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艰难的变法
第三章艰难的变法
范仲淹胸怀大志,长期在各地为官,且数次进入朝廷,再加上统领大军的成功经验,对宋朝当时的社会问题了解深刻。因此,在他的为官经历中,几乎每到一地,都会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大举改革,同时也都收到了可观的成效。这一点,不仅坚定了他变法的信心,同时也得到了很多有识之士的认可。成功促成宋夏议和之后,范仲淹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京城为官,他也由此掀起一场巨大的改革风潮,并且在我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知政事
前面已经说过,宋朝最高行政机构的标准人员配置,是两名宰相和两名副宰相,分别再以左右相区分。但宋朝人并不是以宰相进行称呼,而是将正宰相称为中书令,将副宰相称为参知政事。范仲淹回到京城后,因功受封枢密副使,同时获封这一官位的还有韩琦。虽然枢密院和中书省同属一级,而且都是宋朝最高级别的政府机构,但是枢密院毕竟只能掌管军事,这与范仲淹的宰相梦多少存在一些出入。即便如此,范仲淹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异议,很快就投入到了紧张忙碌的公务中。
身在地方,范仲淹只能将自己辖区内的事务进行改革,如今既然升为枢密副使,参与全国军务,他便开始考虑对全军进行改革。当时,宋朝军队实行的是募兵制,即每招募一个士兵,就要按期支付饷钱。而朝廷为其支付的饷钱,不仅要养活士兵,同时还要养活他们的家人。换句话说,宋朝之养兵,连他们的家属也要一起奉养。而且士兵一旦进入军队,就要奉养终生,哪怕失去了战斗能力甚至生活能力,都不例外。因此,宋朝的军队数量虽然庞大,其作战能力却极为有限。有的时候,一些将领为了吃空饷,连士兵的随军家属一并上报,宋朝的军费之高也就可想而知了。
需要提出注意的是,这种情况自赵匡胤当政时就已经开始,一路沿袭到赵祯一朝。应该说,赵匡胤一朝,不仅要抵御强大的外敌入侵,而且还要避免将领做大,因而大量蓄养弱兵是有道理的。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大宋江山已经日趋稳定,宋朝正统更是已经深入人心,大量蓄养弱兵的策略早就应该淘汰掉。可惜,任何一次“伤筋动骨”的改革,都会牵扯到诸多方面的利益,因而范仲淹的上书又被无限期搁置了下来。
眼看自己的改革建议接连石沉大海,范仲淹只能避重就轻,将自己在西北主持军务时的见闻写成报告,希望能够从边军开始改革。当时,朝廷为了抵御西夏大军,只能让一些精锐部队长期镇守边塞。这些部队恃功自傲,目无朝廷的“易兵法”,每次驻守一地的时限到期后,总是寻找各种理由迟迟不肯换防。出于战事需要,北宋朝廷也只能听之任之,久而久之便养出了一些封疆大吏。他们除了大肆开荒,霸占屯田,还强占百姓的耕地。更加严重的问题是,他们把国家土地当成了自己的私财,又把士兵当成自己的工具,每天不事操练,只知派遣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
应该说,北宋军之所以在西夏军面前不堪一击,并不是因为西夏军队的强大,而是因为北宋军的腐化。而范仲淹和韩琦之所以能够战胜李元昊,也不是他们的“以攻为守”和“以守为攻”政策有多么高明,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清除了腐败势力而已。也就是说,如果朝廷能够肃清全国军队中的腐败现象,那么无论是面对内忧还是面对外患,北宋官名能够起到的作用都将大幅提升。然而,即便是这些建议,同样没有得到赵祯的批复,范仲淹一时间只觉得自己被“挂”了起来。
