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载入史册的战斗
罗恩背着受伤脱力的高飞在山地里飞驰着,红胡子佣兵团和艾文商队都在疯狂地往落锤镇逃命。身后数百米,兽族狼骑兵正在追来。罗恩等人依仗过硬的本事斩杀了兽人的几个斥候骑兵,他们临死时吹响了号角,后队狼骑兵正追了过来。
这种狼骑兵坐骑的座狼体型比野狼大很多,比不过马匹的力量和速度,不能承受重型盔甲的重量,只能组建轻骑兵,但是座狼能够跟骑兵一起攻击,弥补了轻骑兵的战斗力,尤其在山地,马匹不方便行动的地方,狼骑兵更是战力优秀的机动部队。
艾文和红胡子遇到的就是这种被称为山地霸王的狼骑兵。兽人天生高大威猛,力量远高于人类,他们的一般士兵就可以和人类的一二级武士媲美了,所以,跟兽族打仗,人类必须占有人数优势才能取胜。红胡子他们虽然有四级战士,平均也有接近三级的水平,但是也不敢跟数量庞大的狼骑兵交手,只能来一波打一波,且战且退。好在山地道路狭窄,狼骑兵只能以小队为单位轮流追击,不能大规模冲锋,否则,红胡子估计连一波冲锋都顶不住。
“吉米这个杂种真是死有余辜,居然叛国,还跟兽人勾结!”红胡子伤亡惨重,罗恩郁闷至极,开口骂道。
“吉米只是个被人利用的糊涂虫,他背后的人才可怕,看来是上层有人勾结兽人要搞大事了,这边关怕是要不安稳了。”艾文说。
高飞在罗恩背上看罗恩他们浴血奋战,自己却受伤帮不上忙,十分内疚,坚持要下来一起战斗。罗恩叹了一声,放他下来。背后十几匹狼骑又追了上来,众人拿起刀剑再次回头迎战。
狼骑兵骑士的战力只相当于一级武士,队长级别的算的上二级,并非红胡子佣兵的对手,但是有了座狼就厉害了。首先,跟人类骑兵一样,在冲刺速度的加持下,第一刀的威力非常大,完全相当于二级武士斗气一击的威力,很多佣兵就是不慎倒在这一击之下;其次,即使杀死了骑士,他们的座狼仍然会疯狂扑抓撕咬,一头座狼的力气比骑士大得多,只不过爪子牙齿比不过刀剑锋利,但是它们发狂乱撞的时候时常将人撞飞出去,数头乱冲的座狼往往会打乱佣兵排好的阵型,使他们腹背受敌。
十几头狼骑的第一冲击就有两名佣兵倒下,然而他们冲击以后,速度优势也就没有了,接下来就开始了残酷的肉搏战。面对狼骑,佣兵们往往选择首先击杀骑士,对自己威胁最大的永远是刀剑武器,而不是动物的爪牙,而且,座狼生命力顽强,皮糙肉厚,比起只有一层单薄皮甲甚至**身体的狼骑士要难以击杀得多。在佣兵们的斗气攻击下,十几名狼骑纷纷落马,罗恩的大剑一剑直接砍掉了一个家伙的脑袋,再一剑,把他的座狼开了膛,他自己也被座狼抓了一爪子,但他斗气雄浑,那一抓连他的皮肤都没有抓破,只留下一条红血印。
高飞也击杀了一名骑士,高速冲来的骑士手中的大刀在他眼里速度太慢,他只是稍稍侧身就避过了,杀死骑士更简单,高飞只是将短剑对准他,他自己就撞了过来。可是座狼就麻烦了,这种大家伙比芒山的野狼厉害太多了,虽然还是比不过风狼,但是防御力却很高,砍了好几剑也只是划几条血口子,很难造成致命伤。这大家伙从骑士死后就一直乱扑乱撞,完全没有规律,要找机会刺要害也不太容易。高飞好不容易躲过它蛮力一撞,正要补刀,它却放弃了高飞,又撞向另外一边去了。而另外一名骑士却朝着高飞挥刀砍来,高飞奋力杀死那名骑士,却再一次为他的座狼头疼,这就是混战啊,佣兵阵型被冲散后就跟敌人犬牙交错,没有任何配合,完全各自为战。
