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番外篇 - 跟洪荒流算总账 - 风籁虫鸣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67.番外篇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身处于一座熟悉的宫殿之中。

紫霄宫?我怎么在这里?我不是已经离开故事世界了吗?

一连串的疑问浮上我心头。

“哈哈哈,鸿钧,你我是仅存的混沌神魔,不若做过一场,如何?”

银色光华闪动,一位俊秀道人穿着柳叶纹长袍出现在我面前。

我是鸿钧?那他能自由出现在紫霄宫,又是什么身份?等等,假如是混沌神魔这个设定的话,莫非他是……

我习惯性地开始分析所处剧情桥段。

——喂,反派,你在发什么呆呀?鸿钧执掌天道大势,应该跟代表“遁去的一”的扬眉老仙是仇人呀。

一道念头从对面的道人那里传过来,借助了某种高于此世界的渠道。没错,是根本意识。

啊呀,原来我是在这个设定里吗?代表“天道大势”的反派鸿钧与代表“遁去的一”的主角扬眉。按照剧情,我是不是应该跟他做过一场,然后所有法宝被他轻松收走又归还回来,以示嘲讽?

等一下,我为什么又成反派了?在我的记忆里,明明我跟主角合体然后进入高维世界了呀?

——我们怎么又回到故事世界里来了?我明明记得作者把所有故事都毁灭了呀。

我回复道。

——我说你怎么表现得怪怪的,原来是因为这个。你忘了吗?是我们在电脑前写出一篇小说,然后主动分解自己,退回到这个位面的。

主角在根本意识里回答我说。

——我怎么不记得?

我几乎要皱眉了,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做出这种荒谬的蠢事。

——看来是分解的时候出来一点小差错,你丢失了这段记忆。你印象里的最后一件事是什么?

主角追问道。

——是我,不,我们要创作一篇小说,以自身经历为依托,讲述一个‘棋子挣脱圣人棋手最终自己成长为棋手的故事’,里面要有很多网络文学流行元素,比如无限流、都市、吐槽、反穿越、网游、武侠之类的,名字叫一世……

——好了,我知道了。看来你的记忆丢失得不少呀。没办法,你一边扮演鸿钧,一边听我给你从头讲起吧。

——好。

到底遗忘了什么?我仔细回忆,但记忆似乎被人挖走了一块,就像是已经吃掉一勺的冰激凌,怎么也补不回来。

“也罢,那我们就做过一场。去天外吧。”

说着,我带头从紫霄宫中飞出,主角扬眉老仙紧随其后。

——我们这篇小说在一开头就遇到了困难。因为你之前当准提被黑得太惨,所以执意要让主角是个和尚。结果就有一大堆读者跳出来评论说“不喜欢和尚,主角是和尚就不看”“和尚又不能娶老婆,没有女主的书不看”。

——只听说过仇富,没听说过仇和尚。他们怎么对和尚有这么大怨恨呀?难怪准提永远都是反派呢。我可真倒霉。

带着愤恨之意,我掷出五方五色旗,结成先天五行大阵去困扬眉大仙。这个时候还没开始第三次讲道,这些法宝都在我手里呢。

——你要搞清楚状况,你本来就是反派,跟是不是准提没关系呀。

主角带着嘲笑的语气回复了一句,接着大袖一挥,直接将五方五色旗收走。

——哼,那后来呢?

我又一抬手,诛仙四剑结成剑阵,劈头盖脸向主角砸去。

——后来又写到六道轮回空间,有了无限流的设定出现。结果反对的声音更多,读者们简直是排队留言说“怎么就成了无限流,不爱看”“有无限流我就不看”之类的。即便是我们中间让主角还俗都不行,人气一直在流失。

——真是气人,你们既然从前面坚持下来了,那对我们的文笔应该有信心才是,为什么到中间放弃了呢?无限流就一定有毒吗?遇到大手也可点石成金呀。

我把盘古幡和太极图一并祭出,给主角加点料。

——事情还没完呢。接着我们每放出一个新元素,并且为这种神转折沾沾自喜的时候,都只会迎来一大片的批评和弃文。元素越多,碰触到的毒点就越多,读者就越少。甚至有读者会跳出来指着我们鼻子说:“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大杂烩,我宁肯看你好好地写一篇单纯的武侠/修真/洪荒流”“你以为你写的是一世之尊呀,你又不是大神”。

主角再度挥一挥衣袖,把法宝收个干净。

——在有情大道篇的最后一章里,已经提到过顾小桑了,我们写的当然不是一世之尊啦!

我想也不想地反驳,借助造化玉牒放出三千大道,化作三千种无上神通,交织成网,向他压去。

——他们才不会在乎这一点呢。后来我们也渐渐想明白了,网络文学有它自身的特性,我们只是凭着自己的想法来干,是不行的。你想想,成为一个网络小说的作者,有什么条件吗?有台能上网的电脑,甚至手机,是不是就可以了?这估计是人类历史上创作门槛最低的时代了,谁都可以在网上发自己的小说。读者不满意你写的内容,转眼就可以找到好几个满意的。

——可……

我还想说点什么。

——为什么大家都知道装逼打脸情节俗套还会去看?因为他们就好这一口。这是一种极为简单而强烈的爱好,不,或许用需求、欲望来形容更合适。他们希望反复得到这种来自外界的单调刺激。就好比爱喝咖啡的人,今天喝完一杯咖啡就足够了吗?他以后就不会再喝了吗?不,他明天会喝咖啡,后天还会喝咖啡。甚至今天他喝完这杯咖啡以后,就忍不住想再喝一杯了。这个类比可以换到吃肉、吃巧克力、喝茶、看电影、打篮球,乃至于方方面面。那么,阅读网络小说,当然也是如此。

主角冷哼一声,将我放出的三千道大神通悉数破除。

——好,就用你说的这个喝咖啡为例。有人满足于喝速溶咖啡,也有人心甘情愿去掏钱买现磨的昂贵咖啡。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不能有人满足于看小白俗套苏爽文,也有人愿意去看更有新意的小说呢?

天道之力浩浩荡荡,向主角扬眉老仙碾压过去。

——高档咖啡品牌从来不是新推出的牌子。它们往往积累了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口碑,才会让人心甘情愿地去买。假如你家门口的小卖部宣称要推出一款每杯两百块的高级咖啡,会有人买吗?这就是先手的优势,先行者积累够了资金和市场,就可以进入更高端的领域。譬如那些网文大神们,有一部分人就可以讲讲情怀讲讲思想。我们只不过是刚开始写的新人,想要有人气,只能抓住最广大读者的兴趣,也就是被我们在书里吐槽不屑的那些装逼打脸套路文。大神们才可以选择继续当网络文学麦当劳还是转身成为米其林餐厅,新手不能。

主角轻描淡写地躲开了天道之力,一如他在根本意识里轻描淡写的回答。

——反派,我问你。假如你去一家新开的川菜馆吃饭,你会点什么呢?

他抬手一指,飘忽不定的青光向我缠来,竟然开始反攻了。根本意识里也是一样,他开始反问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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