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廿三歲那年某兩天
我做了一個夢。
人的一生總免不了要做夢。向陽山坡上的蒲公英總免不了要見到陽光。陽光分成很多種,明亮的,陰沈的,憂鬱不語的,快樂瀟灑的。有時也許你見不到陽光,可是實際上陽光無處不在,你看不見它只是因為暫時被雲遮住,或是在山的另一邊……
夢也一樣。
而蒲公英呢?整天孤零零站在陽光下,被動地整天面對角度光度不同的陽光照射,無法選擇,也或多或少被影響……
人也一樣。
我常做很多古里古怪的夢,而剛剛才做的這一個也是。在夢中,我走在一條森林的小徑上,那是個不折不扣的夢中森林,老人般的枯樹,卡通般的草叢,開著一朵一朵的大花。我在森林中找著一件東西,可是我又不清楚那是什麼。
「在哪裏呢?在哪裏呢?」我只知道那東西好重要,所以一定要找到它。天空是像鏡子般美麗的淺藍,森林深處彷彿有人在低聲交談。我不停的走,不停的找……
然後就醒了。
醒的時候天色還早,四點三十九分,有好一陣子我不清楚我在哪兒,在做什麼以及為什麼我要在這裏。一定是做了無聊夢的關係,腦子裏唯一清楚的就是我迫切地想要抽一根煙。
三年前我二十歲的時候曾經像賭氣似的抽過一陣子香煙,等到發現一天燃燒四十根香煙並不代表燒掉任何哀愁苦悶及回憶的時候,已經抽掉大約有半卡車的長壽了。從那時候開始到現在我只抽過兩次香煙,而且都沒有抽完一根。三年來每當窗外下著雨,而且翻遍電話簿也沒有一個人可以交談的時候,我總以和自己嘮嘮叨叨對話的方式取代尼古丁。
可是今天不行了,空氣中充滿了燠熱的陌生氣氛,我在床上呆呆地坐了好一會之後,決定出門買一包煙。
凌晨四點鐘的馬路有點涼意,空氣聞起來仍然不好,不過要比白天讓人愉快多了。我走進一家24小時營業的超級商店,推開玻璃門,門口響起了「歡迎光臨」的花腔女中音,坐在櫃臺後邊的男孩子抬頭望了我一眼,目送我走向貨物架,又低下頭,好像在看書或是幹些什麼似的。
我習慣性地在食品架,浴室用品架及飲料架間繞了一圈,走向櫃臺。
「一包煙。」我說。那男孩小心翼翼地把書閤起來,起身拿給我一包煙。大約是注意到我正盯著他的書看吧!男孩一邊收我的錢一邊笑笑說。
「叫做『如何獲取真正的愛情』,昨天逛街的時候買的,不錯,真的,蠻棒的一本書。」
「哦?」
「作者的意思大約是說,」男孩笨拙地只用一支手指打收款機,也許是分了心的緣故,又手忙腳亂重打一次。「真正的愛情,指的是充分的互諒,相知或是理智,所以他想真正教人們去做些什麼。」
「有效嗎?」做為一個售貨員來說,他要比「態度良好」聒噪上三十倍,我挺喜歡他話匣子停不了的樣子,所以隨口應了句話。
「我也不曉得,」男孩把煙包在塑膠袋裏,連同發票和摸彩卷交給我。「我正在試,前幾天和女朋友吵架了,我想試試看。祝您好運。」
「你也是。」我說。真的,這是由衷之言,因為首先,和女朋友吵架本身就算是挺嚴重的事了,而讓那些狗肉專家插上一腳更是不可饒恕的技術性錯誤。我以同情的眼神向男孩望了一眼,走出門口。男孩又坐回原姿勢,專心地看那本「如何獲取真正的愛情」。
走出門口,天色已經濛濛亮了,我在附近晃了一會,找了張大馬路旁的鐵製涼椅坐下,打開香煙封套才想起一件致命的錯誤,剛才在超級商店的時候忘了拿火柴。再回去又太麻煩。於是我就坐在那兒只叨煙不點火,想著自己的心事。
此後的幾個小時裏,大馬路以等比級數的速度充滿人、車、噪音和壞空氣。在那期間我叼完了全部的二十支香煙,每支都不點火,只把濾嘴的地方咬得一蹋糊塗。
我把最後一支煙丟進垃圾筒之後有了短暫的出神,腳也麻得很,因為以同樣坐姿坐了幾個小時。我在前一天的下午時分,為了自己也不甚明瞭的原因來到臺北市,我家住在南投縣的一個小鎮,距離臺北最少有三個小時的車程。我討厭臺北,曾經有七年的時間從未踏上這座城市。我害怕那種在城市巨大看板下人潮中孤零零一個人的感覺,也總忍不住要聯想到這麼多和我擦肩而過的人之中,有多少人這輩子不會再有見面的機會,有多少人會在地球彼端再和我擦肩而過,有的人會和我在異國的小酒吧一起喝醉,酒醒了之後,還是一樣,不曉得剛剛在一起喝醉的人是誰。
這種想法使我難過,而每當我產生這種令人難過的想法時我就會想到臺北。高中時代我學過一年邏輯,更糟的是我還把它學得挺出色,以至於演變成我現今講話的這種死樣子。
大約又過了十來分鐘吧!我搭上一輛擠滿小學生的公車到市中心去。真是一群好愛說話的小動物呢!我夾雜在他們中間,免不了要去偷聽他們的話題。張大呆居然偷偷寫信給王小倩,還牽她的手哩!還有這個常挨打的李小明每天泡老師茶的時候總是丟一塊鼻屎進去,老師還誇他泡的茶真是好喝。還有一大堆你已經很多年沒聽過的有趣話題。我打十五歲起養成在公車上偷聽人講話的習慣,並且從中得到不少樂趣。比方說剛剛聽到那件鼻屎泡茶的故事時我也跟著賊兮兮地笑著挺開心。
