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治国治军的基本原则(5)
赏罚之政,谓赏善罚恶也。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赏赐知其所施,则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故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恨,是以羊羹有不均之害,楚王有信谗之败。夫将专持生杀之威,必生可杀,必杀可生,忿怒不详,赏罚不明,教令不常,以私为公,此国之五危也。赏罚不明,教令有不从。必杀可生,众奸不禁;必生可杀,士卒散亡;忿怒不详,威武不行;赏罚不明,下不劝功;政教不当,法令不从;以私为公,人有二心。故众奸不禁,则不可久;士卒散亡,其众必寡;威武不行,见敌不起;下不劝功,上无强辅;法令不从,事乱不理;人有二心,其国危殆。故防奸以政,救奢以俭;忠直可使理狱,廉平可使赏罚。赏罚不曲,则人死服。路有饥人,厩有肥马,可谓亡人而自存,薄人而自厚。故人君先募而后赏,先令而后诛,则人亲附,畏而爱之,不令而行。赏罚不正,则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功。赏赐不避怨仇,则齐桓得管仲之力;诛罚不避亲戚,则周公有杀弟之名。《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此之谓也。
【译文】
赏罚的目的,就是奖励善良惩罚邪恶。奖赏用来鼓励臣民建功立业,惩罚用来杜绝邪恶不正的行为,奖赏不能不公正,惩罚不能不公平。知道受到奖赏的原因,那么勇士就知道为什么拼死作战;知道受到惩罚的原因,那么邪恶之徒就知道为什么畏惧。因此奖赏不能给予无功的人,惩罚不能施予无辜的人。把奖赏给予无功的人就会使有功的人心生埋怨,把惩罚施予无辜的人就会使正直的人内心不平。因此,即使是羊肉羹也因慰劳不均而造成危害,楚怀王则因听信谗言招致惨败。将帅独掌生杀予夺的权利,错杀罪不至死的人,纵容罪不可赦的人,喜怒无常,赏罚不明,朝令夕改,假公济私,这是危害国家的五种祸患。赏罚不公正严明,就会有人不服从朝廷法令。纵容罪不可赦的人,各种邪恶行为就屡禁不止;错杀罪不至死的人,士兵就会散离逃亡;将帅喜怒无常,权势就无法施行;赏罚不公正严明,部属就不努力杀敌立功;政令与教化不适当,士兵就不遵守法令;如果假公济私,臣民就会心生异志。所以不禁止各种邪恶行为,国家就不能长久安宁;士兵散离逃亡,部队兵员就会减少;权势无法施行,士兵杀敌就不会争先奋起;臣下不努力建功立业,国君就没有强有力的辅佐;法令不能施行,社会发生动乱就无法治理;臣民如果有异心,国家就非常危险。因此杜绝奸邪要靠政治清明,防止奢侈要靠厉行节俭,忠诚正直的人可以让他处理案件,廉洁公正的人可以让他负责赏罚。赏罚公正严明,臣民就会口服心服。大路上有逃荒的饥民,马圈里却有肥壮的马匹,可说是放任灾民逃亡而只管自己生存,对百姓苛刻而使自己生活优裕。因此国君要先招募壮士而后进行赏赐,先公布法令而后施行刑罚,那么臣民就会归顺臣服,敬畏并且热爱他,这样就能做到齐心协力不令而行。如果赏罚不公正,忠臣就会死于无罪,奸臣就会无功而被重用。赏赐不回避仇怨,所以齐桓公得到了管仲的辅佐;诛罚不回避亲戚,所以周公处死亲兄弟赢得了大公无私的美名。《尚书》上说:“不偏爱袒护,不结党营私,国君的治国之道就宽广;不结党营私,不偏爱袒护,国君的治国之道就顺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注释】
赏:对有功者赐予财物、官爵等。罚:处罚,惩办。赏罚:赏赐和惩罚。这里指赏罚制度。
兴:举,建立。兴功:鼓励人建功立业。
禁奸:杜绝邪恶不正的行为。
施:给予。这里指受到。知其所施:知道受到(奖赏)的原因。
知其所死:知道为什么拼死作战。
虚:徒然,白白地。虚施:白白地给予。这里指给予无功的人。
妄:胡乱,荒诞。妄加:胡乱地施予。这里指施予无辜的人。
劳:功绩。劳臣:指有功绩的人。
羊羹有不均之害:指春秋时宋国的公族大夫华元,因杀羊慰劳将士不均,致使他的驾车人羊斟怀恨在心,故意驾车载他到郑军,使他被俘的事。《左传·宣·二年》:“将战,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及战,曰;‘畴昔之羊,子为政,今日之事,我为政’。与入郑师,故败。君子谓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败国殄民”。
楚王有信谗之败:指战国时楚怀王(公元前?-前296年)因信任靳尚及幸姬郑袖,疏远屈原,致使国政腐败,先后为秦、齐所败的事。
