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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一个番外,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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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滥竽充数

【拼音】:gshu

【解释】:滥:失实的,假的。不会吹竽的人混在吹竽的队伍里充数。比喻无本领的冒充有本领,次货冒充好货。

【成语故事】:

滥竽充数这则成语的滥是失实,与真实不符,引申为蒙混的意思;竽是一种簧管乐器;充数是凑数。指没有真才实学的人混在行家里充数,或是以次充好,有时也用作自谦之辞。

这个成语来源于《韩非子.内储说上》,齐宣王使人吹竿,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潜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战国时期,齐宣王非常喜欢听人吹竽,而且喜欢许多人一起合奏给他听,所以齐宣王派人到处搜罗能吹善奏的乐工,组成了一支三百人的吹竽乐队。而那些被挑选入宫的乐师,受到了特别优厚的待遇。

当时,有一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浪荡子弟,名叫南郭。他听说齐宣王有这种嗜好,就一心想混进那个乐队,便设法求见宣王,向他吹嘘自己是一名了不起的乐师,博得了宣王的欢心,把他编入了吹竽的乐师班里。可笑的是,这位南郭先生根本不会吹竽。每当乐队给齐宣王吹奏的时候,他就混在队伍里,学着别的乐工的样子,摇头晃脑,东摇西摆,装模做样地在那儿吹奏。因为他学得维妙维肖,又由于是几百人在一起吹奏,齐宣王也听不出谁会谁不会。就这样,南郭混了好几年,不但没有露出一丝破绽,而且还和别的乐工一样领到一份优厚的赏赐,过着舒适的生活。

后来,齐宣王死了,他儿子齐潜王继位,潜王同样爱听吹竽。只有一点不同,他不喜欢合奏,而喜欢乐师门一个个单独吹给他听。

南郭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吓得浑身冒汗,整天提心吊胆的。心想,这回要露出马脚来了,丢饭碗是小事,要是落个欺君犯上的罪名,连脑袋也保不住了。所以,趁潜王还没叫他演奏,就赶紧溜走了。

【成语】:蓝田生玉

【拼音】:lántiánshēngyu

【解释】:蓝田:地名,在陕西省,古时蓝田出产美玉。旧时比喻贤父生贤子。

【成语故事】:

“蓝田生玉”这则成语的意思是比喻名门出贤良。

这个成语来源于《三国志.吴书.诸葛烙传》,恪少有才名,发藻岐嶷,辩论应机,莫与为对。权见而奇之,谓瑾曰:“蓝田生玉,真不虚也。”

三国时,东吴大将军诸葛瑾,字子瑜。他有个儿子叫诸葛恪,从小聪明伶俐,口才极好,善于言辞,孙权对这孩子很宠爱。

有一次,孙权在朝廷设宴,六岁的诸葛恪随父参加。诸葛瑾的脸长得特别长,孙权想开他的玩笑,乘着酒兴,命人牵来一头毛驴,在驴的长脸上写了“诸葛子瑜”四个字,借以讥讽诸葛瑾脸长似驴。众人见了,捧腹大笑,诸葛瑾也感到很尴尬。

诸葛恪见了,走到孙权席前,跪请添写二字。孙权命人将笔拿来给他。诸葛恪在“诸葛子瑜”四字后面添写了“之驴”二字,这样就成了“诸葛子瑜之驴”。满座大臣见了无不惊讶叹服,孙权见诸葛恪如此机敏,十分高兴,当场把毛驴赏赐给他。

又有一次,孙权问诸葛恪:“你父亲和你叔父诸葛亮相比,到底是谁高明?”诸葛恪答道:“我父亲高明。”

孙权要他说出因由,他不假思索地说:“我父亲懂得事奉明主,而我叔父却不懂得这个道理,当然是我父亲高明。”

孙权对诸葛瑾说道:“人们都说蓝田生美玉,名门生贤良,真是名不虚传呀!”

