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宠妾的出路10 - 公主公主 - 简梨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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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宠妾的出路10

漂亮!那我说个球!

再好的主意也要有人施行,让景华把这件事交给别人做,她也不放心啊。这种事情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好一点的自己折进去,差了全家全族都要被查出来,景华不觉得自己的身份有多稳固隐秘。

这糟糕的现实条件啊!景华没有叹气,只是笑道:“是我考虑不周,这样,如今我手头有两件重要的事情,一是安全,得分两人去照管带领弟兄们,免得被人算计。其二,跟着我,先解决在本地造势的问题。不会也不要紧,慢慢学就是。”

四人再、再一次面面相觑,景华也不催促,就看着他们笑。

几个粗豪汉子都被笑得不好意思了,老蒋第一个做出决定,“大当家的,老蒋是个粗人,管些打打杀杀的事情还行,其他也干不了。您让我去带着兄弟们吧。”

“可以,不过你要把认字学起来,两个月之内学会千字。写可以不用强求,至少要会认。之前早就和你说过,你自己不上心,如今再不能推脱了。我们人少,万一有急事肯定是传信,口信还有说错的可能,你必须认字。”

“大当家的……”

“没得商量!”

老蒋苦着脸同意了。

姓林的差役拱手道:“大当家的,我本是皂吏,跟着蒋大哥打下手吧。”

“好。”景华仿佛没察觉他的称呼从兰公子变成了大当家的。他们还一直以为自己姓兰,不是蓝。

剩下三人没说话,景华就帮忙拍板了,“如此,三弟、老冯、老莫,你们仨跟着我吧。”

景华定下大略方向,几人鱼贯而出。老冯和兰三的感情经过这两天的行动突飞猛进,房间都换到了一起。躺在床上,老冯砸吧着嘴问道:“三公子啊,咱们大当家的年纪不大,本事不小,那可是真真能干啊。大当家以前是干啥的,可不像普通跑江湖的。”

“冯大哥,你为何总叫我三公子。这回我没拖后腿、没惹事,总够资格做你兄弟了吧!”

“嘿嘿,三公子就是客气,你是大当家的兄弟,和我这粗人称兄道弟算怎么回事儿。”

“我哥也和大伙儿兄弟相称。”

“嗯,那啥,主要是我不知道叫你什么啊?只知你姓兰,排行老三。”

兰三一噎:“小弟名讳上敏下行,家里人希望我讷于言、敏于行,果然,我生了个话痨性子,动手比谁都快,才把自己坑进大牢里。”

“哈哈哈,敏行兄弟就是风趣。你还没说大当家的以前是干啥的呢?”

兰敏行腹诽,我比你还好奇,她这一身本事怎么来的。只是他也不能不说,刚交换姓名改了称呼,若是闭口不言或者敷衍,岂不让冯大哥以为自己没有诚意。

“我哥以前在衙门做事。”嗯,知府衙门也是衙门,后宅和前衙连在一起,含混些也能这么叫吧。

老冯想得就多了,原来以前大当家的是官啊!怪不得!你看,会舞文弄墨,能骑马射箭,对野外行军也是通的,这至少是个儒将啊。再想想他们遇上的三省流域泄洪惨事,可知朝廷腐败糜烂,大当家的肯定是不肯同流合污,挂冠离去的好官啊,和戏文上写的一样。再看看大当家的对三公子的照顾,咱有一说一,三公子现在看上去的确不错,可他出发之前也打听过他是怎么进去的,的确少年鲁莽。如今被大当家的调教得有模有样,说明大当家的本事、心性都不差。兰家商贾富豪,大当家的即便是旁支也是他们想不到的富贵。混了半辈子江湖,好不容易遇上个本事、心性、家世都不差的,不抱大腿还等什么呢!

同样的对话也发生在两个差役间,熄灯后,老林小声嘀咕:“咱们可是领俸禄的人,对三公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已是极限,你怎么还掺和得更深了呢?不如学我,就跟着大多数人,随大流、混日子,咱们可不是镖队的人。况且,你还和我分开了,这要是大当家的有个什么想法,咱们连援手都找不到。”

老莫轻笑,反问:“大当家要宰了你我,咱等得到援手吗?”

