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借剑昆吾
雍雅酒家,是阿城最大的酒楼,同时也是许多凭吊之人来补充补给和干粮的地方。这里的酒虽然不算香醇,可也算浑得极有味道的好酒了,听人说,这里的主人是千年前的秦人之后,所以此地卖的是古秦酒,只不过酒楼的主人从未亲口说过这话,因此一直以来也无人证实。
前些日子,泰阿剑出世的消息一经传出,无数江湖人蜂拥而至,将这间二层高的小酒楼差点挤得连屋顶都要破出个洞来。接到京兆府的【寻访泰阿】任务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多数人只能挤在阿城,要么打着抱住泰阿主人大腿的主意,要么想要看看有没有机会将泰阿据为己有,然而京兆府的任务被取消之后,他们这些人就走的走,散的散了,毕竟泰阿已经被人拿走,再等在这里已经毫无意义。
可除了这些江湖散客,毕竟还有大的江湖门派打上了泰阿剑的主意,因此这雍雅酒家的生意虽然清淡了不少,但依旧每天有些固定的面孔坐在这里,互相聚在一起聊聊天,也有将门派恩怨带到这里的,这些日子以来,大大小小的架也打了有十几场了,打到现在,势力划分也越来越明显。
可今天,酒楼里突然来了一个面生的人,他不属于坐在这里的任何一个门派。他不出手,别人也看不出他修为的深浅高低,可常混江湖的人都养出了一种可以救命的直觉,而他们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一直冷着脸,微锁着眉的男人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物。
四碟小菜,两个馒头,来了酒家却没有要这里最出名的酒。附近几桌的人互相使了个眼色,心里都清楚,这人不是为了吃饭喝酒而来,看这样子也不像是寻常去凭吊的人。
当男人拿起馒头的时候,东侧一桌的几人眼皮齐齐一跳——身上未带刀剑,虎口却有厚茧。
是原本有兵刃,却在来这里之前藏了起来,还是兵刃被毁,赤手空拳来了这个地方?便是最普通的江湖人都知道,兵刃不离身的道理,这人看起来可不像是个低手,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为首几人已经对身旁的人使了个眼色,那几人就匆匆下楼去了。
然而这男人就像丝毫没有发现自己被人关注了一样,依旧慢慢地咀嚼着手里的馒头,神情好像是在思考,又好像是在单纯的发呆,微锁的眉头像是发怒的前兆,却又好像只是习惯使然而已。
不多时,那几个人又匆匆上楼,回到了原来的座位上,并对身边的某人微一点头,在座的这些人绷紧的身体总算是放松了一些,渐渐地又恢复了攀谈,只不过时不时地注意一下那个人而已。
又过了一会儿,忽然听见有人上楼的声音,众人渐渐高起来的攀谈的声音再次戛然而止,视线都落在了楼梯口出现的那人的身上,依旧是生面孔,在这样一张清秀的脸上,那两撇略微俏皮的小胡子显得尤为乍眼,整齐得像是每时每刻都要用小刀修理一样,不过众人的关注点显然不在这两撇小胡子上,他们看的都是这人身上的两把剑。
一把又阔又长,背在了身上,而她的手中还有一把造型奇特的黑色玉石短剑,然后她将短剑抛给了那个男人。
“久等了。”
男人接住短剑后,只是朝着小胡子微点了一下头,然后就完全沉浸在了摩挲短剑的世界里了,显然对于他来说,周围的这些人都是一堆萝卜白菜,只有眼前的剑才是值得他沉浸心神的至宝。
男人的眼睛越来越亮,而后从怀中掏出了一方玉石,握着短剑向上微微一划,再看时,只见玉石上赫然出现一道极深的划痕,周围隐隐出现倒吸凉气的声音。
男人这举动并未避讳旁人,众目睽睽之下试剑,这一幕也自然落入了这些有心之人的眼中。
未用内力,持此剑便可削金断玉,这短剑看来极有来头,只要是长眼睛的人都开始打上了这柄剑的主意。
就算没有找到泰阿剑,若是能得到这柄剑回去,也算是意外之喜啊。更有甚者,还打上了小胡子背上那柄阔剑的主意,只看剑柄和剑鞘也能知道,这剑只怕也不是凡品。
