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反向救援
四月中旬,天气很暖和。男人不再把手揣在兜里。他蹲在马路边上,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燃的烟。
男人看上去约莫四十岁。他一头半长不长的头发,乱糟糟地扎在脑后,没有斑秃的迹象,只是鬓角略有些白。
男人长了张英俊得出奇的脸。鼻子是鼻子,眼是眼。浓眉入鬓,眼角斜飞。他懒洋洋地看了看天色,背却直挺挺的。
一群人高马大的少年从街角走了过来。为首那个倒是个矮子,矮子看见男人,打了声招呼:“乐初叔。”
他手里拎着个四四方方的纸袋,纸袋里是两瓶包装精美的白酒。看价格够一个学生一半压岁钱了。
乐初神情高深莫测:“你小子,来了啊。”
k中对面是另一所中学,这帮少年大部分来自那里。k中的学生是全市成绩最好的一批,但考上k中前,这群学生分布在不同的初中。
有些旧恩怨延续至今,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乐初嗤笑一声:“你也是闲的。马上就高考了,还有空搞这些。”
矮个少年不听他鸡娃:“马上就高考了,那更得把后顾之忧解决了。”
乐初面上笑笑,心里当他在放屁。
他也是虎落平阳,沦落到给小孩当杀威棒的地步了。
乐初进监狱是帮兄弟打架。当年在羊城,这帮非主流青年个个一身腥臊,什么毒沾什么,引以为豪似的。
七八年过去,扫黑除恶大铲子一挥,耀武扬威的大老虎进去了,小苍蝇们侥幸逃脱,各回各家,纷纷立地从良。
出狱一年半,乐初先回了草原老家。老家没什么人了。他的老娘早死了,亲姐姐大他二十岁,拉扯大的他,泪早流尽了,如今只当自己从没有这个弟弟。
当年的兄弟知道他混不好,邀他去清江,给自家店里干点活。乐初正愁生计,说去也就去了。
矮个少年就是他那兄弟的侄子。侄子父母离异,不怎么管他,只有叔叔疼他。
但少年打小就长歪了,后面也难拨正。他学习马马虎虎,作风很成问题。他那兄弟金盆洗手多年,早混成了令人生厌的中年老实人。少年唯独崇拜死不正经的乐初。他兄弟便也就由着孩子去了。
乐初去了清江,还有意外之喜。
乐初年轻的时候有个女友。女友小他三岁,是西南大山里出来打工的。两人当时有过一个孩子,但都没到结婚年龄,所以没领证。
女友是自己跑了的。
他们刚认识的时候浓情蜜意自不必说。乐初身份证上不是汉族人,掺了点少数民族血统,能歌善舞。
他当年是个非主流的文艺青年,留着一头长发,穿着破破烂烂的裤子,隔三差五去酒吧唱歌,还会写点酸文假醋的诗,迷倒过不知道多少女孩。
他那女朋友也是其中之一。少女十六岁,离家千万里,什么世面也没见过,轻而易举就被他牵着鼻子走,等到孩子几岁了,才反应过来这人并非良配。
他没有固定工作,在酒吧干活,收入谈不上稳定。女友生孩子之后也不在厂里打工了,改去饭店做服务生。家里的经济一直拮据。
他酗酒,酒一喝多就开始打人。轻则拳打脚踢,打迷糊了还拿刀子。
女朋友每次被打了都扬言要走,可他每次酒醒了,又是下跪又是痛哭,每每保证不会再有下次,而下次依旧。
可即使这样,女朋友依旧没有离开他。
每次他泪流满面时,女人总会心软,而后原谅他的一切作为。
他那时年轻,他会念最动人的诗句,有着出离英俊的面容。他唱歌时没有人能心如铁石,他多情的眼睛如水波。
女人离开他,是因为他出轨。
她发现他在酒吧和别的年轻女孩不清不楚之后,再次扬言要离开。他的痛哭流涕却再也不起作用了。女人铁了心要走。
他喝醉了酒,把女人关在家里,殴打与辱骂或许都有发生,可他记不清了。
但女人成功逃走了。
放走了她的,是他们的儿子。那个孩子平时沉默寡言,很少说话,却敢在他眼皮底下偷偷把女人放走。他的运气不好,女人离开时撞见了他。她没能带走孩子。
面对盛怒的乐初,她终于学会了选择自保。
从那以后,他无止境的醉意与怒火,都只有那孩子一个人承受了。
时过境迁,他在监狱里都快把旧事给忘了。
他入狱之后,听说女友来带走了儿子。国土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找两个不想见他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他只听说女人去了一个密友的故乡。
世上的巧合就是这样,出其不意又蛮不讲理。
在清江,他又见到了那个孩子。
那是去年的事情了。这几年生意难做,朋友置办了个卖零杂小食的摊子,放学时增加营收。他晚自习下就去出摊。
那天差不多也是这个天气。晚上不冷,学生基本上都穿了棒球服校服。南北两方的学校,挤挤挨挨的少男少女们从校门鱼贯而出。
人群中有个少年。他和一对相貌相近的男女学生走在一起,正笑眯眯地说话。
人人脸上都戴了口罩,可甫一见面,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少年。少年脸上,长了属于他的眉眼。
他心中近乎狂喜。
儿子在这里,这就说明那女人也能找到。
乐初要找她。他记得她的名字叫罗铃。记得她的眉眼与躯体,记得她刚出现在羊城时拘谨的声音与简朴的衣着。记得她欢笑与流泪的模样。
他了无生趣的生活忽然就有了个狂热的寄托。
然而,男人却没有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