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回眸(3) - 回眸 - 蔡智恒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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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回眸(3)

“跟你商量一件事,让我把书放在抽屉里吧?”

“那些书又旧又脏,有本书上头还沾了耳屎,很恶心。”

“那是鼻屎。不信的话,你仔细看,里面有毛。”

“你更恶心。为什么不把书带回家?嫌脏吗?”

“在家里没办法写,心情会变差。我很不情愿写这篇作文。”

“那好吧。你可以把书放抽屉。”

“谢谢。请你吃一颗糖,日本的喔。”

“很好吃。谢谢。”

又把那四本书带来学校后的第三天,我终于写完了。

算了一下,一张五百字的稿纸我共写了十八张。

只约九千字,语文老师能接受吗?

我确定她不是小气的女生,但语文老师可是非常小气。

果然语文老师拿到稿子后的第一个动作,便是仔细数稿纸有几张。

竟然还用手指边沾口水边数,在数钞票吗?

“才十八张。”数完后,语文老师皱起眉头。

“老师,我已经尽力了。”

“规定是一万字,就一万字。”他面无表情,“没得商量。”

“可是九千已经很接近一万了。”

“如果我欠你一万块,却只还你九千块,你能接受吗?”“可以接受。”我小声说,“因为老师赚钱很辛苦。”

语文老师连内文都没看,便将那叠稿纸卷成筒状,作势要递给我。

“拿回去重写。”他说。

“可是……”

“可是什么?”他伸长了手,“拿回去!”

我心里叫骂连连,缓缓伸出右手接下。

高中生活果然是地狱。

虽然只差一千字,但所谓的“重写”,还是得再写一万字。计算机不发达的年代,没办法任意在文章内插进文字。我只能以这九千字为草稿,然后想尽办法绞尽脑汁生出一千字,最后再重新写出一万字。

“喂,稿子写得如何?”“写完了,但被老师退稿。因为只有九千字。”“你的老师太小气了吧,九千已经很接近一万了。”“你的第一句我同意,第二句和我的想法一样。”“那你怎么办?难道再重写一万字?”“是啊。我正烦恼该怎么生出额外的一千字。”“何不以自己为例?这样也许能写更多。”“基本上我是个低调的人,难道把割肾医父、卖血养母、常常牵着奶奶的手过马路的事也要写出来让大家都知道吗?”“你很无聊耶!”

她这次写的“无聊”倒是给了我灵感。

因为无聊的人,废话一定多。

我脑中灵光乍现,想出一套直接将文章变胖的方法。“很”用“非常”代替,死都不省略形容词的“的”和副词的“地”,还有要善用一些虚无缥缈的字,如“了”、“就”等。

而且多加标点符号,因为标点符号也占稿纸的一格。

我已经落魄到为了能多写一个字而不择手段的地步了。

例如:今天饭很好吃,吃完饭我到街上悠闲逛街,在地上捡到一块钱。可以改为:今天(的)饭(非常)好吃,吃完(了)饭(,)我(就)到街上悠闲(地)逛街,在地上捡到(了)一块钱。

原本包含标点符号只有二十八个字,瞬间增加为三十五个字。我精神抖擞,逐字阅读稿子,用红笔把增加的字直接加注在稿纸上。整份稿子在这个增胖计划中,粗略估计约多了一千一百个字。增加最多的是“的”字,果然只要用心,文章到处都可加“的”。多年后电影《食神》的经典对白,“只要用心,人人都可以是食神”,也呼应了这点。

“嘿嘿,我已经找到那额外的一千字了。”离开学校时,我在字条上这么留言。我把加注了很多红字的稿子带回家,今晚就把这件事做个了结。抄一万字虽然也是不小的工程,但起码不用动脑,会轻松许多。我在书桌前一鼓作气,花了六个多小时抄写完一万字的稿。

“真的吗?你怎么办到的?”隔天看到字条后我很得意,嘿嘿笑了起来,邻座的同学瞄了我一眼。

今天终于可以彻底解脱了,待会把稿子交给语文老师后,我就要告别地藏王菩萨了。

因为我即将离开地狱。

把稿子交给语文老师,他又仔细点了点,这回我写了20张半。他仍然没看稿子内文一眼,只是点个头,挥挥手示意我可以离开。我一整天的心情都很轻松愉快,放学时将充斥红字的旧稿放进抽屉,然后在字条写下:“稿子让你瞻仰一下。你将见证一个天才写作者诞生。ps,你将(会)见证(到)一个天才写作者(的)诞生。”

“原来如此。你太dirty了。”“那你会thirsty吗?抽屉内的饮料请你喝。”“谢谢。干吗请我喝饮料?”“因为你的一句‘无聊’,促成一篇伟大巨作的诞生。”“跟我无关,我可没叫你到处加‘的’。”“施恩不望报。你真是伟大、伟大啊!”“你还是一样无聊。对了,新的稿子写完了吗?”“早就写完了。反正只是重抄一遍而已。”“那这份旧稿借我回家看。最近睡不好,看这种稿子容易想睡觉。”“最好是这样。”

我把借来的三本书还给图书馆,沾了鼻屎的书送给捡破烂的人。

而我一收到她还我的旧稿时,立刻揉成十八个纸团丢进垃圾桶。

这件事就到此告一段落,我完全不想保有对这篇文章的记忆。

恢复正常念书的日子值得庆幸,更何况还多了一个可以通字条的她。她应该是个细心的女孩,而且似乎很爱干净。她总会准备一张干净的白纸,再把字写在上面,排成笔直一列。我会在那列字下面写字,但我的字排起来却有些歪斜,偶尔还弯曲。

然后她会再写出一列笔直的字。

白纸差不多写满后,她又会换一张全新的白纸。

心血来潮时,她会写出一段字,我也会跟着写一段。有时她还会画画,当然我也得跟着画。如果她的画风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白雪公主,那我的画风就像在廉价宾馆里被抓到的嫖客。坦白说,要不是因为有这段跟她通字条的经历,我的高中生活回忆恐怕只有书桌、黑板、参考书和考试卷。

在字条一来一回之间,我大致知道了一些她的情况。

她和我同年,不过她却是她们班上年纪最小的学生。

补校学生彼此的背景差异悬殊,她们班上年纪最大的已经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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