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牌令司【本卷完】
离开府衙后,方汝拿着赏金去菜市场买了一大块五花肉,还有好些蔬菜,拎回了家里。虽说崇吾这个师父有些怪性子,但是师徒二人的感情还是很不错的。
难得开荤,一桌子的丰盛饭菜吃得两个人大呼过瘾。
“师父,明天上午杨如许就要把千面押走了,您什么时候动手啊?”方汝问道。
崇吾把最后一口汤喝完,抹了抹嘴,说道:“着什么急,你想想看,朝廷下旨要把千面押解进京,要是千面失踪了,杨如许能善罢甘休吗?朝廷能善罢甘休吗?”
方汝愣了一下,微微皱眉:“什么意思,师父您该不是真的不想救他吧?”
“徒儿,你真想救他?”崇吾斜眼看她。
沉默片刻,方汝说道:“是,我想救他。师父,咱们不能这么坑人,说好了要救他的,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带到京城去吧?”
崇吾嗤笑一声,弹指在她的脑门上用力地敲了一下:“胆子不小,敢挤兑起你师父来了?我何时说过不救他了?”
“那师父你打算怎么办?”方汝捂着脑袋问。
“最好就是在半路上动手。不过徒儿,千面此人虽不算大恶,但也是朝廷通缉之人,你若是要救他,就必须离开元陵城。一旦被朝廷的人发现,后续的麻烦是不断的。”崇吾剔着牙说道。
对此,方汝当然心里清楚。
她不是个怕麻烦的人,但是能不惹麻烦自然是最好的。
只是……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离开元陵城远远是不够的,皇帝一下命令,帝国怕是都不能待的吧。”她说道,”难道我们要去海外吗?“
崇吾对她小小年纪就能看得如此长远非常满意,便说道:“帝国掌控源东、边西、北地,偌大疆域都有帝国军队驻守。但是有一处地方,就算是皇帝也无法插手。”
“哪里?”方汝睁大了眼睛。
“中都。”崇吾缓缓开口,吐出了两个字。
中都是一个神秘的地方,在帝国的腹地,原本应该是最繁荣的地带,偏偏数百年来却发展成了一个真空地段。
在中都,只有江湖,没有朝廷。只有无止境的武斗,没有规则。
而想要在中都立身,没有实力是不可能办到的。
方汝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师父偶尔不靠谱,但是认真起来还是非常可信的。
中都吗?
对于前世一直都在危险中求生存的方汝来说,那是一个致命的吸引。
离开特种兵的生活已经太久了,如果能有这样一个地方,让她肆意地发光发热,或许也很不错呢?
“并非所有人都能进入中都,要想进去,要么杀了中都的一个人,取代他。要么拥有青屏山和彩衣教的双重令信,获得承认。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站稳脚跟,你就会变成中都城外的一具尸体,被狼群果腹。”崇吾语气平淡地说道。
这般危险,但是他说的自然,方汝也听得自然。
不是方汝对自己有信心,而是她知道,崇吾不会让她白白送死。
想起白日里的事情,方汝主动为崇吾添了一碗饭,问道:“师父,你知道牌令司吗?”
她敏锐地注意到,崇吾的眉头在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微微蹙了一下。
旋即,他扒了一口饭,说道:“牌令司天下闻名,谁人不知。”
“那个杨如许是朝廷第一名捕,怎么又是牌令司的人?”方汝问。
崇吾斜睨了她一眼:“你知道这么多干什么?”
方汝对这个朝代还有很多的无知,她不愿意自己总是如此迷茫。
如今要救千面,等同于得罪了朝廷,更得罪了杨如许。
至于那个神秘的牌令司,将来会给她带来怎样的变故,她也不得而知。可是她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她,一定要了解牌令司。
“我喜欢把事情掌控在自己手里,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她说。
崇吾听到这个解释,有些意外。
但是看到她坚定的眼神,他的心里竟也觉得欣慰。
作为他的徒弟,金字野捕第七代传人,确实不能畏首畏尾。
即便能在中都独善其身又怎样,难道真的要为了一个千面,就一辈子在中都当一个缩头乌龟吗?
崇吾自从捡到方汝的那一天开始,就隐约相信,自己的这个女徒弟,终有一日会比他更风光!
于是,他挑了一块五花肉放进嘴里,淡道:“牌令司是开国皇帝创设的机构,直接听命于皇帝,与其他机构之间相互独立。”
方汝放下碗筷,认真地听着。
牌令司,因出行办事必以牌令为尊,由此得名。牌令司如今的最高当权者是魏岑山,京城五大家族之一,根深蒂固的世家大族的家主。
魏岑山手下,则是四大梅令,杨如许便是其中之一。
杨如许被称为京城第一名捕,只是因为他破获了三年前皇宫夜失玉玺大案,而被众人广知。
但事实上,牌令司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破案手法,暗中破获的案件不计其数。
只是他们习惯了隐藏在暗处,百姓并不了解罢了。
崇吾搁下筷子,表示自己吃饱了,灌了口茶,最后说道:“那本《宝华律法》正是魏岑山主编。”
方汝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