恰逢这个时候,参知政事王举正因过罢免,范仲淹的好友欧阳修、余靖和蔡襄等人便联名上书,希望可以平调范仲淹出任参知政事。事实上,范仲淹的所有改革建议赵祯都已经看过,而且看得很仔细。他虽然没有采用这些建议,但是对范仲淹的一颗为国为民之心,还是非常肯定的。因而在接到欧阳修等人的联名上书后,赵祯很快就作出批复,同意了他们的建议。这个时候,范仲淹生性倔强的一面表现出来,他眼见参知政事一职是被挚友推荐所得,为了避免朋党嫌疑,向赵祯上书拒绝履职,并且希望自己能被派往西北前线。
赵祯权衡再三,最终同意了范仲淹的请求,任命他为陕西宣抚使,相当于把整个西北地区的军政大权都交到了他手上。当然,作为牵制和监督,赵祯也派出了自己的亲信作为范仲淹的副手。然而,新的任命下发后,正式的履职文件却一直被赵祯压在手里,范仲淹一时只能留在开封挂职。结果,让范仲淹担任陕西宣抚使的命令最终还是没有下达,赵祯再次推翻了此前的任命,仍然要让范仲淹出任参知政事。范仲淹心中清楚,赵祯虽然性格犹疑,但是这一次必定经过深思熟虑,因而没有再推脱。与此同时,韩琦接替了范仲淹的陕西宣抚使一职,赶往西北前线戍边。
应该说,出任宰相乃是范仲淹的毕生心愿,他之所以会选择推脱,实际上有一层极其微妙的玄机。首先,当时的欧阳修等人不过是一介谏官,赵祯可以因为他的举荐任命自己,同样也会因为其他谏官的上书罢免自己,范仲淹不想空欢喜一场;其次,范仲淹和欧阳修等人是至交,如果因为他们的举荐而出任参知政事,很可能被攻击为“朋党”;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范仲淹上书请求赵祯让自己去西北,乃是一招以退为进之策。道理很简单,当时的西北局势已定,范仲淹又已经50多岁,如果派他去西北,显然有颐养天年的意味。而范仲淹在副枢密使任上的时候,接连上书锐意改革,可见他是想有一番作为的。
在这种情况,范仲淹的以退为进就给了赵祯两个抉择。要么让范仲淹去西北,任用其他人做参知政事,改革大计从此付诸流水。要么留下范仲淹,给他坚定的支持,让他主持全面改革。在赵祯看来,改革自然是有利于国家的,同时也是有利于巩固皇权的。可自古以来,但凡改革无不伴随着阵痛,稍有不慎还会出现各种问题,甚至导致局面失控。因此,赵祯心中犹豫着要不要改革,实际上也就表现在了范仲淹的去留问题上,而他最终留下了范仲淹,说明他已经下定了改革的决心,至少在他的内心当中是倾向于改革的。
大改革
范仲淹任参知政事时,中书省内除了有一名中书令章得象,还有另外一名参知政事晏殊。章得象此人才德平庸,他能够成为国之宰相,主要是因为资历够老。晏殊作为范仲淹进入朝廷的领路人,虽然文才出众,却因为已经久居官场,失去了锐意进取之心。因此,当范仲淹在赵祯的支持下发起改革运动后,真正担起重任的只有他自己。而这个时候的范仲淹,已经到了55岁,身体状态每况愈下。应该说,虽然范仲淹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对于推行难度巨大的改革事宜,也是颇感吃力的。
按照范仲淹的构想,改革事宜必须稳步推进,从而一步一步地把国家扶正,因为当时的北宋朝廷已经积弊很深。这就像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如果让他服下一剂猛药,不但无法治愈他的病,反而有可能要了他的命。但是赵祯却急于求成,这不仅是因为他非常年轻,也因为范仲淹的身体越来越堪忧。于是,范仲淹为了让赵祯安心,仓促之间写出了一部纲领性文件,即《答手诏条陈十事》,其内容如下:
(1)明赏罚。宋朝的文臣武将升迁,都有严格的期限规定,其中文官以三年为一个任期,武将以五年为一个任期,期满之后就可以得到升迁。如此一来,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问题,即某位官员是否有能力,或者说是否有功于社稷,都会得到升迁。如果在世风清明的时代,官员们还可以自觉做事,但是在世风昏暗的年代,推脱责任的情况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久而久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就成了官场的最高行事准则,“居其位,食其禄,渎其职”的现象在宋朝颇为严重。
