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 蒂姆:学校生活 - 英霍华德·奥弗林·斯特吉斯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其他 > 蒂姆:学校生活 >

第13章

快乐之地变得神圣;

如果我们故地重游,

只是泪水会缓缓滑落

像是在庄严肃穆的圣礼上。

——布朗宁夫人[1]

我不想把蒂姆的学校生涯说的过于具体,毕竟那也没有多大意思。最开始的两年他没得到多少纯粹的快乐,但他既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经历这些的孩子,尽管那些孩子并没有受到如此之大的伤害。而且过了一段时间后,大孩子们就对这类事情厌烦了,开始有了别的追求。继续欺负弱小还得浪费他们的时间,实在不值得,除非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但在蒂姆这里,是没有原因的。他所遭受的欺辱纯粹是消极的,别人坐视不管,但这种行为本身并不算是犯罪,纯属素质低下的表现,这是几代男学生心目中需要费米克法院[2]救赎的现象。

维利吉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的,他预言汤米的激励会带来好影响。毋庸置疑,蒂姆最终能够被社交圈认可这件事要归功于他和那个怪孩子的亲密关系。男孩子总是拉帮结派,把欺侮自己的某个同类当做时尚,领头的每丢一块石头,其余一干人等就不得不对受害者的呻吟充耳不闻。我们并非全都是贼,谢天谢地,但要有哪个同路人不巧撞上了这帮人,心眼儿好的和同情他的人却不会太多,不过男孩中这样的孩子也不少。当情况有变的时候,道德高尚的人会救起受伤的同伴,在他耳边鼓励他,告诉他“情况没那么糟糕,”其余的人也见风使舵,于是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要说清究竟从哪一天出现的这种变化是不可能的。救助和压迫一样,都是无形的。蒂姆所经历的这一过程远比维利吉的要来得缓慢,他在自己的愿望和可能性之间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这也是为了安抚达利那不安的良心。

韦斯顿在同龄人中确实很受欢迎,但去迪顿远足那会儿,他仍是四年生,而班里的那些孩子们,尽管常常无拘无束地跟他打交道,并且还算挺崇拜他,却不能接受他对别人的看法,尤其是一个和他们如此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在高年级呆了两年的年轻人,要让他回忆起低年级孩子们生活中的微妙区别,实在是不太可能的。

不过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汤米坚定地支持着他的门徒,就像是两人同样处在底层一样,夏季学期到来之前过了一半时,蒂姆已经来伊顿两年了,学会了怎样才能让指头不沾上墨汁,也知道戴什么帽子适合自己了,他已经有了一个坚定的立足点,从那里他能回望过去并且平静地回顾自己曾经的困境。五年级的大门已向他敞开了一半,他也不能被算作是低年级生了。但是,唉,这也已经是卡罗尔在学校的最后半年了,而蒂姆所期望的友谊根本没出现,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一直沉湎于这个想法。他也有了几个熟人,因为大家似乎开始把挖掘他的优点当成一种时尚了,所以他也已经没那么孤僻了,不过他还是没法轻易交到朋友,周围出现的新同学丝毫没有动摇到他,那些往日旧情在他的生活中扎根极深。而卡罗尔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像他的英雄。两人悬殊的地位差距更加深了蒂姆的忠诚。似乎卡罗尔天生就该为王,他该站在街角和那些神人们在一起,他的同伴——在他忠实崇拜者的眼里是多么微不足道——他该拿根手杖(至高荣誉勋章!)参加冬天的足球比赛,还有夏天十一人的板球比赛。他的墙上装饰着五颜六色的帽子——十一人的帽子、“赛场”帽、家常帽,还有许多别的帽子。烟囱的雕刻架上放着一些锡镴杯子,那是在田径比赛中赢来的。流行的体育比赛规则上绑着淡蓝缎带,放在他小房间的一边,占了那里一半位置。总之,他是典型的“牛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而且他还善良体贴、宽宏大量,这些全都造就了他的伟大。

蒂姆时常在大热天一溜小跑地去到操场上,躺在树荫里,注视着那个身着白色法兰绒,轻盈健美的身姿,出现在赛场的各个地方,而那些知道蒂姆对体育运动漠不关心的孩子,都纷纷开始对他如此有规律地观看板球比赛感到好奇起来。

那天是星期六下午十二点过后,蒂姆仍守着他的老位子,他的毯子摊开放在树影边,旁边摆着一包吃了一半的樱桃。第一局接近尾声时,卡罗尔离开了赛场,和一个跟自己一样年轻出众的板球队友手挽手地在操场闲逛。蒂姆的注意力不再集中在比赛上了,他开始吃他的红果子,这时他听到那个令自己神经为之一颤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

“你好呀,艾比斯利!”他的学长轻佻但不失亲切地说道,“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像往常一样浪费时间呢,是不是?”

