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冒险传说之战斗者(4)
但鲁纳希斯可不敢因此掉以轻心,野蛮人装死狗的把戏他见多了。就算一个蛮族女人或是小孩子,爆发起来干掉两三个强壮士兵的例子也屡见不鲜。特别是这家伙——鲁纳希斯早就注意到,这牛头怪的愈合能力惊人,十多天前身上腿上多处伤口,短短两三天工夫就已经恢复痊愈,到现在皮肤上竟然连个疤痕都看不出来。
所以他还是非常仔细的检查了所有钢铁链条,把可能松脱的扣子都拧紧些。不过他也无意折辱俘虏,见那牛头怪嘴唇枯裂,实在干渴的利害,便将带出来的一壶酒揭了盖子,慢慢倾倒在牛头怪的舌头上。
牛头人喉咙涌动,咕嘟咕嘟贪婪的把一壶酒喝的涓滴不剩。舌头舔着嘴唇,还是很不满足的样子,鲁纳希斯索性从旁边马槽拎来一桶水往它嘴里倒,牛头怪被浇了一头一脸,这才精神了些。
“谢谢……”
居然还是个懂礼貌的牛头怪,声音依旧很模糊,带着轰隆隆的感觉,但中气明显充足多了。眼光也清澈了些,这时候它终于认出鲁纳希斯。
“是你!”
有这么一刹那,牛头怪的眼中崩现出寒光——面对强大敌手的本能反应。还挣扎了一两下,铁链子哗啦啦作响,但明显徒劳,那光芒很快就暗淡下去。过了一会儿,它忽然问道:
“我会死么?”
鲁纳希斯一愣,随口而诚实的回答:
“应该会吧,每年万神祭奉献给天神的最重要供品,就是一个大牛头,今年换成你的脑袋也不错。”
牛头人不再说话,安静的闭上眼睛,似乎准备好接受那命运。但鲁纳希斯却觉得有趣起来。
“一个会说话的牛头怪……”
他摸着下巴自言自语,本来一直把这家伙看作野兽。对野兽没什么好说的,宰了吃肉就是——前两天还有士兵在打赌说它的肉和牛肉相比是否有差异。不过,既然会说话,那似乎就不能算兽类了,至少,不能吃它的肉了。而往年万神祭之后,用来祭祀的牛肉按惯例会分给民众享用,以获得天神的祝福。但要是吃了这家伙的肉……
鲁纳希斯看看眼前这家伙,除去长了个牛脑袋,身体其他部分都和一个人类没啥两样,就是尺寸大点……特别是某些部位。要把这么一个东西吃下肚子,想想看还是挺恶心的。难道今年不去领祝福肉了?可好不容易返回帝都,不参加一次万神祭,似乎又不太甘心……想了一阵,鲁纳希斯忽然哑然失笑。
“这些应该是祭司操心才对,反正我只管押送到地方就行,想那么多干什么。”
正要掉头走开,忽见那牛头怪再一次张开双目,看着他:
“不要再叫我怪物,我和你们一样有灵魂,有思想——我是有名字的!”
稍顿一顿,牛头人在百夫长吃惊的眼光中傲然说道:
“我叫比尔,牛头人比尔!”
此后数日,一路安然无恙。越靠近首都,地方上就越繁华,他们受到的招待也越好。一路上吃吃喝喝,自鲁纳希斯以下,人人都胖了一圈。
那天以后这个自称比尔的家伙再没开过口,鲁纳希斯也懒得理会。他是老兵了,对敌人的冷酷早就深入骨髓,虽然这俘虏也许不算兽类,也一样是敌人。对于敌人,他从不怜悯。
旅途虽然安静,各地领主招呼的也很殷勤,但士兵们的情绪却在渐渐恶化。北方军的勇士,原本走到哪儿都带着一股天生的自豪感,然而这些天下来,地方上虽然对他们招待的不错,却纯粹是看在那个大战利品,以及迪蒙斯能言善道的份上。当谈到北方军团本身时,主人们往往会显出无知,甚至是轻蔑的神色,就算最客气的表示,也只是怜悯。
强大的边境军团,奋勇作战确保国民安全的勇士们,在和平环境下,却往往被看作一条贫弱而且无用的看家狗。
迪蒙斯故意用了些伤残兵装可怜是一方面,但主要问题,还是出在人们的观念上,特别是外观。
武器盔甲是军人的招牌。亚斯提纳素来尚武,国内治安也不怎么安宁。即使再穷困的村子,也会省下钱来建立地方武装。而那些地方领主们在装备自家卫队时更从不吝啬。这一路上走下来,几乎所有领主私兵的武器配备竟然都要超过鲁纳希斯及其部下们,那些带队的将领更是个个盔明甲亮,比起只有破旧半身铠和青铜盾牌的军团士兵,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然而,最艰苦的战斗,却偏偏都是后者承担。这让那些常年鏖战在边境第一线的老兵们极为不忿。
“这些武器要是到了边境上,能发挥多大作用啊!在这里却只能作摆设……浪费!”