针对这种情况,范仲淹提出了按照功过进行赏罚的升迁办法,并且由中央派出官员定期进行考核。作为补充,对于那些有特殊才能和特殊功勋的文武大臣,可以由其他官员举荐,但必须由皇帝亲自批复和任命。不过,事情至此还没有结束,或者说刚刚开始。因为如果被举荐的官员政绩卓著,那么举荐他的官员也可以得到封赏;如果被举荐的官员无才无德,举荐他的官员就要受罚,如果被举荐的官员犯错和犯罪,举荐他的官员还要同罚。
(2)除侥幸。皇帝为了笼络大臣,通常会进行封赏,这些封赏当中不仅包括钱财器物,还包括官位。如果是在国家的多事之秋,对于一些有功于社稷的文武大臣进行特殊封赏,以鼓励他们出更多的力,乃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太平盛世中,也有一些善于逢迎谄媚的小人,每天围在皇帝身边讨他们的欢心。于是,只要皇帝龙颜大悦,这些小人也会得到封赏,有时候甚至超过那些建立巨大功勋的文臣武将。与此同时,还有更严重的情况,就是皇帝为了让一些无权无势的人帮自己做事,通常也会许以高官厚禄,结果往往造成办一件事就要赏赐一个官爵的现象出现,造成国家的负担越来越重。而在皇帝依靠的诸多势力中,这种情况最严重的莫过于宦官集团,这也是自古以来明主多远离宦官的原因所在。
针对这种情况,范仲淹制定了严格的封赏制度,对于那些未达标准的官员,坚决不能予以封赏。就算非要封赏不可,也要尽量封赏一些钱物,而不是动不动就加官晋爵,因为最终的负担,都要落在老百姓肩上。除此之外,对于一些期限过长的封赏(主要指官爵),也要及时收回,不能因为某人的功劳过大,国家就永远养着他的子孙后代。当然,对于这些被祖先福泽的人,也不能一概否定,可以允许他们进入被考核的行列,如果考核的结果合格,同样可以加官晋爵。
(3)善贡举。宋朝继承了自隋唐以来的科举取士制度,但是这种制度过于注重吟诗作对和书面解释,对于实际的治国能力作用有限。尤其是一些心术不正的学子,甚至采用一些旁门左道来蒙混过关,到头来也有堂而皇之进入官场者。更严重的是一些渎职官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或者收受贿赂,或者为自己网罗和培植势力,从而变国家的公事为谋私的途径。对此,范仲淹一面加强对贡生的道德培养,一面严明考官的职责和权力,从而避免不法官员徇私舞弊。
(4)取廉吏。这是范仲淹改革内容中最为核心的一条,即朝廷对地方长官的选择和任用。通常情况下,只要某位官员的资历足够,就会按照顺序被派往出缺的地方任命,至于这位官员有没有能力胜任,则完全不在朝廷的考虑范畴之内。对此,范仲淹从两方面规定了地方官员的任用条件,一方面是培养他们的能力;另一方面是根据他们的具体才能,有针对性地予以任用。当然,任用之后决不能置之不理,还要派出朝廷官员对他们的政绩进行考核,达到或者超过国家规定,才能予以升迁。如果没有达到标准,甚至不同程度出现过错,则必须坚决予以惩处。
(5)均俸禄。宋朝的考生,只要通过考试,就可以入仕为官。但是由于考生数量越来越多,政府职位开始求小于供,因而大批考生通过考试后只能闲居候职。而在这段候职的时间里,他们是没有俸禄的,因而大多出身贫苦家庭的考生只能举债度日。一些不法商人知道他们日后将会大富大贵,便引诱他们借贷巨款去挥霍,从中牟取暴利。等到这些考生终于为官了,身上已经背上了大量债务,只能通过各种不法手段牟取私利还债,结果导致官场风气大受污染。对此,范仲淹建议朝廷谨慎取士,更要按需取士,同时满足合格考生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及教导他们克己复礼,不要被诱惑和陷阱毁掉锦绣前程。
(6)治农桑。我国古代以农业为主,所谓的国家经济基本属于农业经济,因而只要保证了基本的粮食供应,国家的根基就不会被轻易动摇。但是在天灾人祸面前,富者挥霍无度,穷者忍饥挨饿,甚至遍地饿殍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范仲淹一面建议利用农闲时节大修基本设施建设,一面建议惩治地主恶霸,尤其是利用手中权威大量圈地占地的皇亲国戚,必须制定严格的律法进行限制,同时由皇帝直接下属的纠察部门监督律法实施,从而保证国家的根基不被动摇。同时培养并派遣专职人员教授百姓农事,从而确保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让百姓安居乐业。