修罗地狱一般的混战持续了半刻钟,十几名狼骑兵以及座狼全部被解决,红胡子损失了三人,艾文的商队也死了四人。最关键的是,大家都气喘吁吁,体力消耗过大,就连实力最强的罗恩斗气也消耗大半了。但是没有时间休息,远处响起兽族的号角声,下一波追兵很快又要上来了。这时红胡子跟商队总共还有不到三十人,大部分还带伤,再接受一次冲击,没有了人数优势的人类小队一定会被兽人屠杀。
又一个狼骑小队扑了上来,冲击,混乱,血战……一刻钟过后,艾文和红胡子再次杀光了敌人,罗恩的胸口开了一条恐怖的血口,艾文也挂彩,高飞凭借高超的闪躲没有受伤,可是他的体力已经到了极限,持剑的左手痉挛性地抖动着。
这一波敌人中有一个兽人中队长,三级武士实力,他先天力大如牛再加上座狼助战,居然跟罗恩打成平手,罗恩胸前的伤口就是他留下的,他的手下也是兽人军中好手,跟佣兵们也是势均力敌,双方战斗异常惨烈,每一个兽人倒下都会拉上一个人类,或者在对手身上留下致命伤痕。血肉绞杀的战斗终于以人类获胜而终结,代价是十几名佣兵和商队护卫倒下,整支队伍仅剩十人,而且人人带伤。
队伍继续艰难前行,人人沉默不语,刀头舔血的佣兵们也感觉到死亡临近了,有的人嘴里默默念叨着什么东西,有的人拿出随身带着的小玩意一遍一遍抚摸着,罗恩从怀里掏出一块印着一只鹰的小牌子对高飞和艾文说:“这就是帝国当年发给飞鹰佣兵团的镖牌,我一直带在身上。当年团长和副团长含冤而死,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躲了二十年。现在,红胡子又要被斩尽杀绝了。我不知道那些大人物要做什么,但是我不要再做待宰的羔羊了,就像今天这样,即使战死也要死得像一个战士。”
罗恩把牌子递给高飞:“小子,你是个好苗子,又得到希拉克的指点,今后前途不可限量,你要活下来。待会我们来抵挡,你和艾文走吧,记住,他日你成为强者,请你查清楚当年的事,为飞鹰和红胡子报仇。”
他又转向艾文:“艾文少爷,飞鹰和红胡子从来不会丢下雇主,我们死也不能玷污佣兵的荣誉。你赶快走吧,我们不走了,休息一会,挡住最后一波。如果你还是不能逃脱,红胡子也会死在雇主前面。”
艾文感动地对罗恩说:“罗恩,你不怪我吗?要不是我雇佣你来这里,你们就不会死这么多人,也不会卷入这事,你们还能隐姓埋名地生活下去。”
“不,艾文,我要感谢你,是你让我再次面对了现实。我也要感谢高飞,我看到了高飞面对强敌时的坚持与无畏,他让我羞愧。今天晚上,我重新找回了尊严,我们飞鹰的兄弟们从此不必藏头露尾,我们死也要像一个男人一样站着死!”
罗恩从怀中摸一张羊皮,羊皮上记录的是飞鹰佣兵团当时所有人的姓名。他打开羊皮,大声念道:“我,红胡子罗恩,再也不叫罗恩,我的名字叫罗杰斯.巴斯。飞鹰团长卡帕.巴斯是我的叔叔,副团长桑吉.巴斯是我的亲哥哥!”
“我叫撒普雷尔!”
“我叫法瑞纳!”
“我叫杰克!”
“我叫帕尔马!”
