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赶集 - 情缘与法缘 - 黄广鸾 - 武侠修真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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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赶集

金凤正暗自伤心,黄启明忽然来到面前,吓了她一跳,赶紧擦擦眼泪,“哦,没事,刚才让土迷眼了,”

“金凤姐,她们总说咱们是初中时的同学,我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你能给我讲讲我们一起上学时的事吗?帮我回忆回忆。”黄启明蹲在地上,像金凤那样,把芦根绑成一把一把的。

“我都回忆不起来,咱上学时都发生什么事了,那时就是一门心思学习。”金凤说着话,眼睛没有看黄启明,她知道,有些事,除非他自己想起来,否则,一辈子都不能提起。

连续刨了半个月的芦根,已经攒了一大堆了,整整齐齐的码在西厢房。

看着这堆芦根,金凤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真是财迷心窍了!芦根要是卖不了,这累可白受了。不行明天拿到集上卖回试试,卖的好,再刨。

金凤想去集上卖芦根,黄启明也要去,谷阿姨有点不放心,儿子自从住在这,连大门都没出过,主要是他的病还没有好,万一走丢了,连回家的路都不认识了。

“没事,启明的病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让他跟金凤去吧,散散心也好”白老太安慰着谷阿姨。

金凤母亲想陪着她们去,也是不放心呢,暗自埋怨谷阿姨不懂事,金凤卖点东西,够辛苦了,还得照顾这么个病人。

金凤安慰着母亲,没让她跟着,集市离着有七八里路,太辛苦了,云峰从工地上弄来一辆脚蹬的三轮车,不知是干什么用的,金凤觉得用不上,一直在西厢房放这,现在派上用场了。

金凤装了几十把芦根,骑着车,黄启明在后面推着。“金凤,让启明骑车,带着你。”谷阿姨在后面叮嘱着。

“来,你坐车上吧,上了公路,车子蹬着就轻松了。”金凤知道,黄启明要是骑车,连人带车都得掉沟里,他哪里骑过三轮车呀!谷阿姨这么说,意思就是让他坐车,担心他走着太累,真是不管到了多大岁数,-在妈妈的眼里总是个需要呵护的孩子。

“我来骑车,你坐上。”黄启明扶住车把。

“你,哪骑过三轮车呀,不行,不行,你还是坐车吧。”金凤说着,赶紧下了车,她感到黄启明的手,温暖有力,一股暖流瞬间从手臂传遍全身。

“我是男人,就算推着车走,也不能让你带着我,你坐车吧,我来试试。”黄启明倔强的骑上三轮车。

金凤没有办法,勉强坐在车沿上,方便随时下车。

还真不错,黄启明开始稳不住把,东摇西晃,蹬了几步,熟了,竟能稳稳的蹬着车走,回头看了一眼金凤,笑了笑。

金凤也笑了,此时的黄启明,真的就像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蹬着车子,嘴里还小声哼着小曲。

金凤心里一酸,半生了,做梦都盼着有这一天,和心爱的人双宿双飞,朝朝暮暮,无论穷富,每天开开心心的。

现在梦想成真了,上天眷顾,真的给了她这个机会,她忽然间好像明白了,能成为一世的夫妻光有爱情,远远不够,冥冥之中,还要有相似的命运。

就像我和他,一个农妇,一个博士研究生,主任医师,就算能成为夫妻,怎么在一起生活!

“如果上天给我一个机会,我可以和他生活在一起,前提是他得变成一个农夫,我真的不想要这个机会!”金凤胡乱的想着。

“金凤姐,往哪个方向走?”黄启明停下车,眼前是个十字路口,大车小辆,来回穿梭着。

金凤似从梦中惊醒,脸微微泛红,责怪自己净想些没用。还是盼着启明的病快点好起来,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做他该做的事。

“哦,向右拐个弯就到了,累吗?,累了咱歇会儿。”金凤下了车,辩了辩方向,她少说也有四年没来过集市了。

“没事,金凤姐,你上车,咱一会就到。”黄启明似乎挺喜欢蹬着三轮车,虽然是满头大汗。

集市上卖东西的摊贩一个挨一个,大街两边都摆严了。

黄启明和金凤推着车子,慢慢的找摊位,“摆哪呢?”金凤左瞧右看,那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冷冷的看着他们,还别说摆摊,三轮车刚一停下,就有人粗声吆喝着:“赶紧走开,卖什么的!别在这摆摊啊!这是长滩,早就占好位置了!”