老林沉默,一路行来,也有山匪恶霸,大当家的身手、智谋他们是见过的,宰他们的确就如杀鸡一般容易。

“一路上我也想清楚了,大当家的不是滥杀之人,有本事有手段,咱们跟了不亏。与兄弟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只看这泄洪的事情,朝廷对官老爷们掌控力度弱了啊。”这和自己铺子生意一样,有管事勾结贪污,只能说明东家不行。若是东家有壮士断腕的决心,那还有救。可朝廷对官员的宽容,他们这些身处其中的吏胥最明白。那么,朝廷崩盘恐怕不远。运气好遇上个明主,不投奔难道等死吗?老莫静静想着以往父亲常教导的一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凭什么有人能科举做官,他们就只能世世代代做吏胥?若他跟对了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日后也要成为老莫家祠堂里最显眼的那个牌位,光宗耀祖,享受子孙香火。

当然,这些话老莫不会对老林说,再是几十年的交情,这样要命的话也不能宣之于口。

而老林是个真正没主意的,听老莫这么说,他就顺理成章自我说服,“是啊,大当家的人不错,我安分守己,总能保平安。”

景华找了个家书坊,偷用他们的印刷设备。这书坊已经关门大吉,几天功夫,足够那队扶老携幼的逃难者透露足够的消息,百姓有百姓的智慧,如今人人屯粮、个个机警,大街上除了清早开一阵早市,其他无关民生的铺子都关了,书坊是关得最早那一批。

景华打听得知书坊的主人已经包袱款款住进了乡下守卫森严的大宅,就大大方方开了书坊的门,大白天的也不避人,偶尔有人问起,就说是自己盘下来的,要改成客栈,做吃食生意云云。说的跟真的一样,如此,他们白天在里面弄出多大的动静,街坊邻里也不乐意来管。尤其在这时候,暴风雨前的宁静,嗅觉灵敏的都已经关门闭户,不问俗事。

老冯是个新手,虽认的几个常用字,但真干不来印刷的细致活,他们要的量又大,景华难免加班,给自己干活儿总是顾不上准点下班,这不就晚了。

反应过来,天色已经暗沉,收拾好东西锁门出来,暮色四合,街道上已经一个人都没有。

景华没有拿灯笼照明的习惯,她没有夜盲症,晚上也能视物。从后街巷子里穿出来,景华听到了兵器碰撞的声音。

鸟鸣山更幽,兵刃之声令黑夜更显寂静,那些粗重的呼吸声仿佛就在耳边。

景华一个闪身隐入墙角,偷看那些蒙面人追杀一个身形单薄的青年。

这种身法?景华凝神,那些追杀的人有很浓的军旅气息,一个人经历全都印刻在他的行动上,这种干净利落、配合有序的风格,与县衙围攻的人何其相似。

可惜街上没有路灯,月光也不足以照明,附近街道的百姓瑟瑟躲在屋里,宁死不肯多管闲事。

景华犹豫,该不该救?

就在此时,那人喊了一句:“走狗鹰犬,不得好死!”

行了,确定了,还是同一件事,不知那些沆瀣一气的官员,又抓出哪个倒霉的知情人。

景华从后方潜行过去,利落一匕首秒了一个人,顺手捡起他的长刀。一寸长一寸强,景华直接弃了匕首,捉刀与那些人厮杀起来。

景华的武功不必说,高明的技巧完全弥补了身体力量不足,这些人也不是高手,不足为惧。

满地尸体,血腥味开始蔓延,景华慢慢走过去,对被追杀者伸出手,表示自己无害。

那人也会意,抱拳低呼:“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景华一把搀起那人,先给他简单止血,保证不会一路滴落血迹成为指路线索,才扶着他离开。

其他地方都不安全,只能扶去书坊。

景华封了门窗,点起油灯,被救那人瞟到桌上散落的文字,“恩公?”

“什么?”景华回头,那人低低笑了起来,“恩公救我们兄弟两次了。”

“王象?”

“是,恩公好记性,正是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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