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孤舟尚泳海 - 欺世盗命 - 群青微尘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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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孤舟尚泳海

堀室幽暗,灯火昏黄。墙上悬着染血的甲兵斧钺、刀矛鞭针,靠墙倚着四十余斤的重枷和伐树大锯,皆浸在血泊之中。

窟室中央立着一人,着一件血迹斑斑的纻丝袍儿,头戴方巾,腰里悬着象牙串子,像个儒生,双眼却漠然而冰冷。那是文家之主文试灯,他伫立在血洼里,手提兔毫笔,正往洮砚里蘸去,砚里盛了一层薄薄鲜血。

文试灯斜着笔,见血未浸过笔头一半,便蹙起眉,向书童道:

“还差几字,墨不够了,再添些来。”

书童着一件对襟短褥,瘦瘦小小,连声应诺。他细瘦的胳膊往旁一探,却提起一柄狰狞的鬼头刀,走向跪在一旁的血人儿。

那血人儿衣衫褴褛,遍体令人惊心骇胆的刀伤。围在身上的破布条上绣着葫芦纹,本是极好的料子,如今却破碎得不成形状。见书童前来,血人栗栗发战,然而当那刀刃落在背部、剜下一大块肉时,他一声不吭。

书童用碗接了血,恭敬地盛到砚中。“老爷,墨已好了。”

文试灯颔首,笔毫蘸饱了血,在微微泛光的天书纸上落字。

为铸神迹,写一回天书要费许多血。因天书不能写不可发生之事,若是写了,即便落字,也会当即消失。文家从古至今竭力欲成的神迹便是用天书试出将来千百年人世间会发生之事。然而这铸神迹之途崎岖坎坷,许多时候未在天书上试出结果,光阴已无情流逝,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伟业传到文试灯一代,他倒想了个法子。若一个个字试太过麻烦,便集众人之力,将蒙学的孩童聚起,教他们习字念书,往后便一直困在府中,让他们同书天书。若有异心的,便送去刑房放血碾肉,磨成墨浆。

文试灯因此而失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有一个昏厥不醒,还有一个苟延残喘至今,这便是在府里招摇的文公子了。

男人冷酷的目光落在那血人儿身上。文公子蜷缩着,像一只无助的小狸奴。他疼得厉害,未被血染过的脸颊白得似雪。

天书纸上落下一点殷红的血渍。文试灯沉息运笔,最后写上一划。一刹间,男人如夜色的双目亮起希冀而狂烈的火光。

“成了!”他低喝道。

这喝声仿若惊雷,在所有人心头炸开,书童错愕地看着他。这个素来冷肃的男人的身躯中仿佛充满了疯狂的暗流。

“成了,我们成了,文家成了!”男人语无伦次,掷笔高呼。文公子亦颤抖着抬起脸庞,惊恐又欣喜。

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从今往后,他不用再受苦难。

因为血字天书终于落成了。

——

烛阴回来后,日子如鼓枻的轻舟,晃晃悠悠地飘走。小泥巴总算被放出房来,他肯吃饭了,一顿能吃上三碗八宝饭,他身子休养好了些,可文公子却又病倒了。

文公子本就是个病秧子,既有沉痼,又有纷至沓来的外伤,哪一日归西了也寻常,故而小泥巴对此不以为意。只是到了他当去值夜的日子时,他怀着满腹仇忿对家丁们说:“你们主子坏透了,竟将一条臭蛇放入我汤里,我若去伏侍他,他是不是又要磋磨我,甚至拿我来炖汤?我不去了,你们是领工钱的人,该为他卖命的人是你们。”

家丁们无奈,但看他方才从绝食里缓过来,便也答应再让他歇息一阵。

为了让烛阴早些长好鳞皮,小泥巴偷偷踅去后厨里,借着领饭食的工夫藏起一柄小刀。他划破手指,用血画延生度厄咒,让烛阴躺在血阵里头。这肉虫起先奄奄一息,后来竟也有了生气,胡乱打滚,大声叫痛。小泥巴赶紧用手指塞着它嘴巴。

待生出一层薄皮,略有了些红鳞,烛阴慵懒地趴在血阵里,翘起尾巴,道:“闲着无事,我来教你用宝术的法子罢。”

小泥巴点头,在它面前盘膝坐下。

“首先要心平意静,通体行气,就是平素你发用宝术的那一套。然后——”烛阴指手画脚道。“感到愤怒!”