我在火車站前下了車,站在站牌前好一陣子,讀完了六個站牌上的每一個小站,才放棄了什麼似的找個最近的公用電話,投下銅板,撥了個號碼。
在等人來接的過程中,馬路上經過了十四輛大大小小的不同類型汽車。
電話接通了。禮貌平板的男人聲音說這裏是某某某某公司,請問先生有什麼事?我對他說了要找的女孩子的名字,對方冷冷地要我稍等,話筒裏「卡」的一聲接上韋瓦第,大約已經到了「秋」系列的奏鳴曲。
我在鋼琴旋律為背景的情況下暫時冷眼看走過身邊的女孩子們。我在一家連鎖書店前打的電話,所以有不同的人走過身邊。然後有人拿起話筒又「喂」了一下問我要找誰,我有點不耐煩地把女孩的名字又說一遍。大概又過了兩分鐘吧?我找的女孩才過來接電話。剛聽到我的聲音她非常訝異。
「怎麼會打來公司呢?」她懷疑地說。「你現在在哪裏?」我聳了聳肩,隨即想到她又看不見,腦子裏突然很想看看說著這些話的她是什麼表情。以一個廿一歲的女孩來說,算是個美人吧?長得很秀氣,五官的搭配非常的協調。我和她在不久前的一次日月潭划船活動中認識,在小渡船上聊得挺開心,所以就在分手前交換了姓名電話地址。
「當然是在臺北啊!上來辦點事情,順便把郊遊那天的照片送過來。」我的背包中的確有一疊照片,那天划船時我們拍過幾張湖水、山、霧氣為背景的照片。
「哦!是這樣,」女孩不帶感情地笑笑說,我可以感覺到她唇邊半公分,像日本小說家描述的那種可怕的職業性笑容。我們之間有五秒左右的難堪沈默,在那五秒鐘裏可以隱約聽見辦公室裏打字機克克克克的響聲。
「嘿!所以……」我有點困難地這樣說道。「晚上有沒有空?我是說,今天晚上有沒有別的事?」
「想見個面是嗎?」
「當然哪!」我說,一邊摸摸鼻子。「順便可以把照片給妳,反正順便嘛!」
「對了,相片拍得怎麼樣?」
「很不錯喲!角度蠻好,我的朋友都說拍得很棒。」
「五點半的話……」她猶豫了一下,隨後彷彿下了很大決心似的說。「在火車站前的百貨公司,可以嗎?」
「可以,我知道那個地方。」
「好吧!那就見面再談囉!」
「嗯!」我點點頭。「再見。」
「再見。」
時間是早晨九點四十分,陽光燦爛的好天氣。我掛了電話走上天橋。廿三年快廿四年的歲月以來,我一直不瞭解我自己。曾經有一年以為對自己已經夠清楚了,後來才發現那根本只是不瞭解自己的另一種現象。我的問題在於,永遠不曉得自己要的是什麼,也不曉得在什麼時候準確的一抓,抓住自己該珍惜的,或放手捨棄犯了錯誤的。
我也常常說謊,方才和女孩的對話中我就說了幾句謊話。我討厭說謊,可是也討厭真話,說謊使世界上的空氣充滿不信任的氣息味道,而真話卻使人間佈滿哀愁及怨恨。多少年了,我一直願意自己就這樣沈默下去,更棒的是最好就躲在鞋櫃裡,一句話也不要說。可是呢!我一直走在同樣的路上,也不停地和不同的過路人說話,沒有停過,有的話騙自己,有的話騙別人。當然我大部分時間裏也說真話,靜靜的深夜偶爾誠實地面對自己。只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卻發現已經變成了這種連自己也不太想搭理的人了。
當我在想著這些的時候,我是站在火車站前天橋上的。大概是這個城市已經很多年沒出現過在天橋上暫停腳步俯看一下人生的傢伙了吧!幾乎每個路過的人都用詫異的眼光瞄我,那過程中我眼前流過總有二三七七立方公尺的人潮。時間還早,我和女孩約的時間是下午五點半,現在連早上十點鐘都還不到。突然間,一股疲軟的感覺冷酷地攫住了我。在城市的陽光下,我倚著欄杆,把臉深深埋進手臂。如果是三流電影的話,接下來的動作應該是男主角痛苦沈重地流下眼淚吧?可是,可能是因為前夜沒喝啤酒的關係,連汗也沒流一滴。
在我腳下不到五公尺的地方,城市公車們像大象般隆隆地載著不同的人不斷地通過。
在這兒,我想告訴你三個故事。
三個故事之間個自獨立,沒有什麼聯繫。三個故事的主角都是男的,名字都叫阿呆,那只是巧合,或是種奇妙的緣份關係,請你千萬不要懷疑。更巧合的是,三個故事都像是九大行星運行般流暢地以「很久很久以前」開始,再以「阿呆覺得有點難過」為結束。
先說第一個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小鎮的晚風有點燠熱,月色極美,且因為這個故事年代較久遠的關係,田野間還常看得見以美妙丰姿飛行的螢火蟲。那年十四歲的阿呆在夜裏的社區道路上騎著單車,嘴裏哼著一首歌。這一夜阿呆在同一條路上已經騎來騎去總有六十回了,他正偷偷地喜歡一個女孩子。根據可靠消息指出,她就住在這一帶。一個月來阿呆常常在晚上補習後溜到這條路,唱著一樣的歌,心頭滿滿的,那同時也是一顆裝滿好奇、思念、期望,以及天真的十四歲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