理出头绪,厨房里飘出的排骨香气却提醒她该去厨房了。

打开锅盖,里面是翻滚得正欢的汤汁。泡在汤汁里的排骨也沾染这汤汁的油亮。虽然还没加盐调味,但醇厚的酱香、炒糖的甜香混合着八角的特殊香气,已经霸道地往鼻腔里钻,撩拨着唾液腺汩汩地分泌出唾液。

拿过一旁的调料罐,任阔往锅里撒了一些食盐。又拧动燃气的开关,火苗“蹭”地跳出,舔上了几乎半张锅底。

几分钟后,收汁完成。

任阔将琥珀色的排骨夹进饭盒里,又将浓稠油亮的酱汁浇在排骨上,随即又撒了一小把熟芝麻点缀。

铁锅已经洗净加水,又架回到灶上。等到水开,加一勺食盐、几滴花生油,才将切好的芦笋段倒进锅里。芦笋焯水要快,若是煮的时间长了,就容易失掉脆爽的口感。

三十秒,倏忽而过。芦笋捞出过一遍凉水,放在一旁沥干水分。

铁锅再次架回火上,油热爆香葱蒜,再将切好的口蘑片煸炒至出汁,就可下入沥干水分的芦笋。

芦笋炒口蘑吃的是清爽素净,一点食盐、黑胡椒调味,再加半勺糖提鲜,就可以装盘。

任阔想,浓油赤酱的红烧排骨搭配脆爽清新的芦笋炒口蘑,应该是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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