(7)修兵事。赵匡胤一朝对于全国兵力的部署,有着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基本上制止了兵祸的发生和蔓延。但是经过赵光义和赵恒两朝的发展,精兵强将多被派往边疆驻守,这显然是在步五代十国的后尘,不仅容易让封疆大吏拥兵自重,而且造成了中央政府的守备薄弱,一旦局势有变,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范仲淹不仅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整顿军队,同时建议重新部署全国兵力,并且恢复赵匡胤一朝的军事体制。在此基础上,令全国士兵在战事为军,平时务农,即役兵制,以减轻国家负担。
(8)薄徭役。宋朝全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基本沿承自唐朝。但是唐朝经过安史之乱和唐末大乱,尤其是五代十国的大规模乱局,战祸造成人口数量锐减。宋朝建立之后,虽然在民生经济方面有所建树,可此时的人口数量仍然不足唐朝鼎盛时期一半。不过,人口减少的同时,行政划分却并没有减少,而收缴税赋又是按照行政单位。举例来说,某郡在唐朝鼎盛时期有一万户人家,需要缴纳一万石粮食。到了宋朝之后,这个郡只有五千户人家,同样需要缴纳一万石粮食。对此,范仲淹建议,合并一些区域较小的郡县,甚至把一些地方的行政级别降低,以减轻百姓的负担,促进人口增长。
(9)施恩信。朝廷每逢有喜庆事宜,总是会大赦天下,其中恩义最大的莫过于减免赋税和徭役等。可是,在通信条件极为落后的古代社会,由于山水阻隔,大部分地区的官员并不会予以执行。当然,他们并不会因此而拒绝朝廷的大赦,而是欺上瞒下,把个中好处全部归于己有。这样一来,朝廷用来取信于民的方法,就成了一些不法官员牟取私利的手段,以至于百姓对国家的概念非常模糊。对此,范仲淹建议加强朝廷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于那些敢于以公谋私的官员坚决打击,并且是从重打击。同时推行一项新的大赦,即免除百姓在赵恒一朝的欠税,并且派出中央官员到各地监督执行。
(10)严政令。赵祯即位之后,发布的很多政令都有前后不一的情况,有些政令甚至多次收回下发。所谓“君无戏言”,何况是一个国家颁布的正式公文,这不仅让官员感到无所适从,也会让天下百姓对朝廷失去信任。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赵祯本人的犹疑性格固然有责任,更重要的却是中书省和枢密院之间的明争暗斗,以及中央官员的不负责任。对此,范仲淹建议日后公文必须经过中书省和枢密院对议,而后才能颁发,如果有政令不一和反复修改的情况出现,必须严格问责,同时由审刑院和大理寺出面,对之前的法令公文进行系统整理和修改,再由二府(即中书省和枢密院)议定且由皇帝批复后,重新颁布。
范仲淹的改革建议,体现了正直大臣的真实想法和迫切意愿,从理论上来讲是契合当时社会需求的。而且范仲淹在地方和中央为官多年,又曾主持西北军务,他的建议也具有普遍的可行性。如果能够照此实行,整个北宋王朝必将脱胎换骨,继而焕发强大生机。但是,我们从上述内容中不难发现,范仲淹的建议损害了多方政治势力的切身利益,事实上也只有他的好友欧阳修、余靖和蔡襄等人上书表示支持,其他包括一些持肯定态度的正直大臣,也在明哲保身中持观望态度,再加上赵祯的改革决心并不强大,范仲淹推行变法之艰难也就可想而知了。
短暂的成功
作为新政的主要支持者,以及当时的主要言官,欧阳修对于变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时的赵祯也有心求治,因而终于开始有所动作,他派出自己的心腹大臣到各地任职,让他们按照范仲淹的建议推行新法,改革事宜就此拉开序幕,史称“庆历新政”。
