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青春幻觉(1)
迷鹿
我给林牧写过很多信,他不知道。
没有人知道。
那天我打着一把小红伞,穿着一双白色的拖鞋,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最后停在林牧家楼下。墨绿色的爬山虎已经长得很茂盛,蔓延了整个墙壁,微风吹来时,轻轻翻转过浅浅的灰白色。它们悄悄得探到他的窗台,小心翼翼地向里面张望。
林牧的窗子依然紧闭着。
就像无数个中午那样,我关了伞,抬起头来望着他的窗子。
七月的阳光炽热得晒着我的皮肤,黑色的长发在阳光里泛出浅黄的色泽。汗水浸透了我的头发和棉布裙子,我觉得有一架飞机飞到了我的脑袋里,于是耳边充斥的都是螺旋桨的声音。轰隆隆,轰隆隆。
我有一阵产生了恍惚了错觉,固执地认为林牧此刻也一定正躲在窗子后面看着我,他好看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线,褐色的瞳仁发出懒散的光,他就斜靠在窗子后面,透过某个缝隙,安静地看着我。
像我看他一样的,看着我。
这是一场旷久地对峙,在这样一个躁动而沉默的夏天一次又一次上演。时间如水般流经过去,浅浅的漫过我的裸露的脚踝,也漫过了我强撑着的双眸。
林牧的窗子,依然紧闭着。
好吧,这一次,我是彻底地输掉了。我对着他的窗子轻轻地说。
我将小红伞折好放在林牧家的门口,连同那双已经脏了的白色拖鞋。
我在夕阳里转身回家,柏油路面上的温度还未褪去,赤着的双脚引来很多人惊愕的目光。可是,你们随便看吧随便看吧。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直到回到家里,安格在看到我的同时发出尖叫,我不解地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白皙的小腿上鲜血淋漓,甚至还有一块扎进去一直没有掉下来的玻璃。是在哪里扎到的呢?我回忆着,却想不出来。
塔塔,疼么?安格扶我到沙发前坐下,然后从抽屉里拿出药酒和纱布半跪到我的面前,他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我的伤口,好看的眉毛纠结在一起。我转过头去,故意不去看他眼里流露出的心疼。外面的天空有一片一片玫瑰色的云朵,风很淡,旧时光在里面穿梭而过。
我听到有一个声音从不知名的地方传来,塔塔,疼么?
还能感觉到疼么?
我轻轻推开安格,一个人走进了屋里,然后很自然地将门反锁。乳白色的门框将两个世界的光影隔开,我听到一声轻轻地叹息。也许是安格的,也许不是。我不知道。
回到屋里以后我无事可做,只有蒙着被子睡觉。世界在一瞬间被黑暗覆盖,隐隐地,竟会觉得安心。很久以前我害怕天黑,天黑下来我们就要分开,回到属于各自的角落。我不知道林牧和安格是怎样的,只有我,一个人眼睁睁地望着外面的天空,期待着它能快一点重新亮起来。
可是现在,一切都失去了。我开始习惯黑夜,并且渐渐依赖上了它。
有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是我从来没有梦见过林牧,一次都没有。也许我已经不会做梦了,可很多次醒来我的脸上都奇异地挂满了眼泪。
凌晨三点我会自然醒来,这个城市已然入睡,暧昧的霓虹透过窗帘投射到屋子里,暗淡而又模糊的光,所有的东西都显得很不真切,就像林牧的瞳仁发出的光线,朦胧的,没有焦点,所以我永远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给林牧的信就是在这个时候写的。
书桌上还放着一盏玫瑰型的台灯,光线透过水晶的灯罩在我的视界里来回萦绕,然后驱赶走了黑暗,却驱赶不走寂寞。
这是我十六岁生日那天得到的礼物,林牧和安格一起买来送给我的。那时候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在学校里勾肩搭背着一起翻墙逃课。这盏台灯就是有一次逃课出去时无意看到的,我趴在玻璃外面被它的美貌吸引,死活赖着不走,可是四位数的标价让我们三个望而却步。但是我在生日这天得到了它,我欢呼着扑上去在他们两个脸上亲了一口。
