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门派试练前的风云涌动(一) - 我的师祖哪有这么可爱 - 墨雨成殇 - 二次元小说 - 30读书

第二十章门派试练前的风云涌动(一)

一名青年全身都严密地裹在一具黝黑铁衣下,只露出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眸。他伏在底坑里面一动不动,寒风掠起的飞沙覆在他那副盔甲上,仿佛尘封千年的兵马俑那般死气沉沉——事实上,如果从千米以外看过来的话,这个趴在地面上的被风尘所掩的铁疙瘩,的确就和一具微微隆起的小土堆无异。

但这不是一个小土堆,而是一座小山,不动如山。

平静而缓慢地吸着这呛人的泥尘,青年并没有觉得什么难受,因为他早已习惯了军中的那些艰苦的生活。此时他所有的心思,正集中在自己的耳朵上。

黄沙漫天,夜色已深。百米之内不能视物,但声音却可以在风啸中传递过来。

哒,哒,哒……

如同骤雨一般的马蹄音清晰无比地传入青年的耳内,越来越清晰,他甚至能感受到身下的大地在微微震动着。青年手指轻轻而又富有节奏地敲打着空气,仿佛在数着些什么,直至他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一,二,三,四……总共六名,和情报说的一样。”

他那双因时常没有充分歇息而导致遍布血丝的眼眸越发地明亮,如同夜空的星光那般璀璨。青年缓缓地把右手伸向自己的肩头处的刀柄,手指微张,然后稳稳地捉住了被绳索绑紧以防滑手的刀柄。

那是一把看起来有些古怪的刀——刀柄很长,比普通的朴刀刀柄要长上那么五六倍,如果不是刀刃部分也不短的话,很容易便会让人误以为那是关刀了。

但事实上,那不是关刀,而是长刀。又或者说,叫盾刀。因为这种武器,往往是陪伴着厚重的盾牌一同出现的。冰冷的刀锋常常在盾牌的掩护下从意料不到的角度处刺出,然后收割敌人的生命……

所以刀盾从来都是一家,很少分离。

青年不会用盾牌,只会用长刀。他觉得,最好的防御便是进攻,所以他一向都很拼——就好像这次的埋伏一样。

“乍古尔的第三个儿子泼其争位失败,正朝沙泥口方向逃亡。”

这句短短的话,是雁门关的守将于半夜收到的飞鸽传书。看着这封传书上的斑斑血迹,以及鸽子上被羽箭擦过的断毛,众守将沉默不语,明白这位发出讯息的间谍是凶多吉少了。

但他们却没多少时间来沉痛哀悼,因为信封里的那个人随时会穿过沙泥口,然后逃入茫茫大漠当中,那时候可就没办法捉到他了。雁门关的守将当即派出一支由二十骑组成的精锐小队,前往沙泥口截住那个逃亡的突厥三王子。

“我马快,先去埋伏。”半路上,这名叫李峥的青年小将对领队的中年将领请求道。因为他的马很快,比这一队里的其他唐兵的坐骑都要快得多,所以他这个建议很是合理,但是带队的将领却是皱起了眉头。

因为那是充满着风险的举动。

万一这名年轻的小将先遇到了那群逃亡的突厥人,但其他士兵还没赶到的话,那么这名小将便会陷入危险之中。带队的中年将领可不想他出事。

不为什么,只因为他姓李。

在唐朝,姓李的都很牛,皇帝是姓李的,一代诗仙李白也是姓李的,而在会昌年间,当朝宰相也是姓李的。

李峥便是宰相李德裕的第二个儿子。

青年小将李峥的背景以及他的潜力,都说明了他未来肯定是光辉无比的。

所以他想拒绝小将的请求。

但李峥却坚持己见,因为能活捉突厥大部落的三王子,这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好机会,无论是用来作人质抑或是用来与突厥交换人质,又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用处,这都是具有很大的意义。

所以雁门关守将派出的这二十名追踪的士兵,每一个都是身手不凡身经百战的精锐,甚至可以说是精锐之中的精锐。如果不是好马的数量有限的话,他肯定不会只派出二十名士兵而已。