每当有宝物出世的时候,各方人马皆是蜂拥而至,可这其中其实只有两种人会有一番成就。第一种,是能得到宝物、并且能守住宝物的人,第二种,是能在巨大诱惑面前还能保持冷静,分析形势之后再行进退的人,而至于他们的成就大小,这就要看日后的机缘了。
刘邦得赤霄剑于南山,随后斩白蛇起义,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也成就了赤霄剑帝道之剑的威名。而项羽则是入关后,得泰阿剑于阿房宫,杀子婴,烧秦宫,财货美女皆送入彭城,大封天下,也算成就了泰阿剑威道之剑的威名,可惜身死人手,甚至身首异处,后刘邦将项羽厚葬,但泰阿剑却消失不见,就连唐一笑也不知道,为什么泰阿剑竟会在阿房宫的地宫之中。
“真是好剑,多谢借剑。”
三天之前唐一笑去找他的时候就说过,他不必急于寻剑,她有一柄还不错的剑可以先借他一用,等找到龙渊之后再还她,可他没想到的是,她说的“一柄还不错的剑”竟然会是昆吾剑,这样敷衍的评价实在是对剑器极大的不尊重。
《列子》中有载,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献昆吾之剑,火浣之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其剑长有咫,练钢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火浣之布,浣之必于火,布则火色,垢则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
如果不是眼前这柄剑的剑身上有“锟铻”二字,秦王翦也不敢相信,《列子》所载竟然有误,昆吾剑竟然是一柄黑色的玉石剑,而不是赤红色的练钢剑,可那句“用之切玉,如切泥焉”却是半点不差,此剑之锋利,只怕唯有鱼肠剑能与之媲美。
能得昆吾剑一观,也实在是让秦王翦这个剑痴大为惊喜,如果不是昆吾已经给他的一双肉掌割出两道血口,只怕他真能握住昆吾不放。
“天色不早了,再过一会儿就要关城门了,咱们还是快点出发吧。”
“好。”
即使现在秦王翦依旧面无表情,可唐一笑却能感受到他内心的小雀跃,就像是常人遇见心动之人的时候,心如鹿撞的感觉,看得出来,秦王翦对这些宝剑、尤其是古剑器有一种近乎于痴迷的爱,所以唐一笑十分不解,像他这样一个剑痴怎么会将飞虹剑弄丢,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唐一笑纠结了一道,最后还是忍不住问了秦王翦。
“太子设宴请诸府将,我也在其中,因为是太子私宴,不得携武器入场,所以我便将飞虹剑放在了家中,未曾想家中失窃,飞虹被盗。”
秦王翦显然对飞虹剑被盗这件事表示耿耿于怀,事实上,如果让他再选一次的话,他一定宁肯不去赴宴,得罪太子,也绝不会让飞虹离身,这对于秦王翦来说,无异于是妻子被盗之于常人,时隔许久,现在旧事重提,依旧能听出他语气中的懊恼和遗憾。
唐一笑去过秦王翦的家里,而在见识过秦王翦的家之后,唐一笑已经完全可以确定,对方是有备而来。
因为秦王翦的家绝对可以说得上是家徒四壁,一间石头堆的屋子,屋角砌了一面炕,炕上只有一卷草席,和堆在炕角的春夏秋冬十套衣服,还包括盔甲和常服,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个随便找来的大石头充当的桌子,桌上有一盏油灯,两个破碗,地上还有两个石头块子充当的凳子。如果那个偷剑贼不是知道秦王翦将飞虹剑放在家中的话,他去秦王翦的家里也只能是去偷炕去了,毕竟那床炕才是秦王翦的家里最值钱的东西。
寻常蟊贼就算去穷人家里偷东西,也绝不会挑那些有男人的家里,再蠢的贼也知道要找那些看起来生活得不算一穷二白的、孤儿寡母在家的,因为就算被发现,再不济也可以把人制服之后逃出去,可对方却偏偏找上了秦王翦的家。
“我记得你说过,你是在得到飞虹剑不久后,剑就被盗了,所以有没有可能对方是你身边的人派去的,不然他怎么会知道你那天会去赴宴,所以会将飞虹放在家里呢?”