新政的首要任务,就是罢免那些不称职的官员,同时提拔那些称职的官员,这一项措施也是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对于不称职的官员,范仲淹丝毫不会心慈手软,在他的铁腕之下,大批不合格的官员被撤职,这些官员和他们的家属,对范仲淹自然恨入骨髓。范仲淹也考虑到了这些官员的处境,如果他们愿意继续留任供职,就挂职候缺,如果想要去官为民,朝廷也会适当分给他们一些土地。当然,对于那些拒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官员,范仲淹的打击力度也是非常严厉的。在赵祯的大力支持下,很多有势力、有背景的官员纷纷下马,整个北宋的官场风气为之一清。
与此同时,范仲淹对官员的任免并没有一概而论,而是注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高邮知军晁仲约在任时,曾经遭到当地盗匪威胁,他手中无兵无权,只能让当地富户出资款待盗匪,并且送给他们大量财物,从而避免了盗匪对当地人民的洗劫。消息传到朝廷,舆论为之一片哗然,晁仲约的做法简直就是通匪,按照当时的律法可以判处斩首。但是范仲淹查明整个事件后,不但没有处罚晁仲约,而且加强了他手中的兵权,同时派兵助他剿匪,最终得保一方平安。经过范仲淹的一番整顿,宋朝官员自知不称职者,纷纷上书求退,领取朝廷分予的土地回家养老,一些想要为民办事的官员则奋勇登上政治舞台。
紧随其后,朝廷推行“磨勘法”,进一步落实改革。这一法令对官员的升迁作出明确规定,即不论官职大小,都要以政绩作为升降赏罚的标准。对于那些政绩突出的官员,只要有足够多的人举荐,就可以把升迁的文书上报朝廷,得到批复之后即可走马上任。此外,对于那些德行高远的人,也可以在受到举荐后得到升迁,只是需要给他们安排适当官职,比如监督、纠察和言官等。这里除了关注官员的从政能力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注官员的各类特长,从而做到人尽其才。
接下来,朝廷禁止官员子弟继承其职务。在朝廷看来,官员让子弟继承自己的职务,一定能够选择适当的人选,从而确保做好工作,再加上人情所在。然而,这种行为非常容易形成官场的不良风气,让一些无才无德的人占据官位,不仅不会对社稷有所贡献,而且还会成为国家的蛀虫,凭空增加百姓的负担。为了进一步优化官员队伍,欧阳修还建议赵祯将举荐权收归国有,并且首先培养并考核那些拥有举荐权的官员,最终得到采纳。
再有就是清查公田,对于那些公田不足的官员,及时给予了补足。由于这一措施是为官僚阶级谋利,因而在诸多改革政令中,这是执行最快、最彻底和最持久的一条,可见宋朝官场的最大问题,还是官员的不作为。当然,补足官员的利益,就会让其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最容易受损害的自然是最弱势的群体,也就是普通百姓。为此,范仲淹要求各级官府清查公田的同时,决不能侵犯百姓利益,如此才保证了这项措施的依法执行。
还有就是兴办教育,这一事务从范仲淹进入仕途之初就开始关注,并且为官几十年从未改变和懈怠过。如今,范仲淹终于执掌朝政,便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兴教育。新法规定,全国各州府郡县都要兴办学府,并且任用知识渊博的大儒任教。对于科举考试的内容,范仲淹也进行了全面改革,之前的经义被完全去除,诗赋也排在了新设定的策论之后。贡生从此开始注重对知识的理解,并结合实际政治事件提高政见,直到符合国家的任职要求。为了减少朝廷兴办学府的经费负担,范仲淹还批给各学府专用土地,让学生在课余时间自给自足。
其余一些新政内容,基本按照范仲淹的建议贯彻实施,赵祯在这一时期对他的支持作用甚大。从相关史料来看,范仲淹主持的新政改革,前后一共历时八个多月就基本完成,从而使整个宋朝沐浴在不尽的希望之中。应该说,范仲淹之所以如此雷厉风行,是有其深刻用意的,即打顽固势力和相关利益团体一个措手不及,在他们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促成大局。因此,对于范仲淹和赵祯来说,新政的推行才仅仅是一个开始,接下来必然面临各方势力的强大反扑。而他们究竟能否经受住这场反扑,不仅关系到新政的成败,也将关系到天下万民的福祉。