爱屋及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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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关心到跟他有关系的人或物。

传说,殷商末代的商纣王是个穷奢极欲、残暴无道的昏君(参看《助纣为虐》)。“西伯”(西部诸侯之长)姬昌,即后来的周文王,因为反对纣王曾被囚禁,想了很多办法才得以出狱。当时,周的都城在岐山(今陕西省岐山县),周文王回到岐山后,下决心要推翻商朝的统治。他首先聘得军事家姜尚(即姜太公)为军师,积极练兵备战,又兼并了邻近的几个诸侯小国,势力逐渐强大起来。接着,又将都城东迁至丰邑(今陕西省户县附近),准备向东进军。可是,迁都不久周文王逝世了。

周文王的儿子姬发继位,即周武王。姜太公继续担任军师。武王的同母弟姬旦(即周公),异母弟姬奭[shi](即召公)是武王的两个得力助手。同时,武王还得到了其他几个诸侯的拥护。于是,武王正式宣布出兵伐纣。大军在孟津(今河南孟县之南的一个黄河渡口)渡过黄河,向东北挺进,直逼商朝的朝歌(今河南淇县东北)。因为商纣王已失尽人心,军队也多不愿为他送命,于是逃的逃、降的降,起义的起义,朝歌很快就被攻克。纣王自杀,商朝就此灭亡。以后的八百年,便成了周的天下,称为周朝。

当周武王攻克朝歌之初,对于怎样处置商朝遗留下来的权臣贵族、官宦将士,能不能使局面稳定下来,武王心里还没有谱,因此有些担忧。为此,他曾同姜太公等商议。汉朝人刘向编撰的《说苑·贵法》里有这样一段文字记载:

“武王克殷,召太公而问曰:‘将奈其士众何?’太公对曰:‘臣闻爱其人者,兼爱屋上之乌;憎其人者,恶其余胥。咸刘厥敌,使靡有余,何如?’”大意是说:周武王打败了殷商,召见姜太公,问道:“该怎样对待他们的人员呢?”太公答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憎恨那个人,就连带夺来他的仆从家吏。全部杀尽敌对分子,让他们一个也不留,您看怎样?”

原文中所谓“余胥”,是指地位最低下的小吏,奴隶主贵族的管家之类。(余,末等的意思;胥;胥吏。)

汉朝人伏胜编撰的《尚书大传·大战》里也有类似的记载:“纣死,武王惶惶若天下之未定。召太公而问曰:‘入殷奈何:’太公曰:‘臣闻之也;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胥余。’”

这段记载,与《说苑》所载内容相仿。不过“余胥”一词写作“胥余”,两者的含意也不一样。“胥余”已不属胥史等级,而是胥吏以外,比“余胥”更加低下的奴隶或刑徒了。例如商纣王时的“太师”箕子,因对纣王不满,被囚禁而装疯,甘当奴隶,所以《庄子》称他为“胥余”。

此外,《韩诗外传》、《六韬逸文》也都有关于周武王和姜太公上述那段谈话的记载,内容基本相同。由于这个传说,就产生了“爱屋及乌”这句成语。

我国自古流传一种迷信习俗,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它落到谁家的屋上,谁家就要遭遇不幸。我国最古的一部诗歌集《诗经》的《小雅》部分,题为《正月》的一首诗里,就有“瞻乌爰止,于谁之家”。可见古人多厌恶乌鸦,而绝少有人爱它的。所谓“爱屋及乌”,是说:由于爱那个人,因而连他家屋上的乌鸦都不以为不祥,不觉得讨厌了。这句成语,一向被人们用作推爱的比喻。因为深爱某人,从而连带喜爱他的亲属朋友等人或其他东西,就叫做“爱屋及乌”,或称这样的推爱为“屋乌之爱”。

唐代诗人杜甫在《奉赠射洪李四丈》(射洪,地名,在今四川;李四丈即李明甫)的诗中,开头两句是:“丈人屋上乌,人好乌亦好”。宋朝人周敦颐的《濂溪诗》中有:“怒移水中蟹,爱及屋上乌”。宋朝人陈师道的《简李伯益》诗中也有“时清视我门前雀,人好看君屋上乌。”都是用的“爱屋及乌”这个成语典故。

哀鸿遍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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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比喻到处都是□□呼号、游离失所的灾民。哀鸿:哀鸣的大雁.

《诗经·小雅》中有一篇题为《鸿雁》的诗。其中有两句是:“鸿雁于飞,哀呜嗷嗷。”

它的意思是说:鸿雁找不到安栖的地方,没有目的地飞着,悲哀地叫着。形容流离失所的难民□□呼救的凄惨景象。

由于这两句诗,后来人们就把不得安居的难民叫作“哀鸿”;形容受难的人民极多,几乎到处都有,就说是“哀鸿遍野”或“遍地哀鸿”。

原诗中“哀呜嗷嗷”的“嗷嗷”两字,后来还常常用来形容啼饥叫饿的嘈杂之声,例如“嗷嗷待哺(哭哭嚷嚷地急切盼望给点吃的)”。

安步当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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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战国策·齐策四》

曰:“蜀愿得归,晚食为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静贞正以自虞。”

释义表示慢慢地走,当作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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