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第一个员工
麦国是个移民国家,刚来的时候,我只能分清中日韩东南亚人,其他人对我来说都有个和在国内时一般的统称“外国人”,不过待得久了,自然而然就能区分了,比如眼前的这个皮肤不算白的印度人。阿三哥的姓氏阶级划分严格,基本可以通过肤色辨别,别怀疑他们某些可能会黑一些,如果与低种姓和不配有姓氏的人比较,那真是白了许多。
千百年的对峙融合后,阿三哥已经有了严格的等级制度,雅利安人、印地人、孟加拉人多次的入侵,把当地土著彻底贬为贱民。在华夏国内乌鸦变凤凰,鲤鱼跃龙门的事情不会发生,在阿三即便你生的白一点,想要崛起也是万难。从出生开始,很多人的上升渠道就被堵死了,你想伪装都伪装不来,因为从基础都不存在,地位低的种姓从一开始只配沦为底层。
这么说让很多没去过阿三那里的人难以理解,以前我也不太清楚,偶尔听来也觉得不可思议。但后来认识了几个阿三哥后,我就清楚了,原来很多人连影子都是肮脏的,不配拥有姓氏的人,一旦影子触碰到高种姓的人,那也会被鞭笞。他们的命运除了顶罪,就只有被奴役和干最低等的事情,连正经工作都不配拥有。
所以你在国外,基本上遇不到低种姓的人,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出国。说起阿三,华人大多瞧不起,他们在历史上被十几次征服,每个征服者都把自己设定成高种姓,所以现在的几个高种姓都是多民族混血的后代,不管他们自己承不承认。这在华人看来,是一种屈辱,同时他们的种族奴性和国家发展缓慢,以及肮脏的卫生环境,都会让华人深深地鄙视。可实际上在国外,阿三往往比华人混得好。
这是意识和文化的差别,在华夏,人们讲究成王败寇,其实更看重的是权力顶尖和第一的荣耀,阶级压迫制度都抑制不住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而王者通常为了分权制衡也会给下层的寒门子弟留下一个上升渠道,以便新豪门的出现,做到权力与管控的平衡。但在阿三国,这一切都不一样了,他们已经习惯了各司其职和阶级分明,觉得服从也没什么,来到国外有一定的公平就觉得很好了。能者上位,剩下人做事,这就是常态嘛。而国人,则更认同项羽自古以来的那一句“彼可取而代之”,想取代就必定会发生争斗。
况且只要来麦国的阿三哥,通常就是想留下的,拿了绿卡后立马入籍,毕竟麦国比阿三国强太多了。但华夏国人不同,除了根源血脉相向的内心外,一般也更偏爱两头吃两头占,加上国内发展迅速,国外也不是那么好混,所以从心理上我们就没有把大洋彼岸当成家,更没有当成最终的归宿,老想着落叶归根,态度上就不如人家阿三哥们拼搏认真。
文明只有跟文明对碰时才有用,所以才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因为文明跟野蛮是说不通的。五千年的文明,让我们有强大的文化自信,哪怕自己嘴上不说,哪怕有些人跪舔,但其思维方式还是根深蒂固,对方只能让我们欣赏,却很难完全倾倒,这也是他们文明不足的表现。而华夏文明的强大就是复杂多样,只要体积足够大自然就有了包容性,可以不承认别人的好,但绝对会吸收别人的优点。
所以在这里不管碰到的务工的还是求学的,其实都是在外的游子,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很多出去了几十年的人,哪怕入了籍,当你问他是哪国人时,他都会说他是华夏人,但现在国籍是什么,这是一种民族的认可和自豪感。当然出生的二代三代认不认同,那就不一定了,毕竟他们没有那些文化和历史的熏陶,这也可以理解。
话说回来,更爱拼的阿三哥们,也更服从更团结,而且同为曾经的英国殖民地,他们的语言思维也更西方化。在麦国成老板的或许不是阿三,大概率是白人、犹太人和华人,但这些也都是凤毛麟角,职场上阿三混的比大多数华人都好。
华人通常是刚来就一团和气,最后职场内斗严重,而且华人专挑华人斗,最后一个公司的华人只能越来越少。挤走了别人,自己就成了华人的代言,可以享受一切异域的好处,独占东方特别的思维。
社区里也是很内卷,比如你聘到一个好的辅导老师,除了吹嘘自己孩子全a的成绩,很少会推荐给其他人,甚至会替老师拒绝别人。他们从不跟其他种族的孩子比,比的就是认识的人。而阿三不同,他们会团结起来,把老师在他们内部占据,排满老师的所有授课时长,并且以人多团购的形式,把价格打下来。作为邻近国家,我们不用看不起他们,反而要提防这个大国同样的崛起。
这样的性格和文化,在职场上,阿三们也是一来就来一窝,基数大了话语权就重了,成为上级的可能性也就提高了。虽然西西巫林号公司据我目前看到的资料,也就三个阿三,但只要一个来了,剩下的俩人就成了半个我的人。他叫伊姆尔·汗,让我叫他伊姆就好,是公司另一个项目组的职员,他们项目是负责货运业务投资的,也算是跟码头有点关系。
他在那个项目组刚刚脱离了跑腿买咖啡的地位,但上面的老员工太多,麦国职场同样是排资论辈,所以他想要快速出头,就要搏一把。他承认他做了一早上的思想斗争,然后在众目睽睽下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我表示认可,他来的太及时了,因为一会儿就是我们开会的时间,如果我连个助理都没有,那么面对那两个项目负责人,我就是未战先败了。我可不敢告诉伊姆,我就待一个多月便要走,但我今后应该会有更高的职位,应该能作为伊姆的靠山,不过言多必失,说出这种听起来很空的许诺,怕是伊姆都要打退堂鼓了。
伊姆既然决定跟我,就先给我分析了公司的时局,我也终于明白此行的艰难。我不禁在想,为啥要让我来这里呢?疑问埋在心里,我决定等见到老贝的时候问问。
原来我不光是空降领导这么简单,公司的高级总监空缺了三个月了,有两个部门总监,其中有那个推诿我的财务总监都有望升任,他们本来斗得你死我活势不两立,其他参与者无不被淘汰出局,就连外面来的人,还没进公司也都被逼走了。公司形成了四个阵营,除了他们俩,还有逍遥派对谁都无所谓,各种不在乎该怼就怼,以及骑墙派左右逢源谁也不得罪。
可就在这时候,我被派来的,而且直接是董事会提举,总裁室也一致通过。我就这样直接占了人家俩势在必得的职位,骑墙派因为跟我没交情,所以也站在我的对立面上,起码不会因为我得罪那两大波人,做不到积极配合。而逍遥派人数太少,更是存在的本身就不卖给人面子。
至于那两派对我就不必说了,说食肉寝皮太过了,但绝对是添堵好手。我这才明白,我为啥来了就被人使个下马威,也清楚了为啥这个项目是两个部门合作,看来安迪和杰克森各是这两派的人。
动了人家蛋糕,抢了人家的职位,遭到人家记恨,孤家寡人的我,除了刚收编还不知道好不好用的伊姆,再也没有其他力量。我不能躺平告诉别人,我一个多月就走,也不想直接说,我是他们老板的老板的老板的人。倒不是总裁的贴心告知,而是我不想认输,不想被一帮人整的夹着尾巴走了。那样太窝囊了,不是男人该有的抉择的,哪怕我没啥职场经验,但既要战那便战,来吧。
我拿起了本子,对阿三哥伊姆说道:“走,伊姆,一起开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