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田碧云又作妖
明月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陌生地址靠近城西流星花园小区,她有一个同学的家就在那边,闹中取静,洛可可风格的建筑群,富丽典雅。
田碧云能搬去那里,不知道是买的房子,还是租的房子。
买的话,她没钱,只能是史青书出钱。
明月犹豫着要不要去见一见,老妈的阴戾暗黑她已经深有领教,不敢以身涉险。
想了想,给阚东成打电话:
“我妈给我发语音,说想见我,让我去城西她的公寓。”
阚东成冷嗤:“这老巫婆,又不安好心,你回复她,想见面可以,必须在你的地盘上,只能在天涯海上,我会全程陪同。”
“要是她不答应呢?”
“那就不见!现在你们之间已经图穷匕见,没什么母子情分,只有你死我活,起码她是一心想着你死,你单独见她,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
乔紫蘅已经死了,项大海的遗产争夺迫在眉睫。
田碧云和史青书终究按捺不住,想要出招了。
果然,明月回复说要在天涯海上见面,田碧云半晌没回应,足足耽搁了两个钟头,才发了回复,同意了。
这一趟上门,田碧云脾气消减了,大约知道自己在这个“女儿”面前没什么面子,也不就不敢再摆什么架子。
破天荒没有怨天怨地,怜爱的牵着明月的手腕,面色变幻不定。
短短大半年,母子关系天翻地覆,田碧云终究养了她那么多年,半点感情没有是真的,也不是真的。
此时此地,看着焕然一新的明月,不知不觉就想起了她儿时的光景。
她吃奶的贪婪样子,她吮指头的可爱样子——
那时的明月一吃手指头就要流口水,亮晶晶的充满了弹力,一拉多长,又一拉更长……
只要有人在她的身后拍一下巴掌,立即就会转过小脸,脑袋太大,脖子太细,用力又过猛,她硕大的脑袋总得颤悠几下,才能稳住了,滴溜溜的大眼睛四处张望,笑得咿咿呀呀,四条嫩藕样的小胳膊小腿,不安分的踢腾扭动……
这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一转眼,明月都要读博士了。
二十五年,自己这个当妈的在女儿心中栽的是什么树,开的是什么花,田碧云全都知道。
突然就是一阵感慨,她扯过一张餐巾纸,捂在眼睛鼻子上。
低低戚戚的抽噎声吸引了明月的注意:“妈……怎么了?”
虽然阚东成一口一个“老巫婆”,明月当面还是拉不下脸,依旧喊了声“妈”。
田碧云哽咽的动静更夸张了,扭过脸不去看女儿:
“没……没怎么,感冒的厉害,塞了鼻子。”
她狠狠咽下涌到嗓子眼的眼泪,心尖涌起一股酸楚。
在同一个城市,同一片天空下,还有一个女孩,也蹒跚着走过二十五个春夏秋冬。
没有她这个亲生母亲的呵护,她过得是否畅心如意?能不能平安渡过命运的激流,抵达幸福的终点?
田碧云想哭,为眼前人,为心头肉……终究心性刚愎,不愿在明月面前哭哭啼啼。
她今日来此,也不会为了重温母女情分,连描补的心思都没有。
鳄鱼的眼泪,如此而已。
当下,她想的最多的,是如何让儿子改姓史,将来掌舵青药集团,继承史青书的全部身家。
她要取代郭淑梅,成为名正言顺的史太太。
那么多年了,她跟郭淑梅的纠缠纠葛,非但没有岁月消逝,青春老去,而消停,反而因为史青书,因为彼此的儿子,争斗越来越激烈,几近你死我活。
云海虽然,却不能兼容这两人女人。
在项大海的巨额遗产曝光之前,在外人看来,田碧云和郭淑梅的争斗早已分出高下。
一个是中年守寡、满腹怨气的穷女人,一个是养尊处优,雍容气派的贵夫人。
田碧云意气难平,不服气也不服输,更不买账!
她的娇气和傲气,丝毫没有随着岁月变迁、芳容凋敝而消逝,反而因为苦难的积淀、世事的消磨而疯狂滋长。
两个女人从少女到如今的糊涂账,无辜受累的是明月。
人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做父母的不偏不倚。
这是睁眼睛说瞎话,不信就伸出自己的双手看看,手心是肉,手背只是骨头,或者说,是皮包骨头。
如果这皮包着的骨头还是别人的骨头,那就更是“贱骨头”,敲骨吸髓毫不心软。
项阳才是田碧云手掌心的肉,明月,只能是恶狼环伺的时候,最先被扔出去的那块肉骨头。
明月对老妈的暗沉心思,并非浑然不觉,在阚东成没有出现之前,只是疑惑,只是委屈,只是无奈罢了。
一朝真相大白,倒也没有撕心裂肺,反而释然。
顶楼套房里,明月在贴心地给老妈冲了小柴胡汤药,热气腾腾的端到老妈面前。
田碧云闻着微微发苦的药味,皱了皱眉,这气味总让她莫名想起项大海,那个一辈子都在倒腾中药材的憨牛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