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不用扬鞭自奋蹄(四十)
这阵子,大姐经常打电话,问我写作的事情,我都是含含糊糊的回答,一千人的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对写作的追求,如同对孩子的教育,跟瞎子摸象样,都有自己的见解,都觉着自己的思考是正确的,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你觉着持家正确,怎两口子分道扬镳了?你觉着工作非常出色,怎被扫地出门的?你觉着理整孩子怪用心,他怎就是没有作为的?
九零年的下半年,分配到文科的第一堂语文课,老师让我当了反面教材,自尊心受到了最难堪的撞击,千年不遇的事情,没想到让我摊上了,从来没上过讲台读作文,五十分的作文,能超过二十分,就烧高香了,我的理科是强项,但不喜欢班主任,就阴差阳错的去了文科。
当时老师让我上讲台读作文时,我就纳闷了,别人不知道我的水平,我自己几斤几两不知道吗?那个步伐是带着狐疑上去的,一看喜了,老师没给作文打分,刚读几句,同学的唏嘘声,交头接耳声,让我无地自容,读到一半,老师都看不下去了,让我回座位,说一句,堂堂的八九届文科生,竟然写出这么没有水平的文章。
那年,我刚满十六岁,也许在别人眼里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影响了我前半生,那篇作文,我一直保存着的,后面老师糊里糊涂,不知所云的评语,跟匕首捅出血来,都是淋淋的红颜色,每当我懈怠的时候,就想起那篇作文,我一定保存好它,万一某天,我获得了文学的最高奖项,一定把那篇作文再读一遍。
过一天,语文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她知道我综合成绩还行,跟我说,你是个文科生,不能让语文拖你后腿,尤其是作文,分值那么高,我问老师,怎样提高写作水平?她说,最笨最快的方法,就是写日记。从她给我说完的那刻起,我就决心写日记了,一直写到今天早晨,弹指一挥,三十四年了。
一开始写时,也不知道写什么好,就是压着头,逼自己强写,晚自习的第一堂课,必须写出大演草本四张,为了凑字数,吃饭睡觉上厕所,放个屁都写出来,可总有黔驴技穷,江郎才尽的感觉,写了一年多,就不再逼自己硬写了,有感觉了,有思考了,就顺便写上几句,有时一天只写一句话。
九五年,还有半年毕业,就参加了工作,第一站,是付庄搪瓷厂,当时吴厂长,让我们这些新业务员写决心书,当他看完我的决心书后,把我叫到他办公室,让我做他秘书,当时只想挣钱,就拒绝了,也没多想,因为写作的路,从一开始,我就抱一个信念,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只要开始写作了,就写到老,永不懈怠。
我的学习,是从大学毕业以后开始的,跑业务的那几年,包里总是搁着书,只要忙完业务,去新华书店是我的必须,你的层次,就是看书看出来的,我经常拿看《红楼梦》,来比写作,上学时,看红楼,什么破玩意,去村里工作后,就迷上了红楼,陪林妹妹一起掉眼泪,四十岁以后,再读红楼,字字皆血。
鲁迅先生说,写作那有捷径,就是多读,多思,多写,当然还得加两个字,坚持。九六年初,因为工作犯错误,张经理让我写检讨书,他以前在砂锅厂干过厂长,看到我写的保证书后,背地里夸我,干这么些年的厂长,没见过比小孙写的更好的,谁都喜欢被人肯定,可你要是志向高远,必须在褒贬不一的情况下,保持一种定力。
因为参加工作了,遇到事,就想对错,我学的专业是企业管理,又干的营销,就不断的琢磨企业的成败兴亡之道,在我九七年离开工搪时,写了一篇《95-97工搪之思索》,谈到了朱老板的得失,企业文化,那篇文章,让孙武宴的冯经理大加赞赏,说这样的文章,在《销售和市场》杂志上发表,卷首篇,也不为过。
那时候,我写作是很严谨的,一篇文章,都是反反复复的修改,因为我信奉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好文章都是修改出来的,一篇文章改十几次,都是很平常的事,不管写东西,做事业,过日子,你能客观的看到自己的不足,才能进步,你就觉着自己说的都对,做的都对,不去反思,自省,始终发现不了自己的缺点,如同俺哥,他觉着侄子学习成绩差,打孩子是必须的,但在我看来,他一定是错的。
好的写手,一定是挑自己的刺,成长都来源于自我批判,就像俺大姐样,她写东西,犯了写手的通病,一个是觉着自己写的非常好,看不到自己的不足,第二个是媚俗,写给别人看的,写的太匠,第三个很容易把自己的手束缚住,不灵活了,好的文章一定是波澜起伏,像清澈的小溪,跳跃,活泼,生动的流淌。
一定要写出自己的东西,否则,你不会形成自己的风格,跨过这个槛,你才是真正的写手,这个风格产生的前提,你得读足够多的书,走足够长的路,有自己的思考,语言表达有自己的烙印,这个过程,我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从九零年开始,到零一年,我赶四集时,突然醍醐灌顶,找到了写作的感觉。
你有自己的思考,又能正确无误的表达出来,看上去很简单,但很难做到,我嘲笑二姐,写东西跟小孩尿布样,上面不是屎就是尿,因为她没有思想的深度,语言的表达缺少泾渭分明,跟浆糊样,读完就感觉手让胶水粘上了,擦还擦不干净,她不知道文章到底好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