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造化弄人 - 难琢 - 伯正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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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造化弄人

第40章造化弄人

我的……妈妈?

于我而言,这实在是个陌生的概念。

自从我记事起,我就没见过父母几面,后来上高中跟秦志勇来到粟水,秦志勇的烂人形象在我心里根深蒂固,而母亲的面容却越来越模糊了。

闻言,我再一次打量眼前的女人,她穿着简朴,一件洗得发白的灰上衣,一条黑裤子,扎了一个低马尾,发丝黑白掺半,眼角有明显的细纹,皮肤有些粗糙,看得出时间在她身上流淌过的痕迹。

事实上,如果带着“她是我妈妈”这个答案去套过程,仔细看去,我的外貌确实有好几处跟她相似的地方。

我一时间不知如何回复,干脆给她开门,微微侧过身,让出一条路,“先进来说吧。”

她在椅子上坐下,而我在思索半晌后,最终问道:“你……真的是我妈?你怎么证明?”

女人叹了口气,缓缓从背在身上的布包里掏出一个文件夹,里面有她的身份证,还有我的出生证明,“我没有骗你,你看……”

尽管长这么大以来,我对母亲的记忆约等于无,但我还记得她的名字叫刘月兰,1978年生人,跟眼前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我给自己和刘月兰倒了两杯水,然后坐到她的对面。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感到这么局促,除此之外,还有些疑惑与茫然,而这一切竟然是因为见到了亲生母亲。

我再一次开口,问她:“为什么来找我?”

回顾前十八年的人生,父母在我人生中的位置一直缺失,如今这位血缘及法律意义上的母亲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反而无法适应。

刘月兰告诉我,她在跟秦志勇离婚之后,去了省内一个三线城市打工,和朋友一起开了家女装店。

在那座城市里,刘月兰结识了另一个男人,两人相处的时候,她觉得那个男人憨厚老实,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伴侣,就这样,他们领了结婚证。

起初,刘月兰也与对方有过一段还算幸福的日子,然而好景不长,刘月兰就发现那男人不过是另一个秦志勇。那男人同样嗜赌,在外欠下一笔债款,这让刘月兰倍感痛苦,她无法容忍丈夫的行为,向对方提出离婚。

为了帮丈夫还钱,刘月兰开女装店攒下的钱付之东流,幸好,欠债的窟窿已经补齐,两人顺利地离婚。他们两人之间没有孩子,离婚之后,彻底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经历过两次婚姻的挫败,让刘月兰放弃了寻找另一半的念头,开始专注经营女装店的生意,事业蒸蒸日上。日子过得虽然不宽裕,但是在三线城市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那时的刘月兰独自在外打拼,时常感到难以名状的孤独,她也会想到自己在这世上还有一个与她血脉相连的孩子。

“小理,我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这么多年对你不闻不问,让你平白无故吃了太多苦……”刘月兰垂着头,断断续续地说,“是我没用,真的对不起你……”

如果让我回答,我有没有怨恨过自己的母亲,说一点没有那是不可能的。

在遭受秦志勇家暴的时候,我常常想,为什么我要跟着父亲一起生活?为什么母亲离开时不把我一起带走?

起初,我也期待过,盼望过,想着她能有一天突然出现在粟水镇小商店的门口,对我说,秦理,跟妈妈走吧。可是,时间一久,失望积攒的越来越多,我渐渐明白了,她永远离开了这里,不会回来了。

既然已经认清现实,我也便不再奢望什么,不然无疑是一种对自己的折磨。

但我没有想到,她竟然真的出现了。

“小理,我突然找到你,你可能吓了一跳吧……前段时间,我一直到处打听你的消息,在得知你还没有上大学、手也受过伤的时候,心里真的特别难受……其实,妈妈来找你,就是想问问你,”眼前的刘月兰擡眼看着我,眼角有泪光闪烁,“你愿意跟妈妈走吗?”

几年前,我强迫自己不去奢望无法实现的事,如今,曾经的奢望竟然也触手可及。

尽管晚了好多年。

“嗯。”我点了点头,“好,我跟你走。”

在离开粟水之前,我先是正式地跟余红菱进行了道别,并且向她承诺,一定会在微信上经常与她保持联系。

除此之外,我还见了孟泽一面。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对孟泽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孟泽无疑是个坚强的人,但在短时间内经历这么多事,换做是谁都会觉得难以承受,更何况是个还没成年的高中生,这些事情或多或少影响了他的心理状态,因此,孟泽做出了一个决定,他准备休学一年,跟着下一届学生参加高考。

我点点头,表示尊重他的决定,“嗯,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也好。”

孟泽笑了笑:“秦理哥,那我就先等待你明年的好消息啦。你可不要忘了你说过什么。”

我也没忍住笑了,让孟泽放心。

那天,我自己下厨请孟泽吃了顿饭,孟泽连连夸赞好吃,在埋头吃了小半碗饭之后,才小心翼翼地问我:“应琢哥去哪儿了?”

“不知道,可能回家了吧。”我神色如常地回答孟泽,语气很平淡,“他还没大学毕业,总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

孟泽盯着我的脸看了许久,随后,抛出一个更加直接的问题:“你们……没有在一起吗?”

“没有。”我说,“我本来也不喜欢男的。”

自那之后,我便跟随刘月兰一起离开了粟水,去到一个新的城市,在那里,我终于拥有了真正的家。

刘月兰在这座三线城市租了一间三十平米的房子,位于老城区,附近紧挨着一个小广场,以及一条步行街夜市。

每到夜晚,总有一群老头老太太在广场上跳广场舞,我们住在五楼,音箱里传来的舞曲声清晰可闻,隔着窗户也很吵,但我并不在意。毕竟,粟水镇在进入傍晚之后,整座镇子就变得静悄悄的,并没有像这样能够感受烟火气的时刻。

刚住进新家的时候,我和刘月兰还远远谈不上熟悉,关系反而更像合租室友,但也许是因为血浓于水,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变得越来越像母子。

这一年十月份,我重新报名参加高考,购买了一套高中教材用于复习。

刘月兰问过我,需不需要把我安排进当地的高中做插班生,我觉得有些麻烦,就拒绝了她。诚然,高中那种纪律严明的氛围于备考而言颇有益处,但我已经脱离校园环境有一段时间,再加上我不是那种不自律、需要监督的人,完全可以自学,更加灵活地安排复习时间。

更何况,高考不算是多么有难度的考试。

我又买了一些教辅资料,试着掐表完成一套高考模拟试卷——我太久没碰书本,有点手生,那次只考了623分。

这个分数让我产生了不小的危机感,从那天起,我正式地投入了复习中,不再想其他的事,生活被高强度的学习填满。

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意识到,能够全身心地学习也是一种奢侈的幸福,我不必恐惧随时可能挨揍,不必担忧收入无法维持生计,不必操心自己的一日三餐,只需要坐在书桌前吸收知识,脑子转累了就转转笔,还能穿插着写不同学科的卷子转换思路,这样的日子简直称得上轻松。

轻松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次年夏天,我再一次踏入高考考场。

当为期两天的考试结束时,我的心情异常平静,独自走回家,倒头睡了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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