第三次用嫉妒的眼光悄悄观察前方那个高大英俊的护卫队长,士兵伽罗·斯帕尔愤愤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如果这是在边境地区,他甚至想找个机会挑动那绣花枕头来一场决斗,好借机把对方的装备都抢过来。
当然,有鲁纳希斯和迪蒙斯两人压制着,这念头也只能想想罢了。亚斯提纳治军严谨,对士兵的约束尤其严厉,况且这次鲁纳希斯有要事在身,更不会允许部下闹乱子,就算是伽罗这样的无赖惯犯也被牢牢约束。
而且迪蒙斯对这种不满情绪也很无谓,虽然也是边境军团的成员,他倒没什么嫉妒心。
“你们的愤怒毫无道理,我们是常备军,所有开支都出自于国库,知道国家武装一名士兵需要花费多少么?”
说着,迪蒙斯随手拿起一把标准军团用短剑,放在手里掂了掂,笑道:
“一口最普通的制式铁剑,连材料带作工,咱们军队里的采购价格是二十五银币,如果刃口包钢还要另外加十个银币。牛皮剑鞘五个银币,这就是四十了。”
他又在伽罗胸口敲了敲,指着他身上破烂的半身铠笑道:
“这件半身铠,虽然去掉了护臂护胫,后半片改用皮革覆盖,但依然可以算是金属铠甲,而铠甲在甲胄中档次最高,就这么一件半身铠也要卖到七十银。”
“小圆盾用硬木做骨架,包裹铁皮或者铜皮,一个大约要三十银币,加上头盔二十,军靴十五,背袋,挎包,水壶之类……伽罗,你这全身上下一套装备,需要花费国库两个金币。这还没算投枪之类消耗品。”
见那大兵一脸惊愕之色,迪蒙斯舒舒服服靠在运粮车上,继续笑道:
“当然,你是装备标准最高的重步兵。普通轻步兵和弓手可以用便宜点的皮甲,但弓兵所用的弓弩价值昂贵,可比短剑值钱得多。而且弓兵耗费箭矢,每一箭射出去就是两三个铜子儿,即使能回收一部分,平均一箭一铜的花费也还是免不了。”
“此外,步兵每次战斗时投掷的标枪,为了防止被敌人捡起来用,枪头落地后就会折断。战斗后回收,维修的费用,平均下来,每根标枪也要二三十个铜子儿……所以,伽罗,永远记住这条军中格言——‘你们的武器乃是由报价最低者承造’。”
“他妈的,难怪配发给我们的都是些劣等货。”
伽罗嘴里骂骂咧咧,不过已经不再把矛头对准周围那些贵族私兵了。但迪蒙斯却反而来了兴致,看着那些地方卫队,接着笑道:
“他们的武器装备,可都是地方上自掏腰包,不花国库一个铜子儿。只要主人出得起钱,肯定都是好的。你们以后退役,若是去做人家私兵,也有可能弄到一身好装备——当然要找对主人。比方说前面那位帅哥……”
指一指前方那趾高气昂的护卫队长,迪蒙斯眯起眼睛,开始估摸起对方的装备来。
“全套的大白盔甲,咱们本国还做不出,只能通过埃斯塔尼亚的商队购买,或者从南方佬那边抢——反正价值不低。他这一套还不算最高级,但在市面上价值绝不会低于……”
盘算了一下,迪蒙斯很肯定的点点头:
“五十个金币,不会再低了。”
“我的天哪,那货一件盔甲就能装备咱们两个小队?!”
伽罗的眼光马上又热切起来,迪蒙斯的眼光又落到对方腰间佩剑上。和北方军团战士们惯用的格斗短剑不同,那是一口骑士用长剑,不过插在剑鞘里,一时看不出好坏。但迪蒙斯依然很内行的作出评价:
“从剑柄的精致程度看,那应该是一口纯钢剑。长剑最重韧性,青铜容易折断只能做短剑,铁剑好点,钢剑就要好上很多,当然价钱也上去了。不过上好的钢铁作坊都集中在帝都,以前是只有禁卫军才能配备纯钢制武器……”
迪蒙斯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那护卫队长似乎听到了他们的议论。得意洋洋朝这边看一眼,有意无意把佩剑抽出半截,阳光下一道亮光一闪,迪蒙斯脸色一变,原本是懒洋洋靠在粮食袋上,此刻却翻身坐起。
“什么!难道是银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