“我在看你呢,”小男孩简洁诚实地答道,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回答有些欠考虑。卡罗尔脸红了一下,有点烦躁,接着他笑了起来。

“不管怎么说,那也算我的,”他说着便走开了。

“你那小朋友是谁?”他的同伴问道。

“我的小跟班,他是那些小家伙里我见过最奇怪的一个。我在家的时候就认识他,我应该负责照看他的。两年来我一直在试着理解‘照看’这两个字,和这两个字意味的责任。

“你脸皮可真够厚的,竟敢那么回答达利。”矮胖的桑德斯说道,他太懒了没拿毯子下来,而且既没钱也没东西来换樱桃吃,只好决定陪陪蒂姆好顺便来蹭吃蹭喝。

“我不是那个意思,”蒂姆惊骇道。“你觉得他生气了吗?”

“反正我觉得他不喜欢你那么说,他的脸红极了。”

“哦,天哪!”蒂姆烦躁的说,“我怎么总说错话。”

“总之,你现在最好回我老师那边去,”桑德斯说,“差一刻钟两点,晚饭前他们不会开下一局了。”

回学校的时候,蒂姆满脑子都想着自己冒犯了卡罗尔,那感觉像是被人抓着脖子吊了起来,正无处求助,忽然发现老师在用一双热切友善的眼睛注视着自己。“小孩儿,”他说,“你去看比赛了吗?”

“看了,先生,”

“都在十二点后?”

“是的,先生。”

“你打算四点后回来?”

“我原是这么想的,先生。”

“功课都做完了吗?”

“是的,先生。”

“那我觉得你最好跟我一起出去。你一点也不关心板球比赛吧,我就知道,你一定是来这儿闲逛的。另一位先生——和我下午要一起开车去伯纳姆比奇[3],下午茶后回来。你和桑德斯可以跟着我们,若是见到了韦斯顿,也可以叫上他一起,要是他把那些零碎小事儿和罚写的作业什么的都做完了的话。”

“噢,那真是谢谢您啦,先生。一定会很有趣!”

于是小孩子们飞奔着去找汤米,最后发现他正一头扎进一盆水里,准备吃晚饭呢。他边用毛巾擦头,边听他们传达老师的意思。汤米在他这个年龄已是板球界的名人了,他相当怀疑自己能不能从整个比赛中脱身,腾出时间给放学后的活动。

“按照规定,明天是星期天,我有的是时间练习。我只消赶上十一点的课写点东西,翻译四次,写一百句话,另外抄三遍。再翘一次比赛,就能腾出整个下午来回归美丽的大自然了。”

“我喜欢那个村舍的下午茶。”桑德斯沉思道。“他们的黄油面包真好吃,用的是真正的鲜奶油,老师应该会带蛋糕去的吧。”

“桑德斯,你真是头白猪,”汤米说,“小瘦子和我才不在意这类琐事呢。我只希望那里有果酱。”

那个下午很美好,干草收割的时节快要过去了,驾车途中大家都很开心。仅剩的一些野玫瑰仍挂在树篱上,未经修剪的小草中零星点缀着绽放的白雏菊。男孩们坐在飞一般的后座上,互穿外套,互戴草帽,怀着度假的心情,说着满嘴蠢话。汤米把盒子堆起来,坐在司机旁,他和司机是老相识了,直到汽车差点撞上多尼公园[4]的门柱,他才发觉原来自己手里正拿着缰绳。

“我们最好悄悄地离开伊顿,”他的老师说过,“上级已经有很多不满韦斯顿散漫态度的人了,要是我们就这么直接开出校园,绝对不可能把他安全地带出去。”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