那是我第一次亲吻林牧,也是唯一的一次。
事后一整天我的心脏都跳动个不停,我甚至心虚地不敢去看他好看的眼睛。那天下午我们三个坐在地上打斗地主,我心思恍惚,林牧漫不经心,安格顺势赢走了我们很多的钱。
我总是记得很多小事。有一次安格偷走了我藏在冰箱里的哈根达斯,我也记恨了他很久,甚至扬言要跟他绝交。你看,我就是这样小心眼的人,不记得他们俩辛辛苦苦去打零工挣钱给我买想要的一切,却把这些小事记得如此清楚。
安格常常恶狠狠对我说,太拘小节的人不会幸福,而且死得快。我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我就拒小节怎么了?我现在很幸福很幸福,就这样死去了我也没什么遗憾。
唔。很久以后回想起来,如果那时候我就真的死去了,确实是很幸福的吧。
可惜没有如果。
张悦然说,她的王子,喜欢蜡烛胜于灯,喜欢绘画胜于篮球,喜欢咖啡店胜于游戏机房,喜欢文艺片胜于武打片,喜欢悲剧胜于喜剧,喜欢村上春树胜于喜欢王朔。
安格是后一种男生,而林牧,是前一种。就算林牧沉默是大多数,但是他有那种气场,不动声色的吸引我,他皱一皱眉,嘴角漾起什么样的弧度,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沉下去,沉下去,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是的,我喜欢林牧多过安格。林牧于我而言是神圣的,时刻都带着光环,让我心甘情愿地仰望却永远不敢靠近。我甚至不敢正眼看他,只能无数次用余光装作不经意地从他脸上经过。他有着好看的侧脸,睫毛很长,嘴唇薄薄的很性感,很多次,我都差点忍不住想要凑上去亲吻他,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但是安格不同,他鬼点子很多脸皮也很厚,被老师罚去走廊站半天也仍旧能对这过往的女生吹口哨。他对我了如指掌,敢直接冲进我屋里掀开我的被子拖我起床,甚至连大姨妈每个月什么时候来问候我都清清楚楚。
他们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生,一直都是,永远都是。
林牧。我摊开一张a4纸,黑色的墨迹蔓延成男生的名字。
林牧,我今天又去找过你,可你还是不在。
林牧,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你送我的小红伞我已经还给你了,如果不想我被太阳晒黑,明天就来我家接我。我把拖鞋也放在你门口了,如果你不给我送回来,我就没办法出门了。
林牧,你明天会来的吧?
林牧,你一定要来。
——白塔
想了想,我把最后一句的句号换成了叹号,然后才满意得搁下了笔。看着抽屉里慢慢厚起来的信纸,我的心也跟着一点点凉了起来。
把脸深深地埋进双臂里,眼泪又掉了下来。
第二天吃过午饭我没有出门,一直坐在沙发上逗猫咪玩。它没有名字,是林牧某个傍晚从街上捡来的。他说它跟着他走了好久好久,显得赖皮又楚楚可怜,就像白塔你一样。所以我就把它带回来了,以后你要好好照顾它。
我眯着眼睛看他,然后狠狠地点了点头。我歪着脑袋轻轻地抚摸怀抱里的小生命,林牧就那样笑了起来。温柔地,对着我微笑。
我喜欢的男孩,在逆着光线的黄昏,温柔地对着我微笑,他好看的轮廓被光线勾勒出一圈毛绒绒的光晕,像是童话里的王子一般完美。他伸手抚摸我的脸,我的眼泪就感动得掉了出来。
林牧,我可以吻你么?我迷迷糊糊地就说了出来。
他愣了一下,眼睛里有流星稍纵即逝的光泽。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回话,可恶的安格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他看到我怀里的猫咪,夸张地扑了过来:白塔,你中了什么魔法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你放心,我和林牧一定会打败巫婆解救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