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吻月色
亲吻月色
文/莫待
一、你愿意和我走吗?
柏延的婚礼在关岛彩虹教堂举行。
新娘是他的“青梅”孟嘉荷。
婚礼地点是孟嘉荷选的,纯白色的建筑配上流光溢彩的玻璃窗,像是悬浮在水面上的巨大彩虹桥。
柏延没意见:“你喜欢就好。”
“据说看到彩虹尽头的人会得到幸福。”孟嘉荷小声补充道。
什么是幸福?柏延不知道。
他的父母说,能够娶到孟家大小姐是他的福气,按道理说,和孟嘉荷结婚应该是一件幸福的事。可是,他和孟嘉荷不是。
牧师不知疲倦地读完大段的誓言,转头问新郎:“你愿意吗?”
柏延嘴唇翕动,在目光触及远处的一抹红时突然噤了声。
红色身影越来越近,柏延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是她——
宋辞色穿着红色的吊带长裙,每一步都走得妖娆妩媚。
她的嘴唇是红色的,指甲是红色的,就连脚上踩的细跟高跟鞋也是红色的。她是柏延见过把红色驾驭得最好看的人,艳而不俗,大抵如此。
她在柏延身前站定,歪头看着他,挑挑眉,像是引诱般轻声问道:“你愿意和我走吗?”
柏延就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任由宋辞色拉着他走出来宾的视野。
二、穿着高跟鞋追小偷
柏氏独子在婚礼现场抛弃孟家千金和不知名女子私奔的新闻在第二天占据了娱乐头条的大半个版面。
宋辞色和柏延那点儿屈指可数的爱恨情仇也随之被媒体扒了个底朝天。
有钱人家的贵公子多是风流成性,柏延也确实仗着家世优渥处处留情,女朋友不知道换了多少个。
可是,当宋辞色踏着月色缓缓走近自己的那一刻,柏延承认,他还是被惊艳到了。
那是在漠河最靠北的一个小镇,正值年关,白雪铺满地。宋辞色穿着单薄的红色呢子大衣,衣领的绒毛遮住她白玉瓷器般的脖颈,只露出巴掌大的脸。月光下,她极白,嘴唇却是艳丽的血红色,像是中世纪的吸血鬼,带着点惊心动魄的美。
柏延愣愣地忘了反应,直到宋辞色与他擦身而过,他才回过神来。
狂风肆虐,宋辞色被冻得瑟瑟发抖。离得近,柏延甚至可以听到她牙齿打战的声音,来不及细想,柏延就已经把风衣脱下来披在了她的身上。
宋辞色不明所以。
“我们见过的。”柏延提醒,“夏天,在警局。”
宋辞色微微蹙眉,天气太冷,她的记忆也开始混沌起来。
“抱歉,不记得了。”她的语调生硬冷漠,让柏延生出一丝小小的挫败感。从小到大,他被各式各样的女人追捧惯了,哪个女人见到他不是笑脸相迎?他主动对一个女人示好还是头一次,而对方竟然完全记不起他是谁。
被人遗忘的失落明晃晃地挂在柏延的脸上,他耷拉着脑袋,像个没讨到糖的孩子。宋辞色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母性光辉泛滥,还是单纯觉得太冷了,竟然没有拒绝柏延的好意。
甚至在柏延提出送她回家的时候,她也默许了。
细细密密的雪花落在两人的肩头,四周很安静,只有鞋子踩在积雪上发出的吱呀声,柏延开始向宋辞色讲述两人之前在警局相遇的经过。
柏延不学无术,小的时候报了一大堆补习班,但是真正学会的没有一样,钱包被偷的时候,曾经学过的格斗技巧没派上一点用场,最后是宋辞色踩着五厘米的高跟鞋替他追回来的。
宋辞色不仅帮他追回了钱包,连小偷也被她押回了警局。
那天的宋辞色和面前这个被冻得面色发白的女孩简直判若两人。
只见她一边反手扣住小偷的两条手臂,一边催促小偷快点走,前一秒还张牙舞爪的小偷后一秒在她面前变得一声不吭,乖巧得像只猫。
她干脆利落的样子就像九十年代香港警匪片里帅气的女警。
做笔录的时候,警察难以置信地问:“你穿着高跟鞋追着小偷跑了三条街?”
何止警察惊讶,柏延惊得嘴里都能塞下一个鸡蛋了,惊讶之余,他不免又多看了宋辞色几眼。
她穿着红色雪纺衫,黑色的牛仔裤包裹住细长的双腿,一副生人勿近的冰冷模样,可是她的眼睛很干净,像一汪湖水,清透明朗。柏延越看越觉得好看,比他以往见过的所有女孩都好看。
宋辞色做完笔录从警局离开的时候,柏延追出来想找宋辞色搭话,却被闻讯赶来的局长拉住寒暄,几句话的工夫,宋辞色已经不见人影。
之后的一段时间,柏延试图寻找她,但是无果。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宋辞色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次的她看起来温顺柔弱,一件风衣就可以达到英雄救美的效果,何乐而不为?
唯一令他不满的是,宋辞色竟然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他第一次在女人身上体会到失意,大概真的应了那句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宋辞色越是冷漠,柏延就越发想要被她青睐。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一样,柏延在送宋辞色回家之后,每天将自己打扮得像只花枝招展的金孔雀,然后期待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可以与宋辞色再次相遇。
事实上,宋辞色一整个冬天都病恹恹的,很少出门。
即使小镇并不大,一眼可以望到边,但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偶遇也并不容易。
那个很冷的冬天没有过完,宋辞色不告而别,消失得无影无踪,没给柏延留下任何消息。
三、迟来的相见
其实宋辞色后来又见过柏延几次,只是柏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