“………”
剩下的佣兵纷纷喊出了自己原来的名字,他们泪流满面,群情激奋,躲了二十年,至少在临死前,能堂堂正正做回自己。
兽人的号角再起,又一队狼骑近在咫尺了。
罗杰斯冲艾文和高飞大喊快走,自己却提剑肃立,如磐石般稳稳地挡在小路中央。
这一次,狼骑兵的数量已经远远超人类小队了,最后的时刻到了!佣兵和商队护卫接连倒下,但是他们临死前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兽人骑兵同样接连倒下,这是一场以命换命的战斗,没有恐惧,没有闪躲,没有格挡,就是简单地举起刀剑用尽全力朝敌人要害捅过去,一刀不成,就再来一刀,直到自己倒下……
战场上,人类还剩罗杰斯一人,六名兽族骑兵围着他打转,这名杀神已经让他们感到棘手,感到恐惧。八名人类步兵战士对抗二十七头狼骑兵,杀得兽人只剩六人,这种战绩,在人兽战争历史上还从未有过!
最后六名兽人骑兵的战术是成功的,罗杰斯虽强,但已到了强弩之末,斗气耗尽了,浑身十几处伤口不停滴淌着鲜血,肌肉因为痉挛不停颤抖,他依靠大剑支撑还勉强站立着。一个兽人试探性地从背后一刀砍了过去,他刀还没落下,背后一凉,一柄短剑飞了过来直插在他的背心。
艾文和高飞回来了!兽人骑兵对这群战斗力超强的人类士兵非常警惕,没有急着进攻,而是分散开来,继续包围。两人冲过来,护住罗杰斯两边。
“你们怎么回来了!”罗杰斯喝道。
“大叔,我可不喜欢欠人人情,你的仇太麻烦,还是你自己去报。”
“罗杰斯.巴斯,高飞,我艾文.图斯对天起誓,今日不死就交了你们两个生死好友。”
“罢了,既然回来了,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吧。兽人杂碎们,别再拖拖拉拉了,要拿我的命,来吧!”罗杰斯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再次提起大剑第一个冲了上去……
后世的历史学家们对这场传奇战斗的经过,数据以及真实性有很大的争议。
有人提出,侠盗高飞与飞鹰罗杰斯还有大陆首富艾文当时发挥了超乎想象的勇气,创造了奇迹,指挥四十人的步兵队伍总共击杀了一百多名狼骑兵,直到剑圣希拉克前来救援。像他们这样的人物,不能用普通人的标准去衡量,所以,这场传奇战斗是真实的。
有人提出,侠盗高飞是剑圣希拉克的弟子,以希拉克的性格不会让弟子如此冒险,所以是希拉克首先来救援,以剑圣之力击杀狼骑,助三人脱险。
还有人提出,根本没有这场战斗,艾文商队和红胡子佣兵团的人是因为牵涉到了巨大政治漩涡之中,而被随后而来的落锤镇守备军灭口抹杀掉了,高飞,罗杰斯和艾文三人是因为希拉克的原因活了下来。
数年后,艾文的孙子大卫.图斯在爷爷的回忆录里找到了对这段战斗的记录:红胡子和商队护卫们英勇顽强,击退兽人一波又一波的进攻,直到他们全部战死。罗杰斯和高飞都展现出惊人的潜力,以及最最可贵的品质,忠诚和诚信。那个时候,我做了这辈子最大的一次商业投资,用自己的命为本钱,投资了他们两人的信任,我成功了。我预估的希拉克胜出弗洛修斯成为事实,希拉克的及时救援也如我预估一般成为现实……可是不久后,图斯家族藏书楼的一次火灾让这本珍贵的笔记永远湮灭在历史中。
多年后,飞鹰罗杰斯的弟子们非常关心老师生平的战绩,也时常问起老师那场战斗,到底是10个打赢27个,还是10个打赢21个,最后6个狼骑兵到底是谁杀死的?希拉克前辈到底什么时候出现的?罗杰斯只是说,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都活了下来,我们4个都活下来了。
很多很多年后,侠盗高飞看着这些无聊历史学家的争论,也无聊地说了一句:“老师那晚拖着重伤,一人砍翻了一座山的兽人,这帮白痴却只会数那六个,难道是因为他们手指头不够用吗?”
很多年后,一个邋遢的老酒鬼喝醉了对街头小孩子讲:“当年要不是我老人家及时出现救了剑豪希拉克,又哪里来的后来的剑圣?想当年,我可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侠盗高飞都得叫我一声老子!哎,别走啊,别走啊,我老人家说的句句是实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