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岁月是一把刀
高鸣小声道:“慕为止说我们是朋友,朋友请客不需要花钱。”
男人又看看慕为止,“你叫慕为止?”
慕为止点头,“是。”
“你的名字我记住了,此番我欠你一个人情。我叫高占北。日后你若有事,就到塞北马场找我。”男人说完,对院内众人抱了抱拳,蹲下身抱起小女儿上了马,“各位,后会有期。”
一转马头,他身下那匹赤红的骏马撒开四蹄跑了起来,高鸣骑来的那匹红色小马跟在后面,很快就不见踪影。
慕为止呆呆地望着。
慕夭夭走过去,“塞北马场,家里买马的时候我听说过,那是……”
“我知道。北方最大的牧场,就连圣人的御马,都有很多出自那里。”慕为止喃喃道:“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慕为知不知何时凑了过来,“哥你念的诗不对,那女孩子,一点儿也不像牡丹。”
“嘘。”慕夭夭摸摸他的头,她何尝不知,那女孩子一点儿都不像牡丹,可她却成了慕为止心中的牡丹。
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
一顿烤肉,一个漂亮的北方女孩,不过是生活中的一场小小插曲,有人转头就忘,有人记忆铭心,可时间从来不会停,日子还要继续。
白苏离开的第十天,程玉臻带着丁香和明哥儿搬进了药铺,开始了“陪读”的日子。为此,慕夭夭早就将药铺修葺了一番,最大程度保证母亲和弟弟的生活质量,并且在药铺的后面加盖了一间带火墙的屋子,冬天的时候不至于挨冻。
一切准备就绪,八月末,慕夭夭的药铺“千金堂”正式开张。
原本慕夭夭并没打算大张旗鼓,只准备放些烟花爆竹,白平子和秋婆婆义诊三天。可谁晓得那古晟倒挺上道的,穿着官府,坐着官轿,前面有衙役开着道,一路敲敲打打来到千金堂,当着看热闹的人,很是说了谭宾一堆好话。
一时间千金堂名声大噪。
两天后,借着千金堂露脸的余温,古晟以府衙的名义变卖了慕连海家的房子和田地,共得银四百两,三百两入归公,一百两折成粮食,凡花山县治下之残疾、孤寡、贫病等穷人,都可以过来领一斗米。
百姓的叫好声很快压住了所谓亲戚的抗议,慕天全等人到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九月,周多福和吕灵成了亲,慕夭夭随慕为止前去祝贺。周多福待慕为止一切如旧,对慕夭夭却微微有些疏远。
丈夫不待见慕夭夭,吕灵也不好太过热情。
慕夭夭不在意,吕敏却有些气不过,慕夭夭淡淡笑道,“愿半生过后,他依旧一如今日。”
吕敏不解其意,慕夭夭也没有多说。
若半生过后,周多福能一如今日一样正直,要么他的生活平安顺遂,要么他的品性豁达赤诚,这都是好事,她又何必腹诽呢?
九月秋收,十一月,就进入冬季了,韩铁林开始着手研究暖房里怎么种蔬菜,孔家祖孙也早已开始试验怎么样能做出慕夭夭想要的糖。
慕为止沉默了一些,对生意越发地上心了,尤其对北方的生意,比如贩马、毛皮,总是跃跃欲试。
白苏在千金堂适应良好,慕锦书有了妻儿在身边,一边实习一边打理铺子也颇有心得。
程玉臻自到了药铺,白平子和慕锦书除了医术,别的只通九窍,只有一窍不通,没有慕夭夭在身边帮忙,也没有公公大伯的压制,她放开手脚,慢慢学着练着琢磨着,也越发有了主母的样子。
一对双胞胎,大概是遗传,天资聪颖,学问上的事一点就通,并不多耗什么时间,有时候也到铺子里试一试水,经一经事。他们渐渐大了,慕为知沉默老成些,慕为学圆滑活泼些,天性的区别渐渐分明了许多。如今家里也有条件了,慕夭夭有心想让他们自己找到愿意做的事情,所以并不横加干涉,任他们自由发展。
岁月是一把刀,在每个人的身上留下了印记,将他们雕刻成不同的模样。
弹指匆匆,庭前多少风物,花开花落,须臾仆仆,人生多少辗转,或喜或悲。
天镜九年二月十五,花朝节。
这一天,本该是人们外出踏青游玩的日子,然而北方的春天本就来得晚,这一年更是姗姗来迟,迎春花都还没有开,更逢一场很大的春雪,路上积雪堆积,泥泞不已。除了吟诗作对的文人尚且有兴致出城吟几首酸诗之外,其他人大抵都没有什么热烈的反应,最多走走亲戚,吃吃饭,喝喝酒,闺中的女孩子凑在一起,簪几朵花,行几个令,说说笑笑罢了。
因此今日的花山县城,大体上和往日一样,不冷清,也不热闹。
城门大开着,守城的兵士惫懒地站着,快到晌午,城门处的人流比上午少了些,一辆马车慢悠悠地驶了进来,兵士懒洋洋地抬眼一瞅,罩着青布的普通马车,除了稍大点,并无奇特,就不理睬了。
那马车进了城里,驾车的人一路走,一路四下张望,“爷,这里的流民好像不太多。”口音和本地不相同,像是更南边的人。
那马车里传出一把慵懒的声音:“正常的,这小县城,地处偏远,土地也不肥沃,没什么矿藏,没什么产出,没什么大买卖,不挨河不临海,远离关隘要塞,就是流民,也不会当先往这跑的。”
同样是南方口音,但这声音低沉、清冷,如高山流水,似弦外之音。
驾车的人笑道:“爷说的是。都说相府门前七品官。若说起来,帝都的乞丐,可能都比这里的普通人家有钱些。”
车里的人没应声。
驾车的人又道:“对了,爷,咱先去找个郎中,看看您的伤吧!”
“看什么看!”提起这事,声音变得极不耐烦,“爷饿了,吃饭去!”
驾车那人无法,只得打听了县城最大的酒楼“八宝楼”,驾车往那边行去。
大约走了小半个时辰,转过这条街,就应该到了,这时,车里的人忽然道:“常渊,停车。”
常渊忙扯住缰绳,“爷,怎么了?”
“你看看,那边卖的是……羊肉汤么?”随着声音,马车帘子一动,一只手伸了出来,向右前方一指。
从那手的大小关节,一看就是男人的手,却白皙修长,肌理细腻,骨肉均匀,拇指上一只极品血玉扳指,红得好似能滴出血来,更将肌肤映出几分光华,当真是极好看,可见平日保养得很好。
只这一只手,就能看出来这车里的人,妥妥是个富贵人儿。
常渊平时已是看习惯了的,冷不丁也有些花眼,飞快地别开目光,顺着那手指的方向看去,见右前方街边,一家不太大的铺子,里外十几张桌子都坐满了人,每人捧了一只大碗吃得正香。
提鼻闻了闻,再往碗里看去,常渊不以为然道:“闻起来挺香的,不过也没什么出奇,不过是一碗羊肉汤而已,值得这样……”
他说着说着,忽地停了,因为他发现那羊肉汤有些不一样,在这偏北的县城里,迎春花都还没开的时候,遍地都是枯黄的时候,那羊肉汤里,居然飘着鲜嫩翠绿的胡荽!(胡荽:香菜)