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211章:商定婚期
但在认祖归宗这件事情上面,姐妹两个却是异常的默契,她们不会让文曦回去参加圣女的择选,更不会让她当什么南国的女王,坚决不会把自己的子孙再做出这么大的牺牲的。
不过听到从太后嘴里听到她和文婶的顾虑,她的心里还是有些不太舒服,就算再怎么怕伤害文曦,也不能不认自己的姐姐啊,要知道姐姐已经盼了十多年了,天天日思夜想都想着能尽快找到晶晶。
南宫月刚把自己的想法也说了出来,太后还没有答话,已经被快言快语的文婶先接过了话茬,率先解释道:“虽然我们这么做似乎也有些不近人情,但如果是站在曦儿的角度上来看,现在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幸福的,何必又非要掀起她已经尘封已久的伤疤呢,就让她的记忆永远停留在开心快乐中不好吗?”
南宫月说道:“我和姐姐虽然不想要其他宗亲知道她们的关系,也不想举行什么认祖归宗的仪式,可是如果要连姐姐一声娘都不能叫,是不是有些太过于残忍了?”
太后和文婶也觉得有些于心不忍,可是两位母亲护犊心切,都觉得南国那边既然也不打算让文曦认祖归宗,本身就是出于保护曦儿的目的,那这样一来,大家的目标一致,能让她跟着回去看望一下自己的生母,陪她生活上几天,想必一定会让南国女王感到圆满,至于叫不叫自己母亲,好象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南宫月一听,太后和文婶竟然让文曦和她一起回去南国陪陪自己的姐姐,喜出望外,激动的像个孩子似的,又哭又笑的,她一把抱住文婶,连连道谢。
太后是这么想的,让文曦以公主的身份出使南国,一来去看望自己的生母,圆了她的心愿;二来可以促进两国邦交,以后的关系会更加和睦,没准以后的南国会开放一些,两国会有更深入一些的交流机会。
当她把自己的建议提出来的时候,南宫月也觉得不错,文婶只是一个农妇,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只要不让自己的女儿受什么委屈就好。
就在太后三个人达成了共识,彼此达成了协议的同时,御书房里,皇甫佑、皇甫安和上官宇风三个人也在商量着上官宇风的婚事。
皇甫佑之前是听皇甫安和他说过上官宇风想和文曦成亲的消息的,现在曦儿姐姐的及笄礼也已经办了,他们的婚事自然也要提上日程了。
皇甫佑做为当初为他们指婚的人,自然也希望他们的关系能更上一层,早日成亲。
今天及笄礼一结束,上官宇风就迫不及待的求着摄政王向皇甫佑提出要成亲的要求,希望皇甫佑能成全他们,早上把婚期定下。
当然他已经把自己想要入赘给文曦的说了,皇甫佑却是有不同的意见,说既然他都是得尚公主的,就算他把上官宇风的位分往上提,也还是会比文曦低的,就算不入赘也是以公主为尊,所以入不入赘没有多大的差别。
皇甫安听出了皇甫佑的意思,也连忙附和着相劝着上官宇风。
上官宇风他想入赘,是想向文曦表明自己的诚意,一个男人连尊严都交给了你,相信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女子能敌得过这样的浓情蜜意。
皇甫佑却是一锤定了音,马上找来了钦天监的监正来命令他马上挑选一个最近的皇道吉日,择日为文曦上官宇风两人完婚。
钦天监的监正接了命令退了下去,皇甫佑马上问上官宇风:“既然你都想入赘给曦儿姐姐了,想必也没有必要为你盖个驸马府了,你们婚后可以居住在公主府,不过,这样以来,可能外界对于你的评论会不太好,你会不会介意?”
上官宇风自然是不会介意无关人等的评论的,就如实告诉了皇甫佑。
皇甫安又交待了他现在开始要准备三书六礼等一些婚礼前的准备工作,当然他这个当大哥的一定会全力以赴协助他来准备。
然后三个人又商量了一下夷狄使团一直滞留在大宁朝也不是个事儿,现在虽然已经从司利己的手里拿到了他和夷狄勾结的一些证据,但是鉴于没有抓到他们的现行,而之前被抓的那些死士骨头还是很硬的,一个个都咬紧牙关,宁死不屈的,就连摄政王的审讯最厉害的暗卫都没有能问出一点点有用的消息出来。
还是那帮他们赶车的车夫受不得苦,交待了只言片语,可惜所知不多,司利己这边也交待了一些,但他们一直有书信来往或是直接通过自己身边人来传递消息,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也不是很准确的知道。
直到夷狄使团来京后,蒙利王子暗中派了人与司利己联系,才又被他套出了一些对方的消息,综合所有的现有的资料来看,那蒙利王子的生母纤贵妃的嫌疑最大。
皇甫安觉得那纤贵妃一定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夺位做准备,从近了看,夷狄如果内乱,一定是对大宁有利的,倒不如想办法先把这个夷狄使团弄回国去,让他们自己窝里斗去。
可是如果从远来看的话,如果真要是这个蒙利王子上了位,他野心勃勃的,一定不会满足于自己夷狄大汗的位置,早晚会和大宁朝发生大的冲突,从而打破现在几国之意的平衡局面,势必会再起新的战争的。
如果更不能让这蒙利王子长在大宁朝境内呆下去,而他那个丽莎妹妹,一心一意想要嫁入宁朝,暂时为了两国的现状,皇甫安倒还真想要成全她的心意,现在唯一发愁的是目前没有合适的人选。
上官宇风突然想起了一个人,那人就是驻守边城的飞虎将军岳飞云之子岳云鹏,和自己年龄相当,据他所知却还没有定亲。
再说他父亲的位份也够格,堂堂一个定国大将军,从身份上来看和丽莎公主也很是相配,倒不如让两人见上一面,再做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