秦王翦微微一愣,“我当时得到飞虹剑的时间很短,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我手里的剑是飞虹剑,怎么会可以调查我然后去盗剑呢,应该只是巧合而已。”
唐一笑无奈地摇头,“秦兄,不是我说话不好听,可就你那间屋子,就算是逃荒来的难民都不屑去住,不仅四面漏风,而且要啥啥没有,那个去你家闯空门的蟊贼家里得多穷啊,去你家搬石头拿回去用?”对于秦王翦如此单纯的回答,唐一笑表现得很是不以为然,“就算有人不经意地注意到你,可能以为你在家里藏了宝贝,但是恕我直言,如果不是确认你真的不在家的话,就算是江洋大盗也绝对不敢进你家的门。”
最后,唐一笑作了陈述总结,“所以,一个刻意观察你,直到你离开才去你家偷剑的这个贼,他一定既知道你手里剑的价值,又知道你离开了家,短时间内不会回来,并且将剑放在了家里。如果这样都不是熟人作案的话,恐怕你的飞虹剑就是自己长了腿跑了。”
秦王翦还是面无表情的样子,可唐一笑知道,他大概应该是正在思考到底谁最有可能作案吧,毕竟除了见到剑、听到剑以外,他估计一年四季都是那副表情。
孟冬的面无表情是单纯的冷,而秦王翦的面无表情是沉默和思索,下次要是涉及到跟剑相关的事情,真想让孟冬去和秦王翦交流,一定会很有意思。
不过想起孟冬,唐一笑也是觉得略有些头疼。
孟冬真不是一般的痴情,只要不是很忙的时候,他都会偷偷地跑去看薛南枝。唐一笑也跟在他后面去看过,唉,孟冬好像把所有的感情都给了她,可以为她死,也可以因为她笑,薛南枝就像是他唯一的人间一样。
也许是男人和女人的审美不同,又或许是因为当初经历那些事情的是孟冬而不是别人,在唐一笑看来,薛南枝美则美矣,可如果论惊艳的话,她比孔雒还要差上一筹,她的气质和“牡丹仙子”的“仙子”二字其实并不搭调,但在孟东看来,薛南枝就是这世上最美、最好的人,只要见到她都觉得幸福。
也许最后会有情人终成眷属,也许最后并不能以喜剧收尾,但这终归是孟冬自己的“业”,也是他和薛南枝的缘分,和旁人无关,对于孟冬自己来说,就算辛苦,也会觉得甘之如饴吧。
……
唐一笑和秦王翦两个人把唐一笑带来的一些东西分完之后,就一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就好像没有发现自己身后坠着的尾巴一样。
秦王翦观察着手里的一柄铲子,指腹擦了擦铲子的边角,有些疑惑,“怎么带了这么奇怪的铲子,剑是藏在地下?”
秦王翦挥动了几下手里的铲子,又掰了几下铲子上方手柄的地方,一按一弹,就又多出了半根撬棍长短的一截,一侧还带着钢丝,铲子的侧面还带着锯齿,手柄的后面还有三个可以转换的不同样式的钩子。
如果有另外一个现代人在这里的话,就会认出来,这是多功能战术工兵铲,是由洛阳铲改造出来的,主铲是洛阳铲,但其他地方也可以有别的用途,并且还具备一定的攻击力,可以杀敌。
“秦兄说对了,东西就是在地下,要没有了手里这铲子,别说龙渊剑,就连昆吾剑也是搞不到手的。”
唐一笑等了三天的时间,除了她需要采购和准备一些东西以外,还有就是在等孟冬把这铲子和昆吾剑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