专持:独自掌握。生杀之威:指生死赏罚的权力。
必:一定。这里意思是应该。必生可杀:应该生的把他处死。意思是错杀罪不至死的人。
常:法典,法度。教令不常:政令不合法度。意思是朝令夕改。
以私为公:意思是假公济私。
散亡:散离逃亡。
威武:权势。威武不行:权势无法施行。
劝:努力。劝功:努力杀敌立功。
政教:政令与教化。
强辅:强有力的辅佐。
狱:讼案。理狱:处理案件。
平:公正。廉平:廉洁公正。
曲:不正,偏邪。不曲:不偏邪,即公正。
死:表示极度。《元曲选·儿女团圆》(杨文奎作):“这添添小哥哥,今年十三岁,天生的甚是聪明,父亲欢喜死他”。死服:极服。意思是口服心服。
薄:苛刻。厚:富。指优裕。自厚:使自己生活优裕。
亲附:亲近顺从。意思是归顺臣服。
非罪:没有犯罪,无罪。
怨仇:仇敌,这里指有怨有仇的人。不避怨仇:不回避仇怨。
齐桓:即齐桓公,春秋时齐侯,五霸之一。名小白。周庄王十一年,因兄襄公暴虐,离国奔莒。襄公被杀后,归国即位。任管仲为相,尊周室,攘戎狄,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终身作盟主。管仲:春秋齐颍上人,名夷吾。初事公子纠,后相齐桓公,主张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周公:名旦。周文王子,辅助武王灭纣,建立周王朝,封于鲁。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摄政。他摄政七年后,还政于成王。周代的礼乐制度相传都是周公所制定。杀弟之名;指周公摄政后,其弟管叔、蔡叔、霍叔等人不服,联合纣王之子武庚和东方诸国叛周。他率师东征,平息叛乱后,杀了管叔和武庚,处置了蔡叔和霍叔,扩大了周王朝的领土。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引自《尚书·洪范》。偏:偏私,偏爱。王道:指先王所行的正道。荡荡:宽广。平平(piánpián):形容治理有序。这里意思是顺畅。
喜怒第十一
喜怒之政,谓喜不应喜无喜之事,怒不应怒无怒之物;喜怒之间,必明其类。怒不犯无罪之人,喜不从可戮之士,喜怒之际,不可不详。喜不可纵有罪,怒不可戮无辜,喜怒之事,不可妄行。行其私而废其功,将不可发私怒,而兴战必用众心,苟合以私忿而合战,则用众必败。怒不可以复悦,喜不可以复怒,故以文为先,以武为后。先胜则必后负,先怒则必后悔,一朝之忿,而亡其身。故君子威而不猛,忿而不怒,忧而不惧,悦而不喜。可忿之事,然后加之威武,威武加则刑罚施,刑罚施则众奸塞。不加威武,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众恶不理,其国亡。
【译文】
喜怒的原则,是不应为不值得高兴的事而高兴,不该为不必发怒的事而发怒。高兴和发怒,一定要弄明属于哪种情况。发怒时不应伤害没有罪过的人,高兴时不应赦免罪大恶极的人,在高兴或发怒的时候,不能够不审慎小心。高兴时不能纵容有罪的人,发怒时不能滥杀无辜的人,高兴或发怒这样的事,不能随意而为。凭自己的喜怒行事就会废弃功业,将帅不能为泄私愤而发动战争,作战一定要靠将士齐心协力,如果轻易附和发泄私愤的情绪而与敌交战,那么出兵一定会失败。发怒时不能马上高兴,高兴时不能忽而发怒,所以将帅应该先提高自己的修养,然后再考虑用兵打仗的事。先获胜的会因盲目乐观导致失败,先发怒的事后一定会后悔,因为一时的愤怒,将会导致自己身败名裂。因此,有修养的人威严却不鲁莽,生气却不发怒,忧虑却不恐惧,愉快却不过分高兴。值得愤怒的事情,才能用权威手段处置,使用权威手段后刑罚才能施行,刑罚施行后各种邪恶行为才能杜绝。不使用权威手段,刑罚就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刑罚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各种邪恶就不能治理,国家就会灭亡。
【注释】
政:政务。这里指原则。
必明其类:一定要弄明属于哪种情况。
详:细密,完备。这里意思是审慎。
妄行:意思是随意而为。
发:发怒。这里指发动战争。发私怒:为泄私愤而发动战争。
兴:发动。兴战:作战。用:需要。必用众心:一定要靠将士齐心协力。
苟合:随便附和。忿:愤怒,怨恨。私忿:指发泄私愤。合战:即交战。古代称交战为合。《孙子·行军》:“兵怒而相迎,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谨察之”。
威而不猛:威严却不鲁莽。
忿而不怒:生气却不发怒。
忧而不惧:忧虑却不恐惧。
悦而不喜:愉快却不过分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