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正常 - 百诡缠身 - 七喜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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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正常

这鸟为食亡,人为财死的,只要有利益在里面就必然会有人什么事都可以不顾,只为了得到想得到的。

土地公若是他藏的,价值又不菲的话。换成我,我都愿意冒险回来。

内心已经有了几分猜测,我跟踪他的步伐也放慢下来。

主要这样的人一般神经比较敏感,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都会张望。就算没有任何动静他依旧会回头不时看上几眼。

做贼的又有几个不怕被人盯上呢?也就应了那句做贼心虚的话,就因为心理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曾经做过什么,最近又做过什么的人才会神经变的脆弱,变的敏感,整一神经兮兮的样子。

这不,我刚放慢脚步藏在一处草丛后透过缝隙就看到汉子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见没人才重新赶路。

并不是我败露,只是那家伙心虚而已。

知道这一点之后我在他后面也变的小心谨慎起来,直到这个家伙来到二傻子家门外逛了一圈,似乎在寻找什么,然后才东张西张一番后离开。

他去市区了,我在后面跟着。

实话说。我实在不想来市区。太危险了。城里人知道的信息很多,也大多懂网络什么的,所以现在在我眼里,十个人里面有九个知道我是通缉犯。

能不危险?

不过我想我是想多了。当我在市区里随着汉子随意走动碰到第一个陌生人从而低头不让对方看我正面到现在我敢明目张胆任由他们看我。

因为我发现没人认识我!

原本我的十个有九个人知道逻辑被我推翻了,我得承认这里的人基本都会网络,连老大爷都会用电脑炒股什么的,我也承认这里满大街都是电视机,每个人家里有电视机也是必然的。

但是,他们并不怎么关心他们感兴趣以外的东西,比喻爱看电影的只看电影,看玩游戏的玩游戏,爱泡妹子的泡妹子。

除此以外,他们不会知道太多在我眼里认为必须关注的新闻和要事。

所以我现在很大胆的走在街道中,和正常人一样可以昂首挺胸。

为了安全,我还是在路过的摊位上买了顶帽子,棒球帽,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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