应该说,范仲淹在新政内外都用尽了心思,基本上没有给任何人留下可钻的空子,如果顽固势力和相关利益团体想要发动反动,他也有信心为新政保驾护航。然而,让范仲淹万万没想到的是,敌对势力的反扑并没有瞄准新政,而是瞄准了他本人。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所谓小人之臣,在治国安邦方面总是表现平庸,但是在蝇营狗苟方面却又无孔不入。这些人很清楚,范仲淹推行新政的后盾是赵祯,因而攻击新政就等于攻击赵祯,如此将无异于自取灭亡。但是,如果避开新政不谈,四处网罗范仲淹的“罪证”,并且从赵祯的利益角度出发,找出范仲淹对他的威胁,从而制造他们之间的矛盾,事情就大有可为了。
很快,朝廷便有人上书,诬告范仲淹结交朋党,并且企图利用变法大权培植亲信势力。这立即引起了赵祯的警觉,众多反对变法的势力敏锐捕捉到了这一微妙信息,上书攻击范仲淹的人随即纷至沓来。这个时候,反对变法的势力又在全国上下暗中抵制变法,范仲淹一时间陷入顾此失彼的危局中,由于失去了赵祯的有力支持,局面很快失去控制。而既然局面都已经失控了,距离失败也就不远了,因而范仲淹也只能在“天下官吏,明贤者绝少,愚暗者至多”的一声哀叹中,结束了此次变法。
今天看来,范仲淹的变法虽然利国利民,但毕竟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而最大和最根本的局限性莫过于人治。所谓人治,就是依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庞大的国家机器,在这种情况,依法办事只能是一个幌子。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范仲淹的变法事宜中处处提到监督权,那么作为监督者,又如何维系自己手中的权力呢?答案还是靠人情。这种人情不光是对上,同时也包括对下,因为权力的体现需要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共同完成,如果被管理者不予配合,管理者的权力也就不是权力了。为了让被管理者服从自己,管理者就要让被管理者体会到人情,法律法规就是收买人心的最佳武器。
也许,范仲淹心中有一本天下为公的账簿,但这本账簿只是他个人勾画的理想图谱,在失去赵祯的支持后,他的所有设想都在顷刻间分崩离析。而赵祯虽然处在权力金字塔的最顶端,也是要靠人情来维系自身权力,因而范仲淹的变法根本不存在客观条件,即便能够持续推行下去,也只能清除遗留弊病,最终还是要沦为人治的工具。因此,范仲淹想要通过变法励精图治,必须改变朝廷上下所有人的法治意识,不要说短短的八个月,就是八年甚至八十年,也是极难完成的。
再赴西北
眼看变法陷入停滞,攻击自己的人越来越多,赵祯又始终无动于衷,范仲淹便意识到大势已去。当时,范仲淹已经成为众矢之的,由于他的罪名是结交朋党,因而与他有联系的人纷纷遭到牵连。为了尽早结束这场政治运动,避免自己的亲朋遭殃,范仲淹主动上书回到西北主持军务。此时的赵祯对新法尚未死心,因而处在犹犹豫豫中不肯给出正面批复,只是让范仲淹再等等看。这个时候,西北边境恰好出现危机,赵祯也就只好让范仲淹回到西北去主持军务了。
当时,西夏和辽国交好,两国经常在与北宋交界的地方大举活动,范仲淹甚至接到消息,辽国在准备攻城器械。虽然北宋和辽国、西夏都有盟约,但是宋朝方面不得不防,因而范仲淹才急忙赶往西北地区。路过郑州(今河南郑州)的时候,范仲淹顺便拜访了闲居在家的吕夷简,他问范仲淹为什么要离开朝廷,范仲淹和吕夷简相交不深,只是说暂时离开而已。吕夷简倒是坦诚相待,对范仲淹说他一旦离开京城,想再回去就难比登天了,而范仲淹只是无奈地笑笑,并没有说什么。
