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千年舔狗,不如爱自己
李言发现自己站在一片竹林里。
月光如水,竹影婆娑。
一个青衫书生坐在石桌前,手里端着酒杯,正对着月亮吟诗。
李言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来路已经消失,只有竹林无尽延伸。
第二层。他在心里确认了一遍。
白眉说后面还有三十六个,这是第一个。不是老尼姑,是个书生。
他定了定神,朝石桌走去。
书生转过头,看向他。那是一张英俊的脸,剑眉星目,气度不凡。但眼神里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落寞,像是有满腹心事无处倾诉。
“来者何人?”书生问。
“晚辈李言,见过前辈。”
“李言……”书生念叨了两遍,“这名字有意思。言者,心之声也。你爹娘给你起这名字,是想让你多说话?”
李言想了想:“可能吧。不过我这人确实话多。”
书生笑了。那笑容温润如玉,让人如沐春风。
“好,话多好。老夫当年也话多。”他指了指对面的石凳,“坐。陪老夫喝一杯。”
李言坐下。
书生给他倒了一杯酒,酒液晶莹剔透,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这是老夫生前最爱喝的竹叶青。”书生端起酒杯,“来,干。”
李言端起杯,一饮而尽。酒入喉,辛辣中带着回甘——确实好酒。
“前辈是第几代宗主?”他问。
“第五代。”书生放下酒杯,“复姓欧阳,单名一个修字。人称‘诗剑双绝’。”
诗剑双绝?这称号听着就很厉害。
“前辈当年一定很风光吧?”李言顺着话头往下接。
欧阳修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苦涩:“风光?算是吧。二十五岁筑基,五十岁金丹,一百二十岁元婴。那时候整个修仙界都知道青云宗有个欧阳修,诗写得好,剑也使得好。”
“那后来呢?”
“后来……”欧阳修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月光照在他脸上,李言突然发现,这位英俊潇洒的前辈,眼角居然有泪光。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女人。”
李言心里咯噔一下——坏了,这不就是白眉真人说的那个“被男人骗死的老尼姑”的反向版本吗?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欧阳修已经继续说下去:
“她很美。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的人。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在月下舞剑,剑光如雪,衣袂如云。我站在远处看了整整一夜,没敢上前搭话。”
“后来呢?”
“后来我打听到,她是合欢宗的圣女,名叫蝶衣。”
合欢宗?李言心里一沉——那可是魔道宗门。
“我知道她是魔道中人,可我控制不住自己。”欧阳修的声音越来越低,“我每天偷偷去看她,一看就是一整天。终于有一天,她发现了我。”
“她怎么说?”
“她说,‘傻子,看了这么久,不累吗?过来坐。’”
欧阳修抬起头,看向天空的月亮,眼神迷离得像是在看另一个人: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山顶,聊了一夜。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从修仙功法聊到人间百态。她说她虽是魔道中人,却最讨厌打打杀杀。她说她最大的愿望,是找个没人的地方,种一片竹林,每天对着月亮喝酒。”
“我信了。”
“我真的信了。”
他的声音开始颤抖:
“我为了她,背叛师门,偷走镇派至宝《青云剑典》的原本,送给她做定情信物。我为了她,和师门反目,被逐出青云宗,成为人人喊打的叛徒。我为了她,甘愿放弃一切,只想和她一起隐居竹林,共度余生。”
“然后呢?”
欧阳修低下头,看着手里的酒杯,久久不语。
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
“然后她拿着剑典,回了合欢宗,嫁给了她们的宗主。”
“那天晚上,也是这样的月光。我站在竹林里等了她一夜,等来的却是她派人送来的婚帖。婚帖上写着:欧阳道友,承蒙厚爱,来日方长,后会无期。”
啪。
酒杯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