“愤怒?”小泥巴摸不着头脑。

“不错,愤怒也好,仇怨也罢,总之便是要以一种极强的情愫充盈心头,而只要那情感不绝,你的火也不会熄灭。”

小泥巴想了想,打了个响指,指尖燃起一点明焰。

他对烛阴邪恶地流涎道:“我想吃你,非常之想。”

火星子飞到烛阴身上,旋即绽开明丽的火花。见那蛇在火里翻滚,小泥巴微笑道:“你说得不错,只要想吃你的心情未变,这火果然不熄。”

烛阴一面散着肉香,一面在火中跳动着,大叫道:“你这白眼狼!”

夜里,小泥巴躺在倒座房的床上左思右想,觉得还有吃嘴巴和煮烛阴的大仇未报,高低也得去出口恶气,遂又爬起身来,悄悄摸去文公子的厢房前。

那厢房里亮着盏灯。那灯烛在黑沉沉的夜里便像一只睁开的眼,向四周乱放目光。小泥巴藏在绣墩丛里,挨到窗下,却听得里头的人絮絮低语:

“今儿我心中甚是夷愉,因那血字天书终于写成了。写成血字天书是文家数百年来的夙愿,有如此伟业加持,如此一来,我那孩儿也当能被择作中天星官的仙童了。”

“可不是么?”说话的似是文公子的乳母,小泥巴记得她,常穿一件水纬罗对襟衫儿,羊皮裙下露着一对荷尖似的小脚,待自己颇好,常留着些麻糖、花生糕予自己吃。此时听得她满意地道,“旁的势家铸神迹流汗,咱们公子流的可是血,且流的不是一天半日,十年来,他身上便没完好过。付出这样大的牺牲,理应比别人得的更多。”

“但这样还不够。若要送他去做仙童,便要做到十拿九稳。”说话的人是文试灯,沉稳而儒雅,却透着森冷,小泥巴听过他的声音,此时一下便辨了出来。文试灯抚着錡上的一柄桃木剑,又问乳母道,“你知神迹是如何认定的么?”

“奴婢听说是得看天下百姓们。若他们为之震动,称颂传唱,便算得神迹。奴婢又闻咱府上寻了些佣书传抄小本,将其散到九州各处,便是为了宣扬这血字天书的功绩。”乳母陪着笑。

“是啊,可毕竟血字天书上写的是将来之事,落到旁人手里也不妥当。更何况……”

“更何况?”

“若想教一个人在众人心里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你觉得是用甚么法子?”

“装疯卖傻?”

“不对,是光明正大地——死在他们面前。”

话语声中断了一瞬,小泥巴的心似也停跳了一刹那。蛩虫唧唧,像无数妖精在讥嘲笑闹。夜风冰寒,仿佛自阴府里吹来。

“死人素来是比活人尊贵的。因无人敢否认死人的功绩,心底里总是对他们放着一二分尊敬。同样的,活人只能做英雄,可死人却能被尊作神明。”

哪怕再驽钝的人,此时也应被点透。乳母失声道:“难道,您是想杀——”

文试灯莞尔,低声道:“为那孩子建的戏台子已搭好,接下来他只需演一出戏,那便是死在荥州黎民面前。”

女人惊恐的喘息慢慢平复了,“既是演戏,公子便不必死,是么?”

“是,他不会死,但必须演这出戏。因为如此一来,他方能教荥州百姓刻骨铭心,有了这段铭肌镂骨的记忆,想必为其上香祝祷的黎民会更多,也教他更有希望得到仙童之位。”

文试灯不疾不徐地将那夜的计划述来。

“文家最终写成的血字天书堆垒得有小楼之高,到了二月初二,火神庙祭的最后一日,我会遣人将天书运至火神庙前,教黎庶前来观览,说这天书是由犬子一人写成的,同时施些杀鬼降魔符,以悦民心。到了那时,便将在天书上受了灾的乡民聚起,把那书着祸患的天书纸页抽出,分作一叠,铺于祭坛。扮作犬子的人将会登上火神殿顶,在众人面前一跃而下,他会落在下设的砖坛上,摔碎脑袋。血沿着血槽流淌,将布出消灾咒的模样。于是我们便可宣扬:小儿为了解苍生灾厄,愿献出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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