事实上,范仲淹对于自己的所处再清楚不过,他也知道此去西北归程遥遥。所谓的西北边报,只不过是他离开朝廷的由头,即便没有此次事件,他也会寻找其他理由前去。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范仲淹在开始变法之前,就已经上书赵祯,想要去西北主持军务。所以,在范仲淹看来,如果能留在朝廷推行变法自然最好,如果不能如此,也要保西北无事。应该说,当时北宋王朝的最大忧患就是西夏,范仲淹眼见变法不成,去西北就成了最佳选择。而他的这种半自主退出,也得到了赵祯和敌对势力的谅解,因为范仲淹前往西北的时候,实际上仍然拥有宰相职位,而且从赵祯那里拿到了“空头圣旨”,也就是皇帝事前盖好章,范仲淹可以后续填写内容的圣旨。
正如范仲淹所料,西夏和辽国虽然在边境动作频频,但是并没有进攻宋朝的想法。在得知范仲淹回到西北主持军务后,西夏和辽国甚至连“动作”都停止了,西北边境很快就变得平安无事。接下来,范仲淹处理的大多都是一些小事,比如外族来归,整顿吏治,恢复生产,以及稳定经济等。当然,范仲淹付出最大心血的还是军务,具体来说就是修筑城寨,加强宋朝一方的防御力量。由于宋夏双方已经签订协议,范仲淹所修筑的城寨,大多都是一些荒废地区,实际上相当于开垦土地。他的这些举动,对于恢复边民的经济,从而增强边防力量是有很大作用的。
对于当时的范仲淹来说,唯一可以称得上军事的举动,就是收服一些少数民族部落。这些少数民族虽然势力相对弱小,但是为数众多,一旦联合起来就会形成难以估计的力量。而且他们的立场处于北宋和西夏之间,经常摇摆不定,在范仲淹对付西夏的时候总是不同程度掣肘。为此,范仲淹一边对他们进行拉拢和安抚,一边在他们的势力范围内修筑城寨,逐步实现了对他们的控制。除此之外,西夏还是以小股势力不断侵入宋朝境内进行抢掠,范仲淹便教导边民拿起武器抗争,对这些小股势力进行了迎头痛击,最终全面杜绝了西夏方面的强盗行径。
这一时期,范仲淹已经开始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培养自己的接班人,其中最著名的一位就是后来名列唐宋八大家之列的曾巩。曾巩比范仲淹小二十岁有余,才华横溢,抱负远大。范仲淹与他结识不久,便将其收入自己的门下,悉心栽培提携。后来,曾巩曾经写《上范资政书》,表达自己对范仲淹的敬佩,其一生也在致力于为天下苍生谋福祉。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范仲淹的敌对势力开始集中发力,企图将他的相权去除。由于范仲淹的消极应对和赵祯的坐视不理,敌对势力的发难顺风顺水,范仲淹重回朝廷执政的希望很快就彻底破灭了。
宋庆历五年(1045)正月二十八日,因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范仲淹在朝廷的势力被清除殆尽,他也因此受到牵连。范仲淹不等朝廷发难,主动上书请求卸任,由此被正式免去宰相职务,降为邠州(今陕西彬县)知府。这个时候,敌对势力又开始针对新政发起攻击,范仲淹已经无力回天,只能坐看一众小丑争相跳梁。范仲淹虽然缄默不语,当时仍在朝中的欧阳修,以及调入朝廷做枢密副使的韩琦等人,却纷纷上书为范仲淹辩护。然而,范仲淹被攻击的主要罪名之一,就是结交朋党,聚众营私。因而欧阳修等人的上书,等于摆明了自己的朋党身份,注定不会起到太大作用。最终,在政敌势力的打击下,欧阳修等人都被贬去地方为官。
接下来,范仲淹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的政敌并没有轻易罢手。他们捏造事实,诬告范仲淹的好友石介谋反,最终将祸端引到了范仲淹身上。这一次,范仲淹被免去四路安抚使一职,改为邓州知府,从此被解去了地方实权。事实上,赵祯也知道范仲淹不可能和谋反扯上任何关系,他甚至不认为石介会谋反。但是从自己的利益角度出发,赵祯又不得不顺应当时的政治潮流,也就是把范仲淹彻底赶出最高权力层。因为范仲淹的功劳实在太大,如果把他放在地方,很可能会造成独霸一方的情况出现,而宋朝的统治者对于这一点向来是非常惧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