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秋暮 - 探妃难缠:爷请入榻 - 山有木木兮 - 女生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27章秋暮

知义嘴上抱怨着系统,但做事却一点多不含糊。

这半月她将古邺城逛了个遍,也将秋氏的事前前后后了解了个大概。

秋氏在古邺城算得上是首富,说世家有点过,但又在古邺城传承了好几代,也算得上是一个有些底蕴的家族。

涉猎广却杂,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还是靠着佃租。说起来这古邺城田产方面,有十分之七都是属于秋氏的。

名声不怎么好,但却也不属于恶霸之类,至少明目张胆的强抢妇女的行径是没有的。三四年前古邺城城东几个乡镇遭遇蝗虫过境,佃租叫不上来,秋氏也象征性的免了租,捐助也是有的,面子上过得去便是,也不多给。

古邺城城东,那几个镇子中就有盂县丁家村。

知义觉得这其中还是因为知州的不作为,蝗虫过境即便是小部分却也属于天灾,但却没有朝廷颁发的书文,显然是知州根本就没有上报;不然朝廷的命令强制下来,得有多少人幸免于难活下来。

这样一个为了效绩不顾百姓死活的知州,古邺城能有今天真是不容易。

而就是这样一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自私自利的知州,竟然在秋氏被灭门之后,断定了是大支山山匪作案之后,便紧锣密鼓的召集衙役,一波端了那个匪龄十年之久山匪。

没有从即公山驻军那里借人,完事之后直接将秋氏灭门案上报,朝廷那边来探查此案的人也已经到了,不日就要回帝都复命,若此事属实,这位知州大人,可是要凭借着效绩往上升的。

这事说出去,知义可一点都不信。

一个府衙有多少人?且不说能不能用的,总的来说衙役不过五六十之数,加上些杂七杂八的,过百算是顶了天的。就这些人,如何端的了一个发展了十年之久的山匪窝?

用计?真是笑话!他知州若真是这么能耐,可不会在这个位置上做了七年都没动静。

这次秋氏的案子,显然是不能够依靠官府了。往坏处想一想,怕是还与这官府有什么关系呢。

且秋氏灭门之后,最得益的,大概就是如今秋氏的掌家秋暮了。

秋暮是秋家庶出的第四子,十岁那年不知为何被送到了乡下庄子里,秋氏灭门之后,在外跑着收租核对账目的老管家便想到了如今秋氏唯一的孩子,在知州的大力支持下,便将已经十八岁的秋暮从乡下接了回来,继承了家主之位。

但这秋暮却不是个善茬,被主家厌弃,在乡下那几年的日子可想而知,但却不是逆来顺受的模样,才接下了家主之位,第一个命令便是将嫡母的坟给刨了!

人死如灯灭,便是再大的仇恨,嫡母已死也该就此烟消云散了,哪里还有刨人坟墓的做法。可秋暮偏生做了,还做的大张旗鼓。

他命人将他生母迁坟,将其与已亡的秋氏家主合葬,而嫡母则被葬在了其生母原来的地方。

别人指指点点秋暮显然是不在乎的,要不然也不会行事如此张狂。

让知义疑惑的是,这秋暮的出现未免也太凑巧了些。巧的就好像秋氏灭门就是为了让他回来,如此名正言顺,又如此受益匪浅。

看来得去会一会这秋暮了。

知义想着将脚从石桌上拿下来,手臂遮在眼睛上方,懒洋洋的睁开双眼。

今日阳光正好,她便叫人搬了椅子放在外面偷懒晒太阳了。

她今日穿了一件绯色广袖琉璃裙,腰上扣着一条镶着黑玉的红纹腰带,腰间别着软鞭,坠着黑稠勾着的暖玉,腕上是纹饰繁杂的银色九针镯,左右发丝后挽随意的揪成一团,用红绸系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边上坠着三枚银色竹叶坠,稍微一动,便轻微的叮当作响。

闭着眼睛不说话的模样十分的温润,阳光照上去整个人似乎在发光,天生上翘的嘴角粉嘟嘟的,活像是话本里走出来的小仙女。

起身双手背在背后交握,抻了抻身子才舒服了些。正要抬脚离开,就闻身后略显急促的脚步声,和明显有些慌张的叫喊。

“姑娘留步!”

知义回头看去,就见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砸在自己三步开外站定。

这小伙砸长得白白净净的,身上带着一股傲气,但那双大眼睛却格外明亮,忽闪忽闪的有些可爱。

知义挑眉:“有事?”

越承佑远远瞧着知义只觉得这姑娘生的真好,那一身的沉静气质旁人学都学不来,这凑近一看,更觉得好感突突的往上涨,不过是一个挑眉,怎么就这么合他心意呢。

越承佑摆出自认为最完美的姿态,朝知义拱了拱手道:“在下程佑,姑娘有礼了。”

他平时可不这样做作,只不过第一次见,好歹得给这姑娘留下个好印象。

知义眨巴了下眼睛,盯着越承佑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

越承佑:“……”

这姑娘的眼神怎么这么眼熟?就好像他时常看别人的那样。

“虞哥,他想撩你。”系统觉得他家虞哥情商技能没点全,遇上自己喜欢的那简直不得了,怎么撩怎么来;遇上别人喜欢自己的,就跟瞎了似的。

知义:“……哦。”

撩人难道不该是她撩离君那样的么?这算哪门子撩?

系统要是知道知义想什么,一定会吐槽的。

这个时代哪儿有你这么明目张胆撩人的?

再说了,你那不是撩,那是耍流氓!

“你喜欢我?”知义耿直的问。

越承佑:“……嗯……”

这姑娘说话可真直接。

“可是我不喜欢你。”知义认真的朝他说道。

越承佑:“……哦。”

扎心了,这可是他第一次瞧着一个姑娘合眼缘呢。

知义逗人家小孩玩归玩,但感情这事可不能马虎。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