“我们去医院门口摆摊。”黄启明对这些市井小人根本就不屑一顾。

“对,这个主意好!”金凤暗暗佩服,黄启明就算真的做了农夫,也和这些人与众不同。

医院的门口两边,还真有一大块空地,黄启明刚把车子放好,就过来一个保安,大声嚷嚷:“诶诶,别在那摆摊,赶紧挪开!”

“为什么不让摆?又没挡住门口!”黄启明厉声问到。

“呵!你还挺横!看看这条幅,待会医院有重要的领导要来,别碍事,让你走就走,怎那么多废话!”保安的态度很恶劣。

黄启明和金凤抬头看了看,医院门口还真挂着一条红色的条幅,上写着:“热烈欢迎朝阳市第三中心医院宋明主任来我院莅临指导。”

“宋明,宋明……”黄启明嘴里重复着这个人的名字,感觉好熟悉。

他用手捂住太阳穴。“怎么了?启明,是不是头疼?”金凤赶紧过来扶住他,“告诉你,别嚷嚷,有话不会好好说,我,我,弟弟可有病在身,你要是把他吓坏了,跟你没完!”

保安也感觉黄启明有些异样,嘴里哼唧两声,走开了。

“没事,我没事,”黄启明摆摆手,“哦,我想起来了,这个宋明是我们医院的主治医师。”

“哦,你认识他?”金凤觉得,黄启明的记忆恢复的越来越好了,说不定哪时,他会想起我是他的同学,到那时,我们还会像现在这样吗?

上午十点多,正是集市上最热闹的时候。摊贩的吆喝声,烦人的小喇叭,交通拥堵,汽车不停的鸣笛,赶集的人好像没听见一样,照样慢吞吞的东瞧西看,悠悠的闲逛。

“开着汽车逞什么能耐!看不见是集还往里面开,就不躲开,反正碰着我不行!”总有几个喝得微醉的闲汉,嘴里骂骂咧咧,没有人去理会他们,那些司机们也是干着急,恨不得一脚油门,撞死他们的心都有,“这公路两边就应该禁止摆摊,怎么就没人管管!”

“瞧!那是买什么的?”几个妇女指着金凤的三轮车,凑了过了,“哈哈,还有卖草的,真新鲜!”

“大姐,这是紫根芦苇的根,煮水喝能治感冒,咳嗽,效果很好,”金凤见有人过来问,赶紧介绍这芦根的用途。

“哈哈,这芦根真的能治感冒?”有个胖女人用手指了一下,“那还要医院干嘛!忽悠人呗!”

她这么一说,其他几个女人也跟着起哄,轻蔑的看着金凤,嘲笑着,一哄而散。

“等等!谁买芦根,我可以免费看病。”黄启明板着脸,拿起一把芦根,狠狠的瞪着那几个女人,目光锐利。

“还免费看病,看他那样,就像有病,走,咱们赶紧躲开!”“对,没准还是狂犬病呢!”几个女人互相挤眉弄眼,满脸的坏笑,拉拉扯扯的走开了。

黄启明阴沉着脸,看得出,他的心里极其愤怒,在强忍着,好像从来没有人这么嘲笑过他,真是虎落平川被犬欺!还是一群母狗!

“嘀!嘀!”身边突然响起了汽车喇叭声,黄启明吓了一跳,金凤怕启明气坏了,正小声的劝说着,冷不丁听到身旁的汽车喇叭声,也吓得一激灵。

只见一辆黑色的轿车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个人,中等身材,一身银灰色西装,白衬衣,宝石蓝的领带,头发黑亮,像是抹了厚厚的一层油,朝脑后梳理着。

往这人的脸上看,这张脸不知怎么长的,坑坑洼洼,长方脸,眉毛很短,眉梢下垂,呈八字型,三角眼,眼角往下耷拉着,瘪鼻梁,有点翻鼻孔,嘴很大,不笑还好点,一笑感觉整张脸要断开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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