但即使是在这一队汇聚了全雁门关最好的马匹的小队里,李峥胯下的那匹马,仍然隐隐比其他马匹都快上一头,而且居然还是一副仍未用尽全力的样子。

这匹乌黑之中带着如同骨架一般的斑条纹的马驹,名为霜夜驹,是李峥从军时,他的母亲赠予他的礼物。虽然没有日行千里那么夸张,但在当下,也是一匹难得一见的绝世好马了。

最后,他终于还是如意以偿地征得中年将领的同意了,因为他说了一句话:“这个三王子,可以换回不少被俘的唐兵,那也是我们的同胞。”

中年将领无法反驳。

李峥可以尽情挥鞭驱着身下的霜夜驹,不到几息,便轻松地越过了众人的马驹。黑色带白的马身如闪电一般没入了夜色当中,消失不见。众人此时才惊觉,原来那匹马驹是如此的快!

于是,李峥比小队快了将近十五分钟,提前来到了早已荒废的无人小村落沙泥口的路口。他把马绑在某个无人的小院里后,便埋伏在小道的一旁,还特意往身上盖了一些黄沙。在这种天黑又刮风杀的环境里,他很快便化作了一处普通的,随处可见的小土堆。

随着那六骑的逐渐迫近,马蹄声如雷鸣一般急剧地敲着地面,给人带来了莫名的压迫感,但李峥却依然冷静无比地伏在地上。他甚至听出了那马蹄声之中夹杂的一丝慌乱与恐惧。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

李峥甚至已经隐隐见到了那六名逃亡的突厥人的装扮与相貌。

夜色之中突然响起一声惨叫。伴随着惨叫声的,还有沉闷的冲撞声。

跑在最前面的两骑突厥人被绊马索所挡,连人带马向前倒塌着,由于冲击力太大,那两匹摔倒在地的马匹大腿被剧烈地撕扯着,上面甚至露出了白色的肌腱,混合着血红的碎肉在夜色之中飞溅着,看起来恐怖非常。

马匹尚且如此,那两名骑在马上的人当然也不能幸免于难。可惜的是,由于绳索已被最前方的两匹马所扯断,所以剩下的四人得已幸运地逃过了一劫。

可那真的是幸运吗?

那两匹被绊马索摔飞的人还未落地,其余四人的脸上才刚刚露出茫然与惊惧的神色,一道冰冷无比的雪亮刀刃便已在夜色与风沙当中,如同开山劈石一般划了过来——

咯……

一阵令人牙酸的剧烈摩擦声,霜月一般冰冷的刀锋伸向了那个最靠近的骑兵。雪亮的刀锋轻而易举地便破开了那人的皮甲,深深地切入了他的肚子里面。碎肉混杂着破碎的内脏自那人肚子处迸飞而出,他痛苦地怪叫了几声后,便不由自主地倒下马来,溅起一地黄土。

而此时,先前被绊倒的两个突厥人这才终于落地,摔成了一团团肉酱。

从绊倒两人,到李峥突然出手偷袭第三个人,这一切都只发生在瞬息之间。

余下的三名突厥人终于反应过来了,连忙哇哇地怪叫着,一边喊着听不明白的土话一边抽出了腰间的弯刀。

虽然经过了先前的惨烈打击,一开始便折损了三人,但剩下的三名突厥人却很快地便回过神来,一点也不慌张。

他们身经百战,都是无数次从战场上的死尸堆中爬出来的人,那里会怕区区一个小青年?更何况,他们三人都是骑着马,而那个站在五米远,被他们隐隐包围的家伙,却是徒步的。

骑兵对步兵,怎么看,都是胜算在握,更不用说,他们还是一个习惯骑在马上作战的民族,对自己的骑术与刀法都是有着近乎病态的自信。

三人冷冷地看着那名如瓮中之鳖的青年唐兵,残忍的眼神如同看着一个死人。

月色忽然自乌云之中展露了出来,洒落在这个小战场上,便连漫天的风沙,忽然间也诡异地停止了下来。

李峥身上被黄土覆盖的盔甲忽然掉落了一层泥土,露出了上面的一个精致的花纹。其中那名衣着较为华丽些许的突厥人看着那个图案后,忽然身体一僵,然